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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0

一、出台背景

为科学高效地处置石油化工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呼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1)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把保障人民群众、事故单位人员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石油化工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二)主要措施

(1)火警分级

由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

(2)应急响应

一级火警(绿):报警时描述为火灾初起,火势较小的石油化工等火灾。

二级火警(蓝):报警时描述为火势较大且正在蔓延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现场指挥员认为一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三级火警(黄):报警或现场指挥员报告时描述为火势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的石油化工火灾;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四级火警(橙):燃烧面积较大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火场有可能发生爆炸、沸溢、喷溅、毒气扩散等突变险情的情况;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五级火警(红):有大量人员伤亡,燃烧面积大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既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编制本部门的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救援子预案,成立抢险组织,充分储备城市事故所需设备和抢险所需等物资,又要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案中已明确(未明确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应准备和实施的工作任务。

五、解读机构

预案解读机构:哈尔滨市呼兰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451-51527119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