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呼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哈呼政办发【2024】15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24年度呼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4

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呼兰区新能源应用示范区发展规划

区发改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哈尔滨综合能源基地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编制,规划期为2023~2030年。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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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呼兰区中国寒地食谷食品加工及鹅产业发展规划

工信局

《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黑龙江省鹅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5)》《黑龙江省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