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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陵河呼兰区段水体达标方案》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6

一、制定背景

按照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沿河治河、先易后难、由面到点”治理思路,深入推进我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区水系环境。同时,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哈尔滨市城区重点水系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为做好少陵河呼兰区段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哈尔滨市城区重点水系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

三、适用范围

少陵河呼兰区段。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调查少陵河呼兰区段环境问题

1.工作内容。对辖区少陵河500米范围内排扣(排污口、雨排口)、涉水点源(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垃圾、违建、农业生产面源(农作物种植)、农村生活面源(垃圾、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面源等环境问题进行拉网摸排,全面调查辖区内少陵河流域环境问题。

2.责任分工。区河长办负责牵头组织区水务、自然资源规划、城管、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林草等有关部门和杨林乡政府,对辖区内少陵河500米范围内环境问题开展拉网摸排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区河长办负责建立流域污染源普查数据台账(包括污染源名称、所处位置、地理坐标、所属河流(河、沟、渠)、规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信息,违建还要明确违建用途和权属等),制定“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完成时限。少陵河流域500米范围内环境问题调查、“三个清单”制定均要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二)清理河道违章建筑

1.工作内容。全面清理少陵河河道内存在13处违章建筑,恢复河道原状。

2.责任分工。区水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内13处违章建筑清理整治;杨林乡政府按照区水务局要求和指导意见落实治理工作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3.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大部分整治任务,2020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严治畜禽养殖污染

1.工作内容。开展少陵河西岸2处养猪场治理工作,严治畜禽养殖污染。

2.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少陵河西岸2处养猪场治理工作,纳入农村环境整治责任管理体系,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杨林乡政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和指导意见落实治理工作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3.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大部分整治任务,2020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严控农业面源污染

1.工作内容。开展少陵河沿线500米范围内农作物种植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2.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管控,调整种植结构、推广绿色生产、落实“三减”措施,更换植保标准喷头;杨林乡政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要求和指导意见落实治理工作属地政府主体责任。

3.完成时限。2020年春耕前。

五、解读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为哈尔滨市呼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1-57358267。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少陵河呼兰区段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