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28
10月27日,呼兰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宜俭主持会议。副主任孙培利、郭启才、蒋明河、董威江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汤继福,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丁越,区人民法院院长孟朝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爱民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区委人大会议精神,审议区五届人大代表辞呈请求,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刘延涛同志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吕海东的提请,常委会经表决,决定任命:张立红为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局长,刘德伟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姜贵文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延涛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陆宏图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白丽楠为区商务局局长,谷军为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宋立文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张立红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刘德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姜贵文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于敬年区商务局局长职务,毛猛平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张春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樊爱岭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丁越的提请,常委会经表决,任命范忠惠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区人民法院院长孟朝晖的提请,常委会经表决,任命:曲斓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郎萍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孙维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姜龙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包和全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贾占平区人民法院康金法庭庭长职务,许树军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呼兰区人大代表守则,呼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呼兰区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呼兰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呼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