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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泥河(呼兰区段)少陵河(呼兰区段)主要行洪河道管理的通告》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3

一、发布《通告》的必要性

泥河、少陵河为我区重点河流和重要环境资源,加强对两条河流的管理与保护,明确河流岸线管理与保护范围是当前解决河流管理与保护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区境内主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明确了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由呼兰区水务局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的主要行洪河道进行监督管理。

(二)明确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三)明确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项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2.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3.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污染物;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4.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四)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局

解读人:孟媛媛

联系电话:0451-5730195457322574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泥河(呼兰区段)少陵河(呼兰区段)主要行洪河道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