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人才  契合金“兰”  呼兰区人才储备库纳新啦!

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7-1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呼兰区人才政策10条》落地见效。拓宽人才选用渠道,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蓄好人才“源头活水”,为“七彩呼兰”“二次崛起”积蓄智慧力量。呼兰区拟向全社会征集一批优秀人才,被纳入人才储备库的优秀人才,将成为我区紧缺急需岗位优先引进与干部选用的重要参考,具体条件如下:

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身份;

4.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有急需领域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在各级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工作累计满3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身体健康,具备良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涉嫌违纪违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人才储备库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各位青年学子、朋友们,正所谓“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呼’唤人才、契合金‘兰’”求贤若渴。呼兰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人才、渴望人才、呼唤人才。我们真诚欢迎大家走进呼兰、相聚呼兰,真诚期待更多优秀干部人才与呼兰共赴“双向奔赴”的青春之约,相信大家一定能在兰河沃土上成就梦想、创造未来。

附件:呼兰区人才储备库入库对象登记表

(联络人:滕佳鑫,联系电话:0451-57322702,邮箱:hlqrcb@163.com)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