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洪河道管理的通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3

哈呼政规〔20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区境内漂河、大荒沟、西截流沟、西南沟、公家沟、平安沟、莲花沟、申家沟、孟家涝区一排干、孟家涝区四排干、孟家涝区五排干、孟家涝区六排干12条行洪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呼兰区水务局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洪河道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污染物;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洪河道管理的通知》(哈呼政规〔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漂河、大荒沟、申家沟等12条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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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漂河、大荒沟、申家沟等12条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名称

堤(岸)

划界河道长度(km)

堤段名称

划界起点

划界终点

划界长度(km)

管理范围

保护范围

1

呼兰区

漂河

右岸

35.77

无堤防

东山村以东

少陵河河口

34.88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2

呼兰区

大荒沟

左岸

35.34

无堤段

陶家窝棚东侧

泥河河口

30.58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3

呼兰区

西截流沟

左岸

9.04

无堤防

大罗村西侧

松花江河口

8.75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右岸


无堤防

大罗村西侧

松花江河口

9.07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4

呼兰区

西南沟

左岸

38.19

无堤防

中兴村以南

公家沟河口

36.45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右岸


无堤防

中兴村以南

公家沟河口

36.71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5

呼兰区

公家沟

左岸

31.29

无堤防

城子村以南

松花江河口

28.54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右岸


无堤防

城子村以南

松花江河口

30.15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6

呼兰区

平安沟

左岸

10.34

无堤防

头屯村以东

漂河河口

10.10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右岸


无堤防

头屯村以东

漂河河口

10.21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7

呼兰区

莲花沟

左岸

22.54

无堤防

朝阳村东侧

泥河河口

19.97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右岸


无堤防

朝阳村东侧

泥河河口

20.37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8

呼兰区

申家沟

左岸

14.66

无堤防

沈明村东侧

泥河河口

14.43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右岸


无堤防

沈明村东侧

泥河河口

13.84

十年一遇洪水与岸边交线


9

呼兰区

孟家涝区一排干

左岸

29.5

无堤防

牛堡村以西

呼兰河上游水塘

29.43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右岸


无堤防

牛堡村以西

呼兰河上游水塘

29.58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10

呼兰区

孟家涝区四排干

左岸

10.8

无堤防

李家崴子

呼兰河河口

10.78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右岸


无堤防

李家崴子

呼兰河河口

10.64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11

呼兰区

孟家涝区五排干

左岸

13.87

无堤防

祁堡二桥

呼兰河河口

13.71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右岸


无堤防

祁堡二桥

呼兰河河口

13.64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12

呼兰区

孟家涝区六排干

左岸

20.63

无堤防

烟房屯以北

呼兰河河口

17.41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右岸


无堤防

烟房屯以北

呼兰河河口

17.41

渠坡脚外10米

渠坡脚外30米

相关解读:《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洪河道管理的通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