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管理的通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02

哈呼政规〔20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区境内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管理范围进行划定(详见附件1、2、3)。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呼兰区水务局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的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污染物;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松花江干流(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2.呼兰河干流(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3.泥河水库(呼兰区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松花江干流(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所属
  地(市)

所属市、
  县、区


 
岸别

河道长度(km)

堤段名称

划界起点

划界终点

划界长
  度(km)

划界外缘至背水堤脚距离(m)

备  注

1

哈尔滨市

呼兰区

76.6

腰堡方台堤

呼兰河入松花江河口

高家村腰堡方台堤终点

30.21

30

城镇村屯处按实际情况适当缩减

2

无堤段

高家村腰堡方台堤终点

呼兰区与巴彦县界

34.3

20年一遇河道水面线


附件2:

呼兰河干流(呼兰区段)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所属地(市)

所属市、县、区

堤(岸)

划界河道长度(湖泊周长)(km)

堤段名称

划界起点

划界终点

划界长度(km)

划界外缘至背水堤脚距(m)

备  注

1

哈尔  滨市

呼兰区

50.74

泥河回水堤防

姜家岗西侧

张家围子北侧泥河回水堤防终点

1.31

30


2

友好堤防

张家围子北侧泥河回水堤防终点

友好村西侧友好堤防终点

4.28

30


3

无堤段

友好村西侧友好堤防终点

团山村西侧双发一号堤防起点

3.6

10年一遇河道水面线


4

双发一号堤防

团山村西侧双发一号堤防起点

双发村西侧双发一号堤防终点

5.64

30


5

无堤段

双发村西侧双发一号堤防终点

双发村南侧双发二号堤防起点

0.36

10年一遇河道水面线


6

双发二号堤防

双发村南侧双发二号堤防起点

红旗村南侧双发二号堤防终点

2.68

30


7

无堤段

红旗村南侧双发二号堤防终点

鹤哈高速呼兰河城区左岸堤防起点

7.93

10年一遇河道水面线


8

呼兰河城区新建左岸堤防

鹤哈高速呼兰河城区左岸堤防起点

兰河村西侧呼兰河城区左岸堤防终点

7.7

30



附件3:

泥河水库(呼兰区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序号

所属地(市)

所属市、县、区

堤(岸)

划界河道长度(湖泊周长)(km)

堤段名称

划界起点

划界终点

划界长度(km)

划界外缘至背水堤脚距(m)

备  注

1

哈尔    滨市

呼兰区

泥河水库


泥河水库上游库区管理范围线

泥河下游泥河水库入水口48号拐点处

泥河水库主坝与呼兰区立业村交界处91号拐点处

19.716


北林区与呼兰区分界以48号拐点为界


泥河水库主体工程管理范围线

泥河水库主坝与呼兰区立业村交界处9号拐点和10号拐点之间

泥河水库主坝后兰西县与呼兰区交界处拐点18与拐点19之间

6.223


兰西县与呼兰区边界以6号拐点和7号拐点之间,17号拐点和18号拐点之间




相关解读:《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要行洪河道和湖泊管理的通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