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24
哈呼政办规〔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牌匾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区正常的市容秩序,有效预防因自然灾害和管理不善而引发户外广告牌匾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呼兰区中心城区(呼兰、萧乡、兰河、公园路、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具体组织实施按属地管理和广告产权所属的原则组织抢险救援;因自然灾害和管理不善而引发户外广告牌匾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启动本预案以确保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运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筑牢生命安全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风险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救援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统一,落实城区内广告牌匾突发事件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部门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2.广告牌匾突发事件现状
(1)由于广告设置者或广告经营者没有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设计、制作、安装而带来安全隐患。
(2)由于户外广告设施长期受风吹雨淋的锈蚀,广告设置者或广告经营者没有及时检查和维修而造成潜在危险。
(3)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主要是:在暴雨、大雪、地震和大风等不可抗力的威胁等自然灾害条件下的安全隐患。
3.指挥机构
3.1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广告牌匾)指挥部
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广告牌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副指挥由区城管执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武部、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广播电视台、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区公安分局、呼兰供电有限公司、联通公司呼兰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公园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萧乡街道办事处、兰河街道办事处、呼兰街道办事处主任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值班电话:0451-57372661。
3.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应急工作精神,执行上级命令和重要决定,负责城区内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应急防御全面工作,当遇到自然灾害等非常态下影响户外广告安全,并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全面指挥抢险救援行动,调用救援所需器材和人员。组织协调各部门实施广告牌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督办落实指挥部作出的各项决定,协助指挥部总指挥指挥和调度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工作,协调调动成员单位、专业突击队等参加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3.4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案中已明确(未明确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应准备和实施的工作任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1)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和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雨情,及时发布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指挥部及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提供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
(2)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预案,对预案进行风险点评估和评审,保证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合法性。对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所需应急物资(设备)按需采购和储备。负责管辖行业内的户外广告牌匾日常监管,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进行督查整改;为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修提供技术服务。
(3)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负责维护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交通秩序,确保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转移。
(5)区住建局:负责监督组织城区内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6)呼兰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的供电安全,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编制重要用电单位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
(7)区应急局:协助调用抢险救援队伍参加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情核查、统计、报告工作。
(8)区卫健局: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9)区财政局: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优先提供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设备)及生活保障等资金,监督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资金的使用。
(10)联通公司呼兰分公司:做好应对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通讯准备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通讯设施的通信安全,确保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通讯畅通。
(11)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做好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的宣传工作,宣传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导,总结并宣传亮点工作。
(12)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和提供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设备的运输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13)区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遇户外广告牌匾倒塌、坠落等紧急情况,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抢险救灾、保护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14)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队伍。一旦发生有关户外广告安全事件或接到上级部门指令,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积极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将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减到最小,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其它未列入成员的有关单位、部门,有责任在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期间负责本行业(辖区)的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抢险工作,同时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调度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3.5应急抢险队伍职责
为了能及时组织抢险,应急抢险队伍要落实好起吊、切割及大型运输车辆等设备。
主要职责:当等级为三级时,应急抢险队伍人员的通信设备应24小时开通,确保通信畅通。当等级转为二级时,应急抢险队的所有人员应立即回到各自岗位待命;当等级进入一级时,应急抢险队所有人员应立即进驻指挥部办公室;当发生户外广告设施坍塌、坠落时,应急抢险队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险。
4.灾害分级标准
根据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三级、二级、一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气象局发布的呼兰区气象预报为准。
5.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按照蓝、黄、红预警级别对应设置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
5.1三级响应(蓝色)
当接到气象台预报最大风力≥5级或发生5.0级(含5.0级)—6.0级一般破坏性地震或中雪和暴雨(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蓝色预警信号)时进入三级值班,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通知广告设置者或广告经营者做好户外广告安全情况自查和值班管理工作。
指挥部24小时有人值班,并对有关成员单位落实方案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向有关成员发布和收集信息,及时将收集的信息报告区应急委。指挥部按照区应急委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5.2二级响应(黄色)
当接到气象台预报最大风力≥7级或发生6.0级(含6.0级)—7.0级严重破坏性地震或中雪到大雪和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黄色预警信号)时进入二级值班,在三级值班的基础上落实副指挥值班,并根据情况变化组织好抢险队伍和清障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随时掌握各方面动态,及时准确地向有关成员发布各种信息和指令,同时向区应急委报告情况。区应急委按照市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5.3一级响应(红色)
当接到气象台预报最大风力≥9级或发生7.0级以上(含7.0级)严重破坏性地震(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时进入一级值班,指挥部主要领导要到岗值班,抢险队伍到岗待命,并按方案做好工作准备。
区应急委主要领导到岗指挥,随时掌握有关成员单位上报的情况,重大、特大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理工作。
如遇到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重大偏差,突发风暴或龙卷风等恶劣天气时,指挥部要根据气象预报启动方案。
指挥部及其成员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部门负责人的手机全天候处于开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人民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5.4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5.4.1启动方案
指挥部接到气象部门预报有暴雨、大雪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报告后,立即启动方案,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
5.4.2开展抢险施救工作
一旦发生事故,指挥部应根据现场事故情况,设立若干小组迅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施救工作。同时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发生事故进行抢险施救时,各有关成员单位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分工负责,迅速行动,处置果断。其他配合单位要密切协同,加强合作提高事故处理现场效率。
5.5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5.1信息报送
在本辖区范围内因管理不善或自然灾害影响户外广告安全,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的,各街道办事处接报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并迅速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在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组织抢救。事故重大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按照指挥部要求上报区应急委,同时要在3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补报。
5.5.2信息处理
出现广告牌匾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险情后,指挥部应根据事件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控制和追踪,并立即与上级和相关部门联系。
5.5.3指挥和调度
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指挥调度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5.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离现场由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广告牌匾突发事件发生后,联系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5.5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抢险情况动态等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指挥部会同应急部门审核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在基本情况没调查清楚前,不得接受新闻采访和表态。
5.5.6应急结束
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指挥部宣布解除。
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紧急处置结束后,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修复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事故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有依法保障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2救援保障
进一步落实广告牌匾突发事件的各项责任和措施,统一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广告牌匾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各环节,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应急抢险各项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做到人员机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完成抢险任务,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广告牌匾突发事件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和抢险救援应急队伍成员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参加应急抢险,根据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启动一、二、三级应急响应,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组织全部工程抢险车和吊车、大型运输车辆等准备应急抢险,抢险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用具等要立即装车。
立即组织人员对管辖责任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广告牌匾设施进行重点的巡视和值守。对辖区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逐一排查,认真检查广告牌匾设施在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防止设施设备损毁、倾倒、坠落等险情发生。
6.3供电保障
呼兰供电有限公司负责灾区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4医疗保障与治安保障
区卫健局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指导,抢救伤员及灾区防疫消毒工作;负责防疫药物及器械的供应。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负责做好抢险应急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园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5物资保障与资金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和广告设置者及广告经营者应根据方案等级切实做好设备、物资的准备保障工作。
6.6培训和演练
为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并按照预案分工,以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案规定落实好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各自的职责及分工,每年训练一次,以提高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7.后期处置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灾区修复、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
7.1灾后救灾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物资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人员,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2抢险物资、设备补充
针对抢险物料消耗及设备的损坏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7.3受灾工程修复
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市政基础设施及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7.5保险与补偿
此工作由保险部门明确保险与补偿的适用条件、承办机构职责和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
7.6调查与总结
在事故正式宣告结束一周内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指挥部,由区指挥部审核汇总。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指挥部表彰;对抢险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予以拆除。
广告权设置者或广告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设计、制作、安装户外广告,并做到定期维护。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结构安全的技术检测,遇到大风、大雪和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户外广告造成严重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修订并由其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预案启动后,相关城市应急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附件
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部门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总指挥 |
刘福禄 |
副区长 |
85966868 |
|
常务副指挥 |
房军 |
城管局局长 |
18745125678 |
|
副指挥 |
付军 |
城管局副局长 |
13936219555 |
|
区住建局 |
郭文辉 |
副局长 |
13674636457 |
|
呼兰供电有限公司 |
苏安刚 |
生产主任 |
17745660277 |
|
区广播电视台 |
刘大民 |
副台长 |
13503631456 |
|
区人武部 |
孙健 |
副部长 |
83831263 |
13613677045 |
区民政局 |
周宪华 |
副局长 |
13503678166 |
|
区应急局 |
陈元章 |
副局长 |
13796138999 |
|
区公安分局 |
杨帆 |
副局长 |
57300110 |
13946177205 |
联通公司呼兰分公司 |
刘旭辉 |
副经理 |
18645177665 |
|
区教育局 |
杨国峰 |
副局长 |
13766941818 |
|
区卫生健康局 |
李晓东 |
副局长 |
57331856 |
15945089277 |
区财政局 |
张微 |
二级调研员 |
15204635308 |
|
区气象局 |
赵军翔 |
副局长 |
13845156201 |
|
区交通运输局 |
魏希林 |
副局长 |
13766907588 |
|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 |
黄永东 |
副队长 |
13633633377 |
|
区人防办 |
于佳鑫 |
负责人 |
18345388111 |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马建 |
17603631192 |
||
区水务局 |
宫伟 |
局长 |
15846059088 |
|
区商务局 |
赵庆凯 |
副局长 |
13633627727 |
|
区排水服务所 |
曹哲 |
所长 |
57378707 |
17645029628 |
区环卫站 |
郝淑艳 |
站长 |
13069886829 |
|
区自来水公司 |
仇军 |
经理 |
15846148789 |
|
区污水公司 |
王宇飞 |
经理 |
15846059365 |
|
兰河街道 |
黄雁超 |
街道党工委书记 |
57347309 |
18745115555 |
邵峰 |
街道办副主任 |
57375977 |
13936536333 |
|
联络员 |
吴楠 |
城管办主任 |
18646163590 |
|
和平社区 |
吕长娟 |
社区书记、主任 |
15945089643 |
|
宋宇迪 |
社区副主任 |
15663828666 |
||
和兴社区 |
兰晓磊 |
社区书记 |
15303654785 |
|
于海阔 |
社区副主任 |
13115555370 |
||
世亨社区 |
闫晓丽 |
社区书记 |
15946057253 |
|
董艳娟 |
社区副主任 |
15245168099 |
||
富民社区 |
王绍楠 |
社区主任 |
57375866 |
18246470888 |
孙立峰 |
社区副主任 |
57375866 |
13304517863 |
|
幸福社区 |
马嘉源 |
社区书记 |
13329408811 |
|
魏巍 |
社区副主任 |
13234509011 |
||
沿河社区 |
韩杉杉 |
社区主任、书记 |
18745689598 |
|
姜倩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15663628885 |
||
富强村 |
姜照东 |
村书记 |
13603683190 |
|
刘殿山 |
村副书记 |
18745863344 |
||
萧乡街道 |
石勃 |
办事处主任 |
13234971768 |
|
潘汇君 |
办事处副主任 |
18946153888 |
||
联络员 |
逯东志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
13845005650 |
|
繁华社区 |
杨柳 |
社区书记、主任 |
15846546345 |
|
于靖涛 |
社区副主任 |
13763437967 |
||
新华社区 |
谷雪华 |
社区书记、主任 |
18249122866 |
|
单楠 |
社区副主任 |
13796651432 |
||
师范社区 |
尹春玲 |
社区书记、主任 |
13704886555 |
|
刘猛 |
社区副主任 |
13284996090 |
||
新民社区 |
刘庆宏 |
社区书记、主任 |
15945089896 |
|
吴国夫 |
社区社保员 |
15636137777 |
||
东门社区 |
孙凤 |
书记兼主任 |
15946052608 |
|
闫卫超 |
东门社区副主任 |
13214603555 |
||
呼兰街道 |
刘峤 |
主任 |
57380882 |
15845133199 |
隋玉萍 |
副主任 |
57380895 |
15846555195 |
|
联络员 |
周磊 |
城市管理办主任 |
57380890 |
13115515678 |
文化社区 |
肖利君 |
社区书记 |
15590884776 |
|
孙翠 |
社区主任 |
15045343233 |
||
盛福社区 |
王艳红 |
社区书记 |
13634800658 |
|
张赢 |
社区主任 |
15546338666 |
||
金街社区 |
王雨 |
社区书记 |
15846147334 |
|
李春玲 |
社区主任 |
13633678833 |
||
胜利社区 |
刘冬梅 |
社区书记 |
15046042300 |
|
刘磊 |
社区副主任 |
13214618113 |
||
东风社区 |
王岚 |
社区书记 |
13766968533 |
|
范欣颖 |
社区副主任 |
13503629346 |
||
铁东社区 |
王钰飞 |
社区书记 |
13214607333 |
|
李雪 |
社区主任 |
13763411657 |
||
公园路街道 |
曲恒 |
街道办事处主任 |
57330808 |
13504510987 |
杨海洋 |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
57330909 |
13313623555 |
|
联络员 |
杜新国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
57365692 |
13503626396 |
建国社区 |
汪显珍 |
社区书记、主任 |
15134595588 |
|
常迪 |
社区副主任 |
13796727302 |
||
建兴社区 |
张红芝 |
社区书记、主任 |
13845136960 |
|
张洪亮 |
社保员 |
15846541862 |
||
顺记社区 |
木安军 |
社区书记、主任 |
13091872866 |
|
杜鹏 |
社保员 |
15945937373 |
||
吉祥社区 |
王舒 |
社区书记、主任 |
13796706067 |
|
冀晶涛 |
残联员 |
13845015716 |
||
民主社区 |
姜博 |
社区主任、书记 |
15946051232 |
|
李双英 |
社区副主任 |
13804579634 |
||
民生社区 |
王晓敏 |
社区主任、书记 |
13936608682 |
|
杜禹 |
社区副主任 |
13313663633 |
||
田野社区 |
赵智超 |
社区主任、书记 |
15546466018 |
|
汤国丹 |
社区副主任 |
15645666567 |
||
原野村 |
王权 |
村书记、主任 |
13796211440 |
|
李清林 |
村副主任 |
13945126166 |
||
建设路街道 |
李辉 |
街工委书记 |
57308801 |
18246899969 |
王雪峰 |
办事处主任 |
57308802 |
13654516688 |
|
联络员 |
赵明 |
发展办副主任 |
13704802527 |
|
永兴村 |
陈永泉 |
村长 |
13503629800 |
|
韩德礼 |
治保主任 |
13115613553 |
||
建设社区 |
林中楠 |
社区书记、主任 |
15146843736 |
|
付晓微 |
社区副主任 |
13704819555 |
||
萧红社区 |
满经纬 |
社区书记、主任 |
15045052525 |
|
赵晓杰 |
社区副主任 |
13258672279 |
||
光明社区 |
林珂 |
社区书记、主任 |
13030076891 |
|
严宇莹 |
社区副主任 |
57308810 |
15945935898 |
|
奋斗社区 |
宁彩文 |
社区书记、主任 |
18845126162 |
|
杨德军 |
社区副主任 |
13936474199 |
||
兴盛社区 |
张勇 |
社区书记、主任 |
18645172222 |
|
柏军 |
社区副主任 |
13684664433 |
||
希望社区 |
夏春玲 |
社区书记、主任 |
13936155881 |
|
何畔 |
社区副主任 |
13206657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