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维振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批复的公示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08

哈尔滨市青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振建筑材料公司)向呼兰区交通运输局提出了常维振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批复的申请。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经我局会议研究,决定受理青振建筑材料公司的申请。为了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办理常维振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批复的申请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5日

受理单位: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受理地点:呼兰区兰河大街286号

监督电话:0451—56885789

邮政编码:150500


                   呼兰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8日


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哈尔滨港区呼兰河作业区常维振码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哈尔滨市青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哈尔滨港区呼兰河作业区常维振码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哈尔滨港区呼兰河作业区常维振码头建设工程建设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哈尔滨港区呼兰河作业区常维振码头建设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批复,同意对《哈尔滨港区呼兰河作业区常维振码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原《初步设计》批复码头吨级为600吨,变更为1000吨,同时对停泊水域、回旋水域等尺度进行调整。

2.原《初步设计》批复码头位置为:上距滨北铁路桥550米、下距三电厂管线桥250米,变更为:上距滨北铁路桥600米、下距三电厂管线桥265米.

3.取消原《初步设计》中的新建疏港道路,疏港道路利用既有砂石道路,核减概算投资29.31万元。

4.原《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1810.70万元,变更为1781.39万元。

5.原《初步设计》批复设计高水位为118.05米,变更为118.07米。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开展下一步工作,如有变化应严格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上报我局并履行相关手续。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