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呼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表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17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黑财农[2017]185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黑财农[2019]19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呼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资金投入分值5分,得分2.37分。
1、本机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分值3分,得分1.59分。
2020年本机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34.45万元,2021年本机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6万元,今年比去年下降42%,实际得分1.59分〔3-(42%+5%)*3=1.59〕。
2、本机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省级安排本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比例分值2分,得分0.78分。
2021年本机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6万元为省级安排本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9万元的41%,实际得分0.78分(41%/105%*2=0.78)。
二、资金拨付分值5分,得分5分。
市局拨付资金时间是2021年6月15日,区级财政拨付时间是2021年7月14日,≤30日,得满分5分。
三、项目安排分值5分,得分5分。
市局拨付资金时间是2021年6月15日,呼兰区人民政府上报备案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45日,得满分5分。
四、资金监管分值13分,得分13分。
1、信息公开和公告制度建设和执行分值8分,得分8分。
财政部门资金拨付都在呼兰区政府网上及时进行公告公示,区乡村振兴局使用资金都进行了公告公示,分值4分,得分4分;区乡村振兴局拨付资金都在使用村屯都进行了公告公示,分值4分,得分4分。
2、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分值5分,得分5分。
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区政府网站上设立了12317举报电话,动态监控系统也增加了数据异常与警示提醒。分值5分,得分5分。
五、资金使用成效分值72分,得分72分。
1、年度资金结转结余分值18分,得分18分。
2019年、2020年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没有结余,今年的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也都能支出,不会出现结余。分值18分,得分18分。
2、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效(只适用于20个国家级贫困县)分值16分,因我区是非国家级贫困县,该项分值不存在扣分项,我区得分16分。
3、贫困人口减少,我区在2020年年末已经脱贫摘帽,分值15分,我区得分15分。
4、精准使用情况。我区严格按照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分值23分,我区得分23分。
六、加减分指标,我区自评0分。
1、机制创新,我区没有机制创新增分项,没有增分。
2、违规违纪,我区没有违规违纪问题,不扣分。
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 呼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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