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01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2021015号
呼兰区康金街道前进村: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哈(呼兰)用字第230111202100013号)及呼兰区政府申请,拟征收呼兰区康金街道前进村集体土地0.1120公顷,面积以实测为准,作为卫生公共事业建设用地。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呼兰区康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综合楼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具体工作由属地区政府组织实施并安排。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载农作物、树木、经济作物或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否则,不予补偿。
五、征地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哈政规[2020]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呼兰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七、本公告有需咨询的问题,请与呼兰区集体土地征收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57366057。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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