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呼兰区3处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7

 

 哈尔滨市呼兰区3处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标的名称

标的1: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A号

标的2: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BCD号

标的3:呼兰镇新华街二委开发15#楼正房1层东3号

 

项目编号

 QYS20206009 

挂牌价格

标的1:124.0万元

标的2:46.0万元

标的3:221.0万元 

公告号

[2020]158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06月1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标的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

公告类别

资产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转让标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市呼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的名称

标的1: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A号

标的2: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BCD号

标的3:呼兰镇新华街二委开发15#楼正房1层东3号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1月22日

资产评估值

 见评估报告万元

转让底价

标的1:124.0万元

标的2:46.0万元

标的3:221.0万元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动态报价须知、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自由竞价起止时间

从2020年06月17日 08时至2020年07月17日 09时止。

限时竞价期

从2020年07月17日 09时开始。

增价幅度

0.1万元

 

 

标的1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A号

建成年月

1998

房产证号

哈房权证呼字第HL07108990号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82.73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7

所在层数

1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0.0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2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BCD号

建成年月

1998

房产证号

哈房权证呼字第HL07108991号

目前用途

车库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68.35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7

所在层数

1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0.0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标的3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呼兰镇新华街二委开发15#楼正房1层东3号

建成年月

1993

房产证号

呼兰县房权证新华街字第JD500033号

目前用途

商业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05.0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总层数

7

所在层数

1

土地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0.0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4届49次、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 进场交易通知单、党组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

信息公布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竞价受让方

终止信息披露。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果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

若征集到两家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登记材料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二、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在报名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标的1:24.0万元,标的2:10.0万元,标的3:45.0万元至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在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并提供材料,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应由转让方及证载权利人应承担的税、费也由受让方承担。

三、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  

(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进行交割。  

(二)交易价款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账户进行结算。  

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1、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2、在《交易合同》中没有约定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出具受让方签署同意转款意见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  

四、收费标准:  

 

1、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按成交价款的3%收取服务费。

  

 

五、交款方式:本次交易款项采用转账(网银、电汇等)方式。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银行交款手续,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  

六、声明: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交纳金额

标的1:24.0万元

标的2:10.0万元

标的3:4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16日 16时3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主)

交纳方式

电汇,网银,其他 

处置方法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限时竞价后次日起全额无息退还。

3、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作为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补偿,不足以补偿转让方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义务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诚信和资金支付能力。

2、 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位于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A号 ,建成年份约为1998年,共7层,本标的位于1层,混合机构,参考建筑面积为182.7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哈房权证呼字第HL07108990号 ,规划设计用途为办公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简单装修。转让底价为124万元,保证金24万元。

标的2位于呼兰区和平街房产2#楼一层BCD号 ,建成年份约为1998年,共7层,本标的位于1层,混合机构,参考建筑面积为68.3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哈房权证呼字第HL07108991号 ,规划设计用途为车库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毛坯房。转让底价为46万元,保证金10万元。

标的3位于呼兰镇新华街二委开发15#楼正房1层东3号 ,建成年份约为1993年,共7层,本标的位于1层,混合机构,参考建筑面积为105.0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呼兰县房权证新华街字第JD500033号 ,规划设计用途为商业 ,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毛坯房。转让底价为221万元,保证金45万元。

 

二、权属情况说明

标的1、标的2房权证的证载权利人为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呼兰分局(现更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拥有权未发生本质改变 ,产权证未办理更名!

标的3房权证的证载权利人为呼兰县房产事业管理局(现更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拥有权未发生本质改变 ,产权证未办理更名!

上述房产剩余使用年限请意向受让方到相关部门自行查询。

三、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黑龙江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天信评报字(2019)第137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四、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五、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后的供暖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转让前供暖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的欠费也由受让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标的3房产欠供热费、物业费约6000元。

 

六、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应到相关管理部门核查其真实情况。本次转让资产以现况进行移交。

 

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过户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

相关附件

 

1、受让方须提供材料清单

2、受让委托协议书

3、登记表

4、交易合同样本

5、交易须知

联系人

杜女士

联系电话

87153333-1516 1605 15846603060

 联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

18945652666

 

 

附件:受让委托协议呼兰区新.doc 附件:合同样本.docx 附件:受让申请书-呼兰区.doc 附件:受让方报名材料清单模板.doc 附件:交易须知.pdf 附件:信息披露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