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18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1005号
呼兰区孟家乡红旗村,长岭街道小王岗村、新民村、长岭村,双井街道何家村、新兴村,二八镇二八村,石人镇站前村: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呼兰区协合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黑自然资预审字(02)[2019]4号),预征收呼兰区孟家乡红旗村,长岭街道小王岗村、新民村、长岭村,双井街道何家村、新兴村,二八镇二八村,石人镇站前村集体土地0.3685公顷,面积以实测为准,作为呼兰区协合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
一、用地位置:详见附图。
二、征地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哈政规[2020]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发布后,由属地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相关工作。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地类现状擅自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载农作物、树木、经济作物或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否则,不予补偿。
五、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本公告有需咨询的问题,请与呼兰区集体土地征收部门联系。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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