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泥河(呼兰区段)少陵河(呼兰区段)主要行洪河道管理的通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22


哈呼政规〔201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区境内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管理范围进行划定(详见附件1、2)。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呼兰区水务局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的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污染物;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泥河(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2.少陵河(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

泥河(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所属
  地(市)

所属市、
  县、区

岸别

河道长度(km)

堤段名称

划界起点

划界终点

划界长
  度(km)

划界外缘至背水堤脚距离(m)

备  注

1

哈尔滨市

呼兰区

48.54

无堤段

呼兰兰西界

泥河水库管理范围

13.58

20-2589


2

孟家堤防

泥河水库

呼兰河入河口

22.52

20-50



  附件2

少陵河(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所属地(市)

所属市、县、区

堤(岸)

划界河道长度(湖泊周长)(km)

堤段名称

划界起点

划界终点

划界长度(km)

划界外缘至背水堤脚距(m)

备  注

1

哈尔滨市

呼兰区

21.41

无堤段

巴彦呼兰界

入松花江河口

7.914

20-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