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14
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B0102G22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2016】281号及黑发改新能源函【2020】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变压器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西北,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2.3项目概况:本焚烧发电工程项目设计年处理生活垃圾65.7万t,日处理生活垃圾1800t。设置3台60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配备2台18MW的发电机组。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2021年02月19日-2021年05月20日,共计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台25KVA变压器的设计、制造、设计联络会、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指导和现场调试、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提供各种试验报告、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监测点现场安装条件,为招标方进行设计加工全套设备。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2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需为制造商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至少具备5项垃圾焚烧发电厂变压器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提供内容包括封皮、盖章页、供货清单的复印件、设备规格参数和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1月13日14时00分至2021年0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电子保函方式。因工电子保函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各投标人开标前半小时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2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5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地址: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联系电话:8810881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451-84274116
电子邮箱:hrbjhhbg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宋金玲
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日期:2021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