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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0-20

一、出台背景

加快建立我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扑救重、特大火灾,做好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我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及“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各种灭火救援力量的职能作用。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始终贯彻“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抢险救援与生活保障同步”的行动原则,采取科学的处置方法,快速有效地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扑救的应急救援。

(二)主要措施

1.灾害分级标准

重、特大火灾事故分为:高层建筑类火灾事故,地下建筑类火灾事故,石油化工类火灾事故,人员密集场所类火灾事故,仓储类火灾事故,重要机关和单位火灾事故,其他类(主要包括文物古迹、易燃密集建筑区等)火灾事故。

2.应急响应行动及措施

(1)根据区消防大队调度指挥中心接警情况或辖区中队指挥员到场后进行火情侦察搜集的各种信息情况,按照《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警情等级划分及力量调派规定(试行)》(哈消发〔2020〕217号),调动所属相关大、中队力量和编队力量到场,同时报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

(2)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汇报情况或到场后观察情况,视情况启动本级《呼兰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调集本级灭火救援力量和事发地相关部门到场。

(3)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突发重、特大火灾基本情况和应急灭火救援的进展情况,应急指挥部到场后,汇报火场情况,协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确定响应等级。

(4)在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并经区政府同意,报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实施跨地区增援。

四、解读机构

预案解读机构:哈尔滨市呼兰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451-51527119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