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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区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呼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63,856.14万元,较上年增长14.18%。负债总额162,262.42万元,较上年增长14.79%。净资产101,593.72万元,较上年增长13.23%。

从资产分布情况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43,601.57万元,占54.4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20,254.56万元,占45.58%。

从资产构成情况看,流动资产128,515.86万元,较上年增长13.16%,占资产总额48.71%;固定资产45,707.27万元,较上年增长6.08%, 占资产总额17.32%;在建工程30,022.20万元,较上年增长96.39%,占资产总额11.38%;无形资产783.59万元,较上年增长27.88%,占资产总额0.30%;公共基础设施58,075.73万元,占资产总额22.11%;其他资产731.42万元,占资产总额0.28%。

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方面,交通基础设施资产由区交通部门按照要求核算入账外,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因会计核算工作不力、缺乏原始资料和建设单位及日常管理维护单位衔接不力等原因未能核算入账。具体情况如下: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现有农村公路244条、1189.209公里。其中:国道1条、12.797公里;县道12条、163.968公里;乡道62条、320.915公里;村道169条、732.404公里。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市政供水管线92.22 公里;排水事业服务所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市政排水管线93.27公里;建有两座污水处理厂、一座泵站,第一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由区政府出资建设资产总值1.06亿,第二污水处理厂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总投资1.2248亿元,委托龙江环保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区园林绿化中心目前日常管护绿化面积92.2万平方米、行道树4680棵、护路灯2173基、3493盏、公厕11座;区环境卫生作业保障和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负责城区公厕日常管理维护,目前建成公厕25座;区城管执法局市政科负责市政道路管理维护,管护市政道路314条、186.23公里,面积155.74万平方米,管护桥梁1座,为公铁立交桥。其他资产方面。现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两处,为西岗公园和历史文化公园建设智慧健身驿站。文物资产268处(件/套),其中:不可移动文物65处,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50处。可移动文物203件/套,包括二级文物3件/套,三级文物64件/套,一般文物136件/套。保障性住房285套,其中廉租房14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45套。

从固定资产构成情况看,房屋和构筑物28,978.1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3.40%,设备14,740.85万元,占32.25%,家具和用具1,582.06万元,占3.46%。

2023年度,我区处置资产236.88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236.11万元,占99.67%;无形资产0.77万元,占0.33%。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17.62万元,占7.44%,为工信局处置车改车辆;无偿划转74.38万元,占31.40%为组织部和文体局划转乡镇街道电脑和设备;报废144.88万元,占61.16%,为人大办、组织部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报废车辆及方台镇人民政府报废原办公用房。

(二)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国有企业(不包括子企业)共94户,相比去年减少1户,呼兰区金域铭城发展有限公司于3月份注销。涉及10个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为区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交通局、林草局、融媒体中心。其中纳入市国资委国企监管系统3户,分别为:二粮库公司、污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民益公司、兰控公司、农投集团由于处于初创期,主责主业还未形成一定规模,暂时没有纳入市国资委国企监管系统。

截至2023年末,3户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0,409万元,负债总额24,86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5,543万元,营业收入18,301万元,利润总额-422万元,净利润-422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2022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区(不含利民)国有土地总面积57.1256万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6.4083万亩、国有耕地11.8169万亩、国有园地0.0412万亩、国有林地4.3406万亩、国有草地0.4185万亩、国有湿地3.0564万亩、国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4565万亩、国有其他土地0.5872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开展资产自查核实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由各单位对照财务账、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和实物进行自查盘点,全面梳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存量情况和使用状况。区委组织部从乡镇、街道抽调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国有资产核实工作小组,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现场核实。共核实行政事业单位69家,其中乡镇、街道19家,行政单位38家,事业单位8家,群众团体4家。共核实资产558442台/件/套,资产原值13.3亿元,累计折旧8.22亿元,净值5.08亿元。

二是推进资产盘活利用。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市呼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我区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共报废闲置车辆3台,划转房屋1处。

三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明确要求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售须经第三方评估后,在哈尔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租、转让。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违规出租出借,资产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等突出问题。黄土山林场原木和大用镇政府报废锅炉处置全部按要求公开转让。

四是全面梳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对我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为市政基础设施会计入账核算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在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任务。此次参加改革的企业为纳入市国资委国企监管系统的二粮库公司、自来水公司。由于污水公司属监管类企业,不参与污水处理厂和泵站的实际运营,无经营收入,因此未纳入此次改革范围。截至今年7月末,已完成7项改革任务,综合完成率57%。

二是企业治亏工作情况。截至2023年末,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系统企业利润总额为-422万元,同比减亏206万元,减亏比例33%;亏损面由75%降到67%(金域铭城未注销前,在监管系统),企业治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有关要求,将2023 至 2028 年作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攻坚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有效化解。制定《呼兰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子方案》,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制定年度化债计划和措施,按季度统计全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情况并进行上报,实时掌握我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情况,确保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稳定可控。

四是开展重点企业审计工作。为了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监管,防范化解资产和经营风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二粮库公司、自来水公司、民益公司等18户重点企业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围绕企业重要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通过审计及时掌握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五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贯穿到国企改革管理的各个环节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等作为首要任务和第一议题,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落实首要任务、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达到全覆盖。二是落实党建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要求各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重要事项。三是实行党组织前置研究。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前置程序要求,各国有企业全面推行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制度,明确党支部前置讨论事项清单和党支部会议决策事项,保障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此外,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兰分局以黑土地保护利用、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等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林草部门在推进林长制落实、造林绿化、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方面。一是在不具备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日常资产核实工作中,协调增加工作力量,为全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认真听取国资核实、企业审计等工作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阶段性情况分析会研究部署落实,第一时间解决国资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特别是企业对外合作等重要事项,事先征求国资部门意见,有效防范重大投资、经营风险。

关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方面。一是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自查核实工作。全面掌握资产权属、了解资产用途、状况等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全面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区国有企业的房产土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排查房产土地使用及闲置情况,为盘活资产和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开展重点企业审计工作。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二粮库公司、自来水公司、民益公司等18户重点企业进行全面审计,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健全管理体制,夯实基础工作方面。一是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迁移工作,全区195户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迁移工作,开展2023年度资产报表,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能力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支撑。二是完善国企监管工作机制。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区财政局和全区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签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托书,各主管部门接受区财政局的委托对所属国有企业履行相关管理职责,为国资监管责任主体,各国有企业对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履行具体责任。区财政局与各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沟通渠道,做好所属企业和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推动全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擅自处置资产、违规处置、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等行为。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专业人才缺乏。部分企业人员结构复杂(如自来水公司事业身份人员占比较大),部分企业人员老龄化严重,能力参差不齐,缺乏专业人才,人才队伍建设后劲不足。

二是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渠道有限,缺乏流动资金。区属国有企业主营业务与市场同行业相比竞争力普遍低下,同时受银行贷款政策影响,企业普遍存在融资困难、资金紧张等状况,影响了企业正常运营以及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是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全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部分企业董事会决策和决策议事制度流于形式,未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资产盘活利用效果不明显。新区托管以后,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产分布在主城区范围内较少,且闲置率较低。普遍存在市场响应度底、处置效率不高、盘活手段单一等问题。同时,部分闲置资产破损严重,目前无法正常使用,需要投入资金维修后才能盘活利用。

五是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会计核算工作成效不明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日常管理维护单位缺少入账相关材料,致使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入账率比较低。

五、下步主要工作

一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吸收更多懂市场、懂业务、懂管理的专业性人才到企业任职,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推动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激励企业管理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梳理分析对经营发展不利因素,借助我区大力招商引资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更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资源,寻找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突破口。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全面落实好《呼兰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控机制等监管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向市场化发展,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台账,重点围绕“补短板”,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是进一步细化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措施。对具备转让条件的资产,督促主管部门履行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公开进行转让,对无法公开转让的资产,根据资产现状公开出租或调剂使用。同时,督促产权单位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资产处置收益。

六是开展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对于超过使用期限、无净值且不涉及赔偿责任的毁损待报废资产,由资产权属单位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处置。

七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核算工作。督促市政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要根据基础设施的特点和资产管理现状,对现有资产进行梳理,采取账面资料数据确定入账金额、重置价值、资产评估价值等方式,做好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入账价值的计量核算,确保我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准确、完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国资管理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使国有资产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