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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区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修订)》解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6-20

一、制定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哈政发〔2014〕14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哈政发〔2016〕7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目的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巩固淘汰燃煤小锅炉、黄标车等综合整治成果,以推广清洁能源使用“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清理商铺集市原煤散烧、强化扬尘粉尘治理、加强机动车管控、秸秆禁烧为主攻方向,妥善解决重污染天气问题,狠抓任务落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保证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4.《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哈政发〔2014〕14号)

5.《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哈政发〔2016〕7号)

四、适用范围

呼兰区全部区域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燃煤锅炉治理

(二)推进城乡结合部或城中村清洁化能源改造。

(三)开展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四)深入开展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五)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排放

(六)综合整治城乡面源污染

(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和减排措施。

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南京路8号

联系电话:0451-57321268。

解读人:高艳丽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兰区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