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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12

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我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该预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哈尔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筑牢生命安全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风险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救援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统一,落实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准备工作。

(二)主要措施

1.灾害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事件所造成影响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供水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一般突发事件(Ⅳ级)。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2.应急响应处置

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供水事件)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别需要下设相关的处置职能组,各职能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主要任务是:在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2)警戒保卫和社会稳定组:由区公安分局、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牵头。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现场、集中供水场所的治安警戒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一定范围的交通管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3)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局牵头。主要任务是:负责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4)环境监测组: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卫健局配合。主要任务是: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

①供水水源及氯气泄漏的监测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②水厂供水水质的监测由区卫健局负责。

(5)应急抢修组: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自来水公司、呼兰供电有限公司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供水设施设备及水厂供电设施的抢修工作;

(6)应急送水及供水监察组:由区应急局牵头,由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

区应急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企业避峰用水方案等,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区应急局对以上行为进行检查与监督。

区商务局:负责落实企业避峰用水的措施。负责调配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并送达指定地点。

区交通运输局:调集车辆送水运输力量。

区水务局:负责落实供水水源,安排应急供水计划。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持社会稳定,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

区消防大队:负责应急供水车辆对指定位置的送水。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送水和集中供水的地点并实施供应与发放。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7)物资供应组: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牵头,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协调和调集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等;负责伤员、中毒人员的生活用品发放、应急生活安排等任务。区财政局负责事故所需资金的支持;

(8)信息发布组:由区广播电视台牵头,主要任务是: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负责对影响范围的群众进行稳定民心的宣传;

(9)善后处理组:由区民政局牵头,主要任务是:负责事故发生中所涉及的安置、抚恤、赔偿等前期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医疗救护组做好有关登记与统计工作等;

(10)通讯联络组:由联通公司呼兰分公司负责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的通讯联络工作。保证同时备有无线、有线通讯工具的通讯畅通;

(11)专家组:由区卫健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等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相应技术支持。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以上各组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既要做好本部门的供水公共事件预防工作,编制本部门的预防供水公共事件子预案,成立预防突发供水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充分储备城市突发供水公共事件所需设备和抢险所需等物资,又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城区内突发供水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城区内突发供水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解读机构

预案解读机构: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

日常解读人:王涛

电话:15134540645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