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共广场(公园)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所属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共广场(公园)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共广场(公园)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强并提高呼兰区城区公共广场预防和控制各类灾害性天气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游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种自然灾害及各种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市民的生命安全与国家的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广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呼兰区中心城区内的(呼兰、萧乡、兰河、公园路、建设路街道)公共广场(公园)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筑牢生命安全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风险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救援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统一,落实公共广场(公园)范围内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各部门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2.公共广场(公园)危险性现状
2.1公共广场(公园)财产安全
公共广场(公园)内大树枯枝下坠,容易对游客造成意外伤害,故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
2.2拥有大量的健身器材
虽然器材自身都具有安全保障系统,而且公共广场(公园)在安全管理上,有着严密、完善的安全检查保障制度,但由于广场游园人数较多,有可能存在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
2.3室外活动区域易受恶劣天气影响
作为市民日常活动及大型集会场所,公共广场(公园)在遭遇恶劣天气时(如雷电、冰雹以及其他影响运营的特殊天气),容易导致游客惊慌。公共广场(公园)需对这种情况采取有效的控制办法,及时疏导、合理安置游客,避免危害人身安全及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2.4常规性安全预防措施
公共广场(公园)由于人员密集、混杂,也应采取措施预防和避免治安事件等其他各类危险事件的发生。
3.指挥机构
3.1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公共广场(公园)]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担任,副指挥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武部、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广播电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呼兰供电有限公司、联通公司呼兰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公园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萧乡街道办事处、兰河街道办事处、呼兰街道办事处主任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下辖1个城市公共广场(公园)抢险专业突击队。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值班电话:0451-57372661
3.2指挥部职责
主要职责: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应急工作精神,执行上级命令和重要决定;负责城区内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应急防御全面工作;当遇到自然灾害、人为等非常态下并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全面指挥抢险救援行动,调用救援所需器材和人员。组织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实施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督办落实指挥部作出的各项决定,协助指挥部指挥和调度公共广场(公园)抢险救灾工作,协调调动成员单位、专业突击队等参加城市公共广场(公园)抢险救援。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3.4城市公共广场(公园)抢险突击队职责
按照指挥部命令,进入城市公共广场(公园)抢险救灾一线,进行突击抢险作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公共广场(公园)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案中已明确(未明确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应准备和应实施的工作任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1)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和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雨情,及时发布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指挥机构及全区各街道等相关单位提供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
(2)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按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区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预案,对预案进行风险点评估和评审,保证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合法性。对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所需应急物资(设备)按需采购和储备。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广场(公园)日常监管,对公共广场(公园)设施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设施进行督查整改;为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修提供技术服务。
(3)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负责维护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秩序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负责维护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交通秩序,确保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转移。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组织城区内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内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6)呼兰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的供电安全,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编制重要用电单位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
(7)区应急管理局:协助调用抢险救援队伍参加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情核查、统计、报告工作。
(8)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9)区财政局:负责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优先提供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设备、)及生活保障等资金,监督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资金的使用。
(10)联通公司呼兰分公司:做好应对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通讯准备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通讯设施的通信安全,确保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通讯畅通。
(11)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协调做好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期间的宣传工作,宣传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导,总结并宣传亮点工作。
(1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和提供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设备的运输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13)区人武部、区消防大队:遇公共广场(公园)自然灾害、火灾等紧急情况,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抢险救灾、保护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14)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一旦发生有关公共广场(公园)安全事件或接到上级指令,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积极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将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减到最小,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其它有关单位、部门,有责任在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期间负责其本行业(辖区)的城市公共广场(公园)突发事件抢险工作,同时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调度进行应急抢险工作。
指挥部下设紧急疏散救援组、健身器材事故救援组、消防抢险救援组、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组。
1.紧急疏散救援组
组长: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组员:建设路、公园路、呼兰、兰河、萧乡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2.健身器材事故救援组
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组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区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
3.消防抢险救援组
组长: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组员: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分分管副队长
4.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组
组长: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分管副局长
组员:区人武部分管副部长
4.灾害分级标准
4.1公共广场(公园)健身器材事故专项灾害分级标准
按照健身器材故障程度和对游客造成伤害的程度将事件分为三级状态:
三级状态:器材轻微事故,未对游客造成伤害。
二级状态:器材事故较重,对游客造成轻微伤害。
一级状态:器材事故严重,对游客造成较大伤害。
4.2公共广场(公园)治安突发事件专项灾害分级标准
按照治安突发事件的事态严重情况将事件分为二级状态:
二级状态:治安突发事件不严重,影响范围小,参与人数不多。
一级状态:治安突发事件严重,影响范围大,参与人数多。
5.应急响应
5.1紧急疏散专项预案响应行动及措施
1.当发现灾情后,发现人员首先向附近人员发出报警信号,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向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要讲明灾情地点、灾情大小、被困人员情况。并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应急救援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展开工作。
3.及时公布灾害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及时准确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统一向外界发布信息。
4.迅速检查是否切断灾害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转移重要物资和危险物品。同时对现场实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5.紧急疏散救援组应立即疏通紧急疏散通道,疏散现场员工,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在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紧急疏散救援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人员安静,并清点人数,稳定人员情绪并等待进一步指令。
6.迅速调集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7.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并充分做好现场保护措施;所有游客全部疏散完毕。无关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应急工作结束。及时做好事后总结,针对发生此次事故提交分析报告。
5.2公共广场(公园)健身器材事故专项预案响应行动及措施
三级预案响应:器材不能正常运行;且不会对游客造成伤害,则属于三级状态。现场指挥是公共广场(公园)所属负责人,负责统筹、调度现场员工,启动三级预案。
二级预案响应:器材故障较重,部分游客受到轻微伤害,属二级状态。此时应急处理则升级,现场指挥是指挥部总指挥,及时报告区应急委,在区应急委统一指挥下启动二级处理预案。
一级预案响应:器材故障严重,游客受到较大伤害时,则状态升级为一级状态,现场指挥是区应急委主要负责人,区应急委向市政府、市应急委报告,在市政府、市应急委统一指挥下启动一级处理预案。
5.3公共广场(公园)消防专项预案响应行动及措施
1.火灾事故发生时,现场先知人员应立即报警,并在电话中说明以下内容:单位名称、位置在哪里;燃烧物是什么;报警人的姓名、电话。
2.知情人应通过各种方式报告公共广场(公园)工作人员,并向其确认是否已报警,如未报警,由接警人立即报警,并通知指挥部办公室。
3.根据火灾具体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请示指挥部后,请求有关部门支援。
4.公共广场(公园)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派人员接应抢救车辆和人员入园,安排好车辆和驾驶员待命,并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确保与各方通讯畅通。
5.火灾发生后,公共广场(公园)应立即切断火灾地区电源,现场员工使用各类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防止火灾扩大。
6.紧急疏散救援组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合理、迅速引导游人疏散到安全地带。
7.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留置人证,以便于调查取证,配合120急救人员及时抢救输送伤员,防止因恐慌造成人员的进一步伤亡。
5.4公共广场(公园)治安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响应行动及措施
一级预案:各保安点安保人员发现治安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110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维持好现场秩序,确保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现场,保证现场不被破坏。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对治安事件进行协调并同时上报区应急委,在区应急委统一指挥下进行现场应急救援。
二级预案:各保安点安保人员发现治安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110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维持好现场秩序,确保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现场,保证现场不被破坏。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请求有关部门支援同时上报指挥部。
1.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随时报告工作情况,以便指挥部尽快掌握情况,进行决策。
2.在基本情况没调查清楚前,不得接受新闻采访和表态。
3.请求公安、消防、卫生部门支援时应说明:什么单位、在什么位置;发生什么事情、请求支援什么;报警人的姓名、职务。同时派人接应抢救车辆和人员入园。
5.5紧急疏散后期处置
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并充分做好现场保护措施;所有游客全部疏散完毕。无关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应急工作结束。及时做好事后总结,针对发生此次事故提交分析报告。
5.6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6.1信息报送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补报。
5.6.2信息处理
出现公共广场(公园)健身器材事故、消防事故、治安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险情后,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控制和追踪,并立即与上级和相关部门联系。
5.6.3指挥和调度
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指挥调度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6.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离现场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公共广场(公园)灾害发生后,应立即联系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6.5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抢险情况动态等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区应急委审核后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在基本情况没调查清楚前,不得接受新闻采访和表态。
5.6.6应急结束
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指挥部宣布解除。
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紧急处置结束后,进一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修复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事故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电视台、联通呼兰分公司有依法保障信息畅通的责任。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2救援保障
对历史上重点易受灾区域,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出现险情时,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
受灾害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常规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
6.3供电保障
呼兰供电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公共广场(公园)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4医疗保障与治安保障
健身器材事故救援组:负责公共广场(公园)疾病防治的业务指导,抢救伤员及灾区防疫消毒工作;负责防疫药物及器械的供应。
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组:负责做好公共广场(公园)的治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负责搞好抢险应急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公共广场(公园)的社会治安秩序。
6.5物资保障与资金保障
公共广场(公园)应储备足量的应急物资,本级财政在预算中安排公共广场(公园)抢险救灾资金。
7.培训和演练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并按照预案分工,以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各负责人应根据预案规定落实好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各自的职责及分工,每年训练一次,以提高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8.后期处置
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公共广场(公园)修复、恢复等善后工作。
8.1灾后救灾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物资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人员,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8.2抢险物资、设备补充
针对抢险物料消耗及设备的损坏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8.3受灾工程修复
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市政基础设施及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8.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8.5保险与补偿
此工作由保险部门明确保险与补偿的适用条件、承办机构职责和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
8.6调查与总结
在事故正式宣告结束一周内将工作总结报送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汇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呼兰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每5年对本预案修订一次,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9.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呼兰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联合表彰;对抢险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呼兰区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修订并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预案启动后,相关城市应急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公共广场(公园)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及联系电话
2.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附件1
公共广场(公园)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及联系电话
广场、公园树木应急抢险队(13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1 |
孙长明 |
队长 |
13766907755 |
2 |
黄振宏 |
副队长 |
13234972290 |
3 |
孙长波 |
队员 |
18345044390 |
4 |
范振莲 |
队员 |
15045372624 |
5 |
白专义 |
队员 |
13603678112 |
6 |
李振刚 |
队员 |
|
7 |
李德江 |
队员 |
|
8 |
吕宝权 |
队员 |
|
9 |
刑树成 |
队员 |
|
10 |
黄永强 |
队员 |
|
11 |
李达功 |
队员 |
|
12 |
候振江 |
队员 |
|
13 |
赵立伟 |
队员 |
广场、公园路灯应急抢险队(4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1 |
杨会 |
队长 |
13946254545 |
2 |
阿忠东 |
队员 |
13911014111 |
3 |
孙万军 |
队员 |
13945117395 |
4 |
张涛 |
队员 |
13766987699 |
广场、公园园林树木应急抢险队(13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1 |
刘加东 |
队长 |
13936633788 |
2 |
金梁 |
队员 |
13100952723 |
3 |
张宇 |
队员 |
13633686277 |
4 |
胡阳光 |
队员 |
15145192773 |
5 |
周凤河 |
队员 |
15104580513 |
6 |
黄成春 |
队员 |
|
7 |
赵国生 |
队员 |
|
8 |
林立民 |
队员 |
|
9 |
姜维春 |
队员 |
|
10 |
周荣升 |
队员 |
|
11 |
王阳旭 |
队员 |
|
12 |
井永文 |
队员 |
|
13 |
井永武 |
队员 |
附件2
城市管理安全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部门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总指挥 |
郭启才 |
副区长 |
57321163 |
|
常务副指挥 |
房军 |
城管局局长 |
18745125678 |
|
副指挥 |
付军 |
城管局副局长 |
13936219555 |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王远新 |
副局长 |
13796208333 |
|
呼兰供电有限公司 |
苏安刚 |
生产主任 |
17745660277 |
|
区广播电视台 |
刘大民 |
副台长 |
13503631456 |
|
区人武部 |
孙健 |
副部长 |
83831263 |
13613677045 |
区民政局 |
周宪华 |
副局长 |
13503678166 |
|
区应急管理局 |
陈元章 |
副局长 |
13796138999 |
|
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 |
杨帆 |
副局长 |
57300110 |
13946177205 |
联通公司呼兰分公司 |
刘旭辉 |
副经理 |
18645177665 |
|
区教育局 |
杨国峰 |
副局长 |
13766941818 |
|
区卫生健康局 |
李晓东 |
副局长 |
57331856 |
15945089277 |
区财政局 |
张微 |
二级调研员 |
15204635308 |
|
区气象局 |
赵军翔 |
副局长 |
13845156201 |
|
区交通运输局 |
魏希林 |
副局长 |
13766907588 |
|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呼兰大队 |
黄永东 |
副队长 |
13633633377 |
|
区人防办 |
于佳鑫 |
负责人 |
18345388111 |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马建 |
17603631192 |
||
区水务局 |
宫伟 |
副局长 |
15846059088 |
|
区商务局 |
赵庆凯 |
副局长 |
13633627727 |
|
区排水服务所 |
曹哲 |
所长 |
57378707 |
17645029628 |
区环卫站 |
郝淑艳 |
站长 |
13069886829 |
|
区自来水公司 |
仇军 |
经理 |
15846148789 |
|
区污水公司 |
王宇飞 |
经理 |
15846059365 |
|
兰河街道 |
黄雁超 |
街道党工委书记 |
57347309 |
18745115555 |
姜浩 |
街道办主任 |
57375977 |
15845133690 |
|
联络员 |
吴楠 |
城管办主任 |
18646163590 |
|
和平社区 |
吕长娟 |
社区书记、主任 |
15945089643 |
|
宋宇迪 |
社区副主任 |
15663828666 |
||
和兴社区 |
兰晓磊 |
社区书记 |
15303654785 |
|
于海阔 |
社区副主任 |
13115555370 |
||
世亨社区 |
闫晓丽 |
社区书记 |
15946057253 |
|
董艳娟 |
社区副主任 |
15245168099 |
||
富民社区 |
王绍楠 |
社区主任 |
57375866 |
18246470888 |
孙立峰 |
社区副主任 |
57375866 |
13304517863 |
|
幸福社区 |
马嘉源 |
社区书记 |
13329408811 |
|
魏巍 |
社区副主任 |
13234509011 |
||
沿河社区 |
韩杉杉 |
社区主任、书记 |
18745689598 |
|
姜倩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15663628885 |
||
富强村 |
姜照东 |
村书记 |
13603683190 |
|
刘殿山 |
村副书记 |
18745863344 |
||
萧乡街道 |
石勃 |
办事处主任 |
13234971768 |
|
潘汇君 |
办事处副主任 |
18946153888 |
||
联络员 |
逯东志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
13845005650 |
|
繁华社区 |
杨柳 |
社区书记、主任 |
15846546345 |
|
于靖涛 |
社区副主任 |
13763437967 |
||
新华社区 |
谷雪华 |
社区书记、主任 |
18249122866 |
|
单楠 |
社区副主任 |
13796651432 |
||
师范社区 |
尹春玲 |
社区书记、主任 |
13704886555 |
|
刘猛 |
社区副主任 |
13284996090 |
||
新民社区 |
刘庆宏 |
社区书记、主任 |
15945089896 |
|
吴国夫 |
社区社保员 |
15636137777 |
||
东门社区 |
孙凤 |
书记兼主任 |
15946052608 |
|
闫卫超 |
东门社区副主任 |
13214603555 |
||
呼兰街道 |
刘峤 |
主任 |
57380882 |
15845133199 |
隋玉萍 |
副主任 |
57380895 |
15846555195 |
|
联络员 |
周磊 |
城市管理办主任 |
57380890 |
13115515678 |
文化社区 |
肖利君 |
社区书记 |
15590884776 |
|
孙翠 |
社区主任 |
15045343233 |
||
盛福社区 |
王艳红 |
社区书记 |
13634800658 |
|
张赢 |
社区主任 |
15546338666 |
||
金街社区 |
王雨 |
社区书记 |
15846147334 |
|
李春玲 |
社区主任 |
13633678833 |
||
胜利社区 |
刘冬梅 |
社区书记 |
15046042300 |
|
刘磊 |
社区副主任 |
13214618113 |
||
东风社区 |
王岚 |
社区书记 |
13766968533 |
|
范欣颖 |
社区副主任 |
13503629346 |
||
铁东社区 |
王钰飞 |
社区书记 |
13214607333 |
|
李雪 |
社区主任 |
13763411657 |
||
公园路街道 |
曲恒 |
街道办事处主任 |
57330808 |
13504510987 |
杨海洋 |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
57330909 |
13313623555 |
|
联络员 |
杜新国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
57365692 |
13503626396 |
建国社区 |
汪显珍 |
社区书记、主任 |
15134595588 |
|
常迪 |
社区副主任 |
13796727302 |
||
建兴社区 |
张红芝 |
社区书记、主任 |
13845136960 |
|
张洪亮 |
社保员 |
15846541862 |
||
顺记社区 |
木安军 |
社区书记、主任 |
13091872866 |
|
杜鹏 |
社保员 |
15945937373 |
||
吉祥社区 |
王舒 |
社区书记、主任 |
13796706067 |
|
冀晶涛 |
残联员 |
13845015716 |
||
民主社区 |
姜博 |
社区主任、书记 |
15946051232 |
|
李双英 |
社区副主任 |
13804579634 |
||
民生社区 |
王晓敏 |
社区主任、书记 |
13936608682 |
|
杜禹 |
社区副主任 |
13313663633 |
||
田野社区 |
赵智超 |
社区主任、书记 |
15546466018 |
|
汤国丹 |
社区副主任 |
15645666567 |
||
原野村 |
王权 |
村书记、主任 |
13796211440 |
|
李清林 |
村副主任 |
13945126166 |
||
建设路街道 |
金凤才 |
街工委书记 |
57308801 |
15846558880 |
王雪峰 |
办事处主任 |
57308802 |
13654516688 |
|
联络员 |
赵明 |
发展办副主任 |
13704802527 |
|
永兴村 |
陈永泉 |
村长 |
13503629800 |
|
韩德礼 |
治保主任 |
13115613553 |
||
建设社区 |
林中楠 |
社区书记、主任 |
15146843736 |
|
付晓微 |
社区副主任 |
13704819555 |
||
萧红社区 |
满经纬 |
社区书记、主任 |
15045052525 |
|
赵晓杰 |
社区副主任 |
13258672279 |
||
光明社区 |
林珂 |
社区书记、主任 |
13030076891 |
|
严宇莹 |
社区副主任 |
57308810 |
15945935898 |
|
奋斗社区 |
宁彩文 |
社区书记、主任 |
18845126162 |
|
杨德军 |
社区副主任 |
13936474199 |
||
兴盛社区 |
张勇 |
社区书记、主任 |
18645172222 |
|
柏军 |
社区副主任 |
13684664433 |
||
希望社区 |
夏春玲 |
社区书记、主任 |
13936155881 |
|
何畔 |
社区副主任 |
13206657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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