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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7-27

一、起草背景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有效的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存在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不衔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等问题,亟待通过集中清理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公布执行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重点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以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哈政办规〔2020〕1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是2024年1月1日前制发并现行有效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策措施

通知共计4条,其内容简单概括为:

第一条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二条为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条为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四条为不列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但继续有效的文件。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哈尔滨市呼兰区司法局

解读人:王立天

联系电话:0451-56837188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