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拨付情况公告公示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7
一、分配依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文件《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扶持范围: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2022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拨付情况公告公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指标文件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拨付时间 | 拨付单位 | 本次拨付金额 | 累计拨付额 |
1 | 哈财指(农)〔2022〕150号 |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605 | 2022年5月20日 | 区乡村振兴局 | 605 | 3204 |
2 | 哈财指(农)〔2022〕152号 |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361 | 2022年5月20日 | 区乡村振兴局 | 361 | 2997 |
合计 | 966 | 966 | 6201 |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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