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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兰分局HLCL01-05-01地块拟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6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现对一宗拟协议出让公用设施用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接受意向用地申请,公示时限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接受意向报名。

公示期限内,如果仅有一个意向用地申请人,本宗地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申请人,本宗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HLCL01-05-01地块;

土地面积:56433平方米;

土地位置:呼兰区长岭街道长岭村(哈绥路西、规划路南);

规划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70%、绿地率≥5%、限高≤24米、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详见附图);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二、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地块意向报名者在提交意向协议出让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与呼兰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协议》。

三、其他

1、如有变化,我局将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2、公示期满,达到供地条件,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求的,我局将组织出让方案提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将取消其受让资格,我局将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另行处置土地。

3、上述公示的规划指标以出具最终《规划条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地址:利民开发区南京路

单位: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兰分局

联系人:王宇东 

电话:13674652627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兰分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供应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