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直达基层落实情况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09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抗疫相关支出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961万元。一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政策,落实卡点执勤工作人员补助,确保我区社会安全稳定,安排资金229.7万元;二是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呼兰区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安排资金2858.53万元;为我区城乡医疗救助安排资金500万元;三是确保我区防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建立开放小区封闭管理,确保管得住,可防可控,安排资金900万元;四是保障我区防护物资设备需要,确保我区参与防疫人员在工作期间零感染,安排资金472.77万元。上述项目合计金额49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