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查阅下载(http://www.hulan.gov.cn/hebhlq/sy.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呼兰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路街道萧红大街3栋8号。邮编:150500。电话:0451-57301010。
一、总体要求
呼兰区卫生健康局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全面公开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在推进主动公开方面,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等。通过这些举措,我们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有效回应了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呼兰区卫健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重点加强了对卫生健康政策、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条例》,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规范依法申请公开。为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处理答复,对办公室全体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在收到群众咨询时第一时间处理。2023年度,呼兰区卫生健康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零报告。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区卫健局健全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社会关注的卫生健康热点问题,我们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舆情,以便更好地了解民意,改进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条例》要求,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优化发布流程,并能做到及时更新。我们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各责任科室及相关部门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达到“全覆盖”、“无缝隙”。结合区卫健局工作实际,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要求,注重抓好工作调度和跟进培训工作,通过不定时召开具体工作人员碰头会议的形式,快速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公开要求。强化监督检查,除按照区政务公开办整改提示单进行整改外,区卫健局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转交责任科室(单位),由办公室汇总需要整改发布的信息后统一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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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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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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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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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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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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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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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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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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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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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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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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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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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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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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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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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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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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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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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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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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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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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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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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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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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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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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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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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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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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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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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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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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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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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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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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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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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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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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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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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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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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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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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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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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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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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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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首先,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其次,政务公开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程度不高,需要加大公开力度。此外,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改进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5.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和探索,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将继续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准确、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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