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呼兰区电子行政执法证件查询电话的公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3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证件规范使用及监督

(一)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对于不符合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及时予以清理。

(二)行政执法人员凭《行政执法证》有权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检查;有权对违法行为加以制止、调查或者依法处理。

(三)严禁各行政执法机关违法制作各类行政执法证件;严禁行政执法人员无证执法、不亮证执法、持废证执法、持过期证件执法、一证多人执法等违法执法行为。

(四)执法人员要熟记行政执法证件查询电话,行政相对人对证件有疑问时可以告知此电话查询执法人员相关信息。

二、畅通行政执法证件查询渠道

现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证件查询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身份认定不清的情况下,可通过查询电话进行辨别,区司法局将及时复核,如涉及虚假执法,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询电话:0451-57344350。


        哈尔滨市呼兰区司法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