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绩效】2018年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评价表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0

市财政局:

2018年呼兰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把扶贫资金管理作为财政部门的首要问题来抓,积极落实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做好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对2018年度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收入情况

2018年我区收到中央扶贫资金2287万元,省级扶贫资金902万元,市级扶贫资金542万元,驻村专项扶贫项目资金200万。共计3931万元。

二、2018年支出情况

2018年中央、省、市专项扶贫资金3931万元整合用于以下五项支出:

(一)扶贫产业项目支出1954万元。

利用扶贫砍块资金1954万元,投资12个合作社、企业,带动1719户贫困户增加收入。第一批:投资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其中,投资兴利米制品公司302万元,带动151户贫困户;投资忠萍水稻合作社300万元,带动150户贫困户;投资富鑫现代农机合作社200万元,带动100户贫困户;投资易丰安顺现代农机合作社300万元,带动150户贫困户;总计投入资金1102万元,带动551户贫困户。第二批:投资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其中,投资忠萍水稻合作社202万元,带动101户贫困户;投资富鑫现代农机合作社126万元,带动126户贫困户;投资双于现代农机合作社110万元,带动55户贫困户;投资众连畜禽合作社208万元,带动104户贫困户;投资易丰安顺现代农机合作社86万元,带动43户贫困户;投资东龙农作物合作社120万元,带动60户贫困户。总计投入资金852万元,带动489户贫困户。

(二)光伏产业项目支出1392.7万元。

建设实施了四个光伏电站,其中:莲花镇老哈村1个、杨林乡七佰村1个、沈家街道大罗村2个。

(三)雨露计划支出24.3万元。

雨露计划补贴支出24.3万元,扶持贫困户学生170多人。

(四)小额贷款贴息支出360万元。

贫困户贷款贴息支出360万元。

(五)贫困村项目支出200万元。

贫困村项目支出200万元,扶持了长岭街道平坊村、杨林乡七佰村、莲花镇老哈村、康金街道双合村等四个村的扶贫项目。

三、资金使用管理及公示情况

1、整章建制,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扶贫资金项目分配、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及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印发《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哈扶组办联〔2018〕3号)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与区扶贫办共同制定下发了《呼兰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呼兰财政金融局2018-2020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予以执行。

2、强化公示,提高扶贫资金透明度。截至目前,财政部门收到的上级扶贫资金都已经拨付到区扶贫办账户。财政部门在加快资金拨付执行进度的同时,不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透明度,注重强化公告公示制度。九月中旬,财政部门在区政府网站把呼兰区2018年扶贫资金项目、2018年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表及《呼兰财政金融局2018-2020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呼兰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都予以公示。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不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大力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助推精准扶贫,项目成效显著。根据2018年度脱贫攻坚考核要求,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分。

特此说明

附件下载:

附件1: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表(呼兰区).xls

附件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表(呼兰区).xls

附件3:呼兰绩效报告.xls

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