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辖区内全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6
哈呼政办规〔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参照城区重点水系综合治理模式尽快实施辖区内全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函》要求,为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我区参照城区水系综合治理模式开展辖区全流域(河、沟、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沿河治河、先易后难、由面到点”治理思路,全面推进我区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区水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需要,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持续落实、全力推进我区在《哈尔滨市城区重点水系综合(2018-2020年)行动计划》中承担的工作,坚决按时完成全部治理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参照城区水系综合治理模式开展辖区全流域(河、沟、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水体达到规划目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全面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继续落实市行动计划治理任务
1.工作内容。持续落实我区在《哈尔滨市城区重点水系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中承担的工作,有关责任单位继续推进我区城区重点水系治理任务,坚决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2.责任分工。区水务局负责落实河道内2处违章建筑整治;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城区水系涉水点源中已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拟纳入农村三年综合整治计划和现状停产倒闭的点源加强巡查监管,有违法排放废水的要严格按点源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整改;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快农村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尽快截污纳管。
3.完成时限。河道内有2处违章建筑要在市河长办明确要求时限内完成;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要于2020年底前完成;点源巡查监管工作长期坚持。
(二)全面调查流域水质现状和环境问题
1.工作内容。梳理辖区内城区水系治理范围以外的其他流域,参照城区水系综合治理模式开展辖区全流域(河、沟、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全流域500米范围内排扣(排污口、雨排口)、涉水点源(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垃圾、违建、农业生产面源(农作物种植)、农村生活面源(垃圾、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面源等环境问题进行拉网摸排,开展水系加密监测,全面调查了解流域水质现状和环境问题。
2.责任分工。区河长办负责牵头组织区水务、自然资源规划、城管执法、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林草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全流域500米范围内环境问题开展拉网摸排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区河长办负责建立流域污染源普查数据台账(包括污染源名称、所处位置、地理坐标、所属河流(河、沟、渠)、规模、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信息,违建还要明确违建用途和权属等),制定“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牵头编制呼兰区全流域水系治理一张图;根据调查结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研究设置水系监测断面,组织开展水系水质监测工作。
3.完成时限。全流域500米范围内环境问题调查、“三个清单”制定、水系监测断面设置均要于2019年12月中旬前完成;呼兰区全流域水系治理一张图编制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计划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工作内容。编制辖区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计划,提出治理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划定时间节点;科学谋划辖区内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明确职责分工、划定时间节点;编制辖区全流域5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划定时间节点;编制区域内不达标水体-少陵河水体达标方案。
2.责任分工。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牵头编制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计划、谋划辖区内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城管执法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依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牵头制定5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编制少陵河水体达标方案。
3.完成时限。少陵河水体达标方案要于2019年12月中旬前完成;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谋划、5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实施全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
1.工作内容。按照我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开展排污口、涉水点源、垃圾、违建、农业生产面源、农村生活面源、畜禽养殖面源等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2.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按照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计划明确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水系环境综合治理。
3.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要于2020年春耕前落实。
三、总体分工
工作原则为参照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模式,延续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及职责分工方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所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求和指导意见,按计划实施具体治理工作。
(二)区政府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河长办负责牵头编制“三个清单”;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牵头编制治理计划、谋划综合治理项目、编制水系治理一张图、基础数据调查和技术支持;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制定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垃圾清理与河道外违建拆除;区水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联合制定违章建筑(河道内、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水务局负责推进河道内违建拆除;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定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2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和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区住建局负责牵头推进城建类治理项目建设;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制定涉水点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编制少陵河水体达标方案、推进涉水点源分类整治,负责全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督办和水质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呼兰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按月调度、汇总、报告进展,提请组长或副组长适时召开专题会、调度会、现场会等,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协调推进治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
市政府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城区重点水系综合治理模式与经验,这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区有关工作安排,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深入全面调查
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范围是辖区内全流域500米范围内,要全面排查、全面梳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切实摸清家底、摸清底数,为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完善监管机制
通过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流域长期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职能,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日常巡河管护工作,巩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成效,防止反弹。
(五)健全档案材料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档案管理,定期梳理汇总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档案,留存流域治理前后对比照片及相关影像资料,对整治问题实施销号管理。
(六)实施战线指导
全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战线部门对口业务指导,针对有关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等相关业务咨询、政策解读方面问题,请区河长办、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草局与市级对口战线部门请示、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1.呼兰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呼兰区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
哈尔滨市呼兰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青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郭启才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林洪涛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宫 伟 区水务局副局长、区河长办副主任
曲 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房 军 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春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忠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田 芳 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宋连海 许堡乡政府乡长
吴比新 孟家乡政府乡长
吴 昊 杨林乡政府乡长
孙 飞 莲花镇政府镇长
胡芳名 方台镇政府镇长
王丽东 白奎镇政府党委书记
赵鹏飞 大用镇政府镇长
李金波 二八镇政府镇长
马吉喆 石人镇政府镇长
吴国有 呼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凤才 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
马冰学 公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 皓 兰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小燕 萧乡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
耿 强 康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朋 双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少华 长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逵 沈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春龙 腰堡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林洪涛兼任。
附件2:
呼兰区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调查流域水质现状和环境问题 |
区河长办 |
区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区河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中旬 |
2 |
编制“三个清单 |
区河长办 |
区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区河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中旬 |
3 |
编制少陵河水体达标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草局 |
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中旬 |
4 |
编制治理计划、谋划综合治理项目、编制水系治理一张图 |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
区水务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底 |
5 |
制定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区城管执法局 |
区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底 |
6 |
制定违章建筑(河道内、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 |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底 |
7 |
制定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底 |
8 |
制定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底 |
9 |
制定涉水点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草局 |
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2月底 |
10 |
实施排污口、涉水点源、垃圾、违建、农业生产面源、农村生活面源、畜禽养殖面源等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
治理计划明确的牵头单位 |
治理计划明确的配合单位 |
治理计划明确的落实单位 |
2020年3月底取得阶段性进展 |
11 |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
区农业农村局 |
治理计划明确的配合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春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