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大用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来源:呼兰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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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我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an.gov.cn/)查阅向社会公布。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呼兰区大用镇政府,联系电话0451-5521200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优化和规范申请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精准了解申请诉求指向,减少争议率。

3、政府信息管理。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4、公开平台建设。发挥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加强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监督保障。在大用镇政府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由专人负责,硬件设施到位,保证了咨询、受理工作按规范处理,便于百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大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单页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解读不够透彻,难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一些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2022年,我镇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我镇加强各个科室对《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深入学习和解读,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理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二是我镇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把握信息宣传的多元性,充分利用好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是我镇将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技能,加强公开信息的浏览和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呼兰区大用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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