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兰区团山子风景县级自然保护区撤销情况的公示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09
呼兰区拟向市政府申请撤销团山子风景县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流程,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呼兰区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http://www.hulan.gov.cn/呼兰区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2023年5月9日-5月13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通讯地址
电话:1563612771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南京路8号
邮政编码:150500
电子邮件:zylz1036@163.com
附件: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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