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结束“冬价”恢复原价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18

4月1日起,随着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由现行每立方米3.624元调整至3.40元。供热煤改气价格也做了相应调整。

据了解,依据相关通知,天然气销售黑龙江分公司自今年4月1号起,取消哈市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上浮政策,即基准综合门站价格恢复到2017年11月1日以前价格。

市发改委近日决定调整对包括我区在内的哈尔滨市市区(不包括阿城、双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624元调整至3.40元;供热煤改气供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524元调整至3.30元。市发改委要求各天然气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改变后的收费标准执行,做好销售价格调整。

从市发改委价费部门了解到,上一季价格上浮缘于冬季取暖高峰非居民用气气量紧张,上游天然气门站进行了价格上浮,我市也跟随调价。开春后用气量减少,非居民用气价又恢复原价。





(来源: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