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呼兰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07
一、制定背景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8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1〕3号)精神,结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通知》(哈政办规〔2018〕32号)的工作部署,为持续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目的
积极响应省、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措,细化责任,健全组织领导,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全面加快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三、制定依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8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1〕3号)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呼兰区全部区域。
五、政策措施
1.强化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全区相关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分工明确。
2.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各级财政支持、农民等主体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环节政策支持力度。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丛长军
联系电话:0451-5688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