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14
哈呼房征决公字〔2021〕1号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为加快呼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区政府决定对呼兰区规划南坪路东侧、萧红大街南侧、南二道街西侧、规划滨河路北侧合围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呼兰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哈呼房征决字〔2021〕1号)。现公告如下:
一、对呼兰区规划南坪路东侧、萧红大街南侧、南二道街西侧、规划滨河路北侧合围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
二、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呼兰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三、《呼兰区建设路街道光明社区三委七委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征收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呼兰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人要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双方应当在签约期内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四、被征收人对《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呼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呼兰区建设路街道光明社区三委七委地块棚户区
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