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兰区团山子风景县级自然保护区撤销情况的公示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09

呼兰区拟向市政府申请撤销团山子风景县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流程,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呼兰区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http://www.hulan.gov.cn/呼兰区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2023年5月9日-5月13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通讯地址

电话:1563612771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南京路8号

邮政编码:150500

电子邮件:zylz1036@163.com

附件:

1、呼兰区团山子风景县级自然保护区撤销基本情况.doc

2、呼兰区团山子风景自然保护区区位分析图.pdf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