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冬季燃煤企业煤质抽检情况公示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6
根据《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23条规定,呼兰生态环境局按照哈尔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统一安排,于2021年11月29日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哈尔滨三友物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三家燃煤使用单位进行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全硫 (St,d) | 灰分(Ad) | 检验结果 | 检验依据 | 备注 |
1 | 哈尔滨三友物业有限公司 | 0.44 | 19.79 | 合格 | 全硫 GB/T214-2007 灰分GB/T212-2008 | |
2 |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 | 0.62 | 19.93 | 合格 | 全硫 GB/T214-2007 灰分GB/T212-2008 | |
3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 0.8 | 15.39 | 合格 | 全硫 GB/T214-2007 灰分GB/T212-2008 |
哈尔滨市呼兰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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