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公示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22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已完成整改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哈尔滨市建筑垃圾尚无正规消纳场所,“两点一线”体系尚未形成,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挤占道路、侵占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挤占周边生态环境空间,严重影响城乡人居环境和安全运行。
二、整改目标:解决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挤占道路、侵占土地现象,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三、整改措施: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选址建设,配备现场管理人员,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在呼兰区公铁桥下完成建筑垃圾调配场并投入使用,建筑垃圾场使用面积1万平方米。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日
六、受理部门: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51-57372661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南大街6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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