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4-22
一、制定背景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1〕14号)精神,为持续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目的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加快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推动全区农业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持续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民生产经营负担、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三、制定依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1〕14号)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呼兰区全部区域。
基本原则
(一)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在优先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能源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二)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多元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三)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有关方面的扶持力度,激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多元主体投入秸秆综合利用。
(四)坚持科技推动、延长链条。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以玉米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五)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购: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解读人:丛长军;电话:0451-51705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