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24
一、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我区的农村饮水工程一直由辖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自行分散式管理,管水人员专业素质相对较低,水费、维修管护费经常无法得到保障,因停水、断水、水质不良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偶有发生,群众反响比较强烈。为了加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确保其长效良性运行,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3〕2673号),以及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水规发〔2018〕3号),研究制定了《呼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经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区政府所属相关部门意见后,结合实际,研究编制了《呼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呼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主要对我区农村饮水工程从工程管理、水源与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等方面,明确了规定要求,落实了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呼兰区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451-5730181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