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5


民    政


【概    况】    2021年,区民政局在履职尽责中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较好地完成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事务、养老、临时救助、婚姻登记、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扎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783元/人/月、4812元/人/年,实现应保尽保,共计发放取暖和“两节”补助636.547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实践活动,深入19个乡镇(街道),走访慰问困难群众92人次,发放慰问金59155元,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通过一次性告知的方式认真做好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协调和争取资金更换餐桌餐椅21套,增设音响设施和投屏设备,提高老人的肉食、水果和副食待遇,全力提升公办养老院在院老人生活质量。局党组党员干部办实事23件,共计服务对象13件次2827人次,解难事10件次154人次。(田裕和)

【基层政权建设】    指导全区39个社区162个行政村完成换届选举工作,39个社区、160个村实现“一肩挑”,同时完成选后配套组织建设工作。完成社区管控组常态化管控指导工作及疫情补助统计发放管理工作,与区委组织部共做12本社区管控制式台账、预案,每个社区一套。1—3月发放疫情补助156万元,9—11月发放疫情补助1095人次共计129.9万元。全年普查和补换400个街道门牌。(田裕和)

【养老机构工作】    全区有公办养老机构2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民政备案养老机构8家、工商执照养老机构46家(未在民政备案)。在院老人1123人,服务人员147人。全年进行在院老人核酸检测10326人次,服务人员核酸检测1343人次。疫苗接种完成两针及以上的在院老人475人,完成两针及以上的服务人员143人(4人离院),服务人员疫苗接种完成率100%。通过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检查发现一般隐患76处,全部整改完毕。按照每人200元标准发放2020年度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48人次共49600元。发放2020年度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共2609人次,省级运营补助资金130450元和市级运营补助资金130450元,共260900元。成立区疫情防控养老专班,采取指定地点集中办公,分片包保、统一督导检查的形式开展工作,抽调6名干部负责专班工作,封闭养老机构59家,督查检查13次,为封闭养老机构解决实际困难2件。(田裕和)

【政府购买居家服务】    市民政局要求每月28日前上报居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对比信息。年初服务人数449人,其中农业户籍204人、城镇户籍245人。此项工作为动态化管理,根据低保变动情况、老人意愿情况及老人死亡情况每月进行人员调整,会产生每月新增人员的审批和上报,低保取消或死亡人员的减员,所以每月产生的人员数量有所变化。截至12月14日,全区享受居家政府购买服务519人,其中农业户籍340人,城镇户籍179人。全年发放服务费555700元(本年度疫情防控原因,服务时间为2020年9月—2021年9月,发放资金根据疫情服务时间计算)。(田裕和)

【社区居家养老】    全区共有39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其中日间照料室5家,13张床位可供老人休息;34家为社区老年服务站提供老年人服务咨询或社区老年活动等服务。(田裕和)

【高龄津贴发放】    全区79周岁老人2094人,80周岁以上老人8935人。截至12月,享受百岁津贴10人,标准每人每月500元,金额0.5万元;享受城区无基本养老金津贴201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金额2.01万元;享受扩面生活津贴626人,每人每月100元,金额6.26万元;合计高龄津贴发放837人,金额8.77万元;既符合扩面津贴发放条件,又符合无基本养老金发放条件的老人共125人,兼得两种高龄津贴。全年发放高龄津贴9795人次,金额106.59万元;全年追缴资金6200元上缴区级财政;全年接待政策咨询51人,其中接待电话政策咨询33人。(田裕和)

【金民系统录入】    根据民政部2021年下发文件要求,完成8家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金民工程系统填报工作。39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基本信息全部录入金民系统。全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系统输入合格率100%。(田裕和)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中心通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失能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效对困难群体进行救助,截至年末城乡低保共保障11932户20346人,月保障金719.6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在保对象3280户5759人,农村低保在保对象8652户14587人;特困供养共保障1259人,月保障金93.8万元;临时救助本年度共救助871人次70.9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11159人次100.5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541人44.3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618人56.18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区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救助,设立两个临时救助隔离观察点,接待救助人员13人,并于疫情后全部送其返乡;社会救助中心通过不见面新审核低保68户100人,临时救助59人,备用金额度提高到40万元,两节期间拨付慰问金40万元,根据救助对象的急难程度和需求直接发放救助资金和物品,疫情缓解后补齐相关手续。(田裕和)

【巩固脱贫成果】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充分发挥兜底保障功效,得到省、市的认可,社会救助中心集体和个人被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记功奖励。全年民政各项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脱贫人口3486人,占比30.1%(其中低保1793户3172人,保障金额1712.1万元/年;低收入151户265人;特困供养49户49人,保障金额35.4万元/年);临时救助101人次,救助金5.9万元。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共保障1694人次,补贴金172.1万元/年(护理补贴637人,补贴金75.4万元/年,生活补贴1057人次,补贴金96.7万元/年)。(田裕和)

【婚姻登记】    婚姻服务中心在实际工作中组织登记员通过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让婚姻登记员熟悉婚姻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做到将各种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很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登记员依法办证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年全区办理结婚登记3610对,离婚登记1477对,补发结婚证860对,补发离婚证433件,提出申请离婚3632对,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圆满完成婚姻登记各项工作任务。(田裕和)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孤儿工作】    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6次、人员211人,其中在站救助139人(2月疫情封城,滞留呼兰区外地人员13人,救助站协同公安机关帮助其返乡)。街面巡查救助72人,其中救助弃婴1人,救助走失智力缺陷儿童1人,并在救助站人脸识别系统无结果后,协调公安部门网上寻亲后救助回家。12月疫情巡查救助5人,送往慈康医院隔离七天后护送返乡。全区有孤儿56人,留守儿童362人,办理收养儿童3起,孤儿申请审批3人。全部录入系统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并对19个乡镇(街道)的孤困、留守儿童开展“六一童心向党”关爱活动。对留守、孤困儿童开展两节期间慰问活动。(田裕和)

【殡葬工作】    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管控冥纸冥币的焚烧,提倡移风易俗。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加强疫情防控,实现安全运营和运行。第一殡仪馆严格落实“五有”措施,暂停告别程序,减少人员聚集,完善应急预案,设立专用通道处理疑似遗体。(田裕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    况】    2021年,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人社业务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带动能力强、就业质量高的产业项目建设,发挥产业投资带动就业作用,扩大就业容量和就业群体,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有质量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指导,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和工资收入水平。持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养老保险资金归集和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扩大失业保险、低保和社会救助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城市的温暖。抓人事人才工作,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劳动监察工作。夯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权益维护四大板块工作,全年市、区两级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温磊)

【就业服务】    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推荐区内外用工单位78家,提供岗位信息2850余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8265人。其中落实“稳岗留工”以工代训惠企政策52家参保中小微涉及3265人,落实企业培训补贴415.3万元;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电子商务、养老护理、育婴员、中式烹调师、家禽繁殖员等工种5000人;招聘大学毕业生就职教师、幼师岗位121个,开发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53个,超额完成区级50人目标任务;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723人,为农村脱贫人口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510人,光伏受益开发岗位82人,技能培训脱贫人口233人。城镇新增就业2727人,完成全年市级工作目标109%,失业人员再就业1334人完成全年市级工作目标10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25人,完成全年市级工作目标108%,零就业家庭成员动态清零,城镇失业登记率3.6%,低于区级4.3%工作任务目标0.7个百分点。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就业。设立“呼兰区就业服务”网络直播平台,主动对接区内外78家企业需求收集岗位信息近2850余个,综合运用线上对接、远程协作、线上专场招聘等方式拓宽用工渠道。通过街道(乡镇)就业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电视台等媒介载体大力宣传“哈尔滨就业地图”“零工平台”“呼兰就业服务网络直播平台”“呼兰就业服务公众号”,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渠道,使劳动者足不出户获取岗位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载体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多措并举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面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开发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治安维护员53名,完成笔试、面试体检、量化评分、政审、体能测试全部招聘考核工作,超额完成区级50人工作目标;完成教师和乡镇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工作,共招聘教师121人,街道(乡镇)事业编制岗位26人,全部上岗工作。(温磊)

【就业扶贫】    把就业扶贫作为促进脱贫劳动力增收脱贫的重要措施,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有组织劳务输出、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扶贫车间”四个渠道安置力度,通过政府促动、组织牵动、亲属拉动、朋友带动、典型引动,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3723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增收,其中就近1636人、省内1040人、省外1047人。根据贫困劳动力自身特点和就业培训意愿,紧贴产业发展,市场用工需求,实施职业技能培训233人。加大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安置力度,鼓励支持就业扶贫车间企业安置脱贫人员120人就近就业,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安置510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光伏收益开发公益性岗位82人。(温磊)

【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稳就业。充分发挥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主力军作用,15家区内外社会培训机构为区重点就业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组织15家社会培训机构深入街道(乡镇)、村屯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依托人社部遴选的相关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积极推进15家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督导社会培训机构指派专班教师采取电话、微信“一对一”方式,耐心指导区意愿培训劳动者如何上线操作学习技能,有效引导激发重点就业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围绕产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着眼急需紧缺技能工种,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电子商务、中式烹调师、家禽繁殖员等技能培训提供稳定就业支撑。(温磊)

【养老保险】    区人社局采取多种手段,如发放传单、电话咨询、手机朋友圈等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得到实际提升。截至年末,呼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230559人,其中新农保缴费132604人、退休90067人,城居保缴费5785人、退休2103人。累计收缴保费2736万元,累计发放养老金10400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政策,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资格认证可以通过手机App人脸认证、面对面上门认证、视频认证、指纹认证等多种途径申请,待遇领取人可以足不出户进行养老资格认证。(温磊)

【失业保险】    落实失业保险扩面政策。企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1个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哈尔滨市城镇低保标准。实施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温磊)

【人事人才工作】    为非国有企业及毕业生接转档案手续131人次。为护士资格考试、职业医师考试、律师年检等提供档案服务37人次。继续做好原利民开发区所属企业工作人员的档案移交工作。大学生实名登记就业率打电话1097人次、大学生见习基地11月初共上报13人,11月末完成77人省级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全年教育系统共招聘121人,本科生124人,研究生44人。开展职称评定工作,签转高级91人、中级83人、初级124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工作全部完成,其中教育49家、卫生32家,完成市级本案核定工作。全年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审批工资12234人次,退休审批560人。(温磊)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2021年4月,呼兰区热力公司待岗生活费案件全部审结完毕,呼兰河口湿地公园欠薪案件也相继调解结案。为妥善处理好呼兰河口湿地公园欠薪案,呼兰区仲裁委多次召开协调会,研讨解决办法,形成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工作思路,并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得到区委、区政府的认同和支持。截至年末,全口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297件,其中受理220件,不予受理77件,累计未结争议案件数124件。已结案338件,其中裁决229件(其中局16件)、调解103件、其他6件、中止未结案6件;结案率98.26%,调解率61.35%。(温磊)

【劳动监察】    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10家,处理非建筑领域投诉拖欠工资案件19起,涉及29人,追回拖欠工资5.4万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监察员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对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管理台账情况。按省、市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双月”专项行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区内企业25户。(温磊)


社会保险事业


【概    况】    2021年9月,根据省、市“五险合一”改革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呼兰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为原则,按“五险合一”改革要求,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经办服务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成立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简称区社保中心)。区社保中心共有职工54人,其中在职45人(参公31人、事业10人、工勤4人),退休9人。其中含社保分局18人(参公14人、工勤4人)编制在市社保局平台,工资福利待遇由市级支付。非正式人员5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6名、临聘人员17名,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10名。区社保中心有两个办事大厅,原区人社局办事大厅(336平方米)有窗口11个,其中经办中心业务窗口7个(失业2个、医保5个),社保卡占用窗口4个;社保分局大厅(193平方米)有窗口6个,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个。(王玉欣)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和养老金核算发放。全年累计参保27686人,正常发放待遇2953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统筹)经办服务管理和养老金核算发放。全年参保人数228210人,正常发放待遇80671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区级统筹)费征缴和养老金核算发放,现行政策参保单位335家,16667人;原试点政策参保单位17家,1778人。(王玉欣)

【失业、工伤保险】    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费征缴和待遇支付,全年新参保25户,新增参保职工310人,新增建筑行业农民工参保户3户。为112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为约6000人发放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办理申报待遇支付业务13笔,共支付114.4万元。(王玉欣)

【医疗(生育)保险】    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受理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经办服务。相关数据市医保网2021年11月并入国网后,暂时不能调取。(王玉欣)


退役军人事务


【概    况】    2021年,呼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区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强化信访稳定、强化政策落实、强化双拥共建、强化基础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自身建设,移交安置、双拥优抚、就业创业、信访维稳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为加强新时代全区退役军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疫情防控期间,深入宣传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提供坚实群众基础。(罗昭宏)

【橄榄绿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    10月28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萧红故居广场举行“橄榄绿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全区建立区、乡、村三级“橄榄绿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其中区级服务队1个、乡镇(街道)服务队19个、村级服务队201个,共有服务队队员2650人。仪式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为各乡镇(街道)“橄榄绿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授旗。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及橄榄绿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代表参加活动。(罗昭宏)

【退役士兵安置】    全年应安置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位。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状,主动作为,坚持有理问题必须解决的总体原则,对全区安置后未上岗问题进行梳理界定,研究解决。6月,解决15名安置后未上岗及应安置未安置的退役士兵上岗。(罗昭宏)

【退役军人就业再就业】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安置力度。在2019年、2020年已解决100名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基础上,2021年完成第三批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解决5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同时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再就业问题。(罗昭宏)

【维护退役军人利益】    全面落实待安置期间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累计发放301人资金2660.21万元。做好以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未参保及断缴补缴工作,完成2464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工作,补缴资金2553万元;完成250名符合养老保险补助条件退役士兵补助测算工作;按照新标准足额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761.15万元。(罗昭宏)

【双拥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加大双拥宣传工作,设立宣传一条街和拥军主题广场,增强双拥社会氛围。采取措施推动“拥军单位”创建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国防教育与军民共建两项活动,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罗昭宏)

【走访慰问】    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主题慰问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与每名退役军人的日常联系,拓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覆盖面,提升信息采集精准率,全面了解服务对象需求,普及关于退役军人的相关政策及其他惠民政策,化解风险矛盾,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让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成为退役军人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坚强组织。截至年末,参加此次大走访工作区局有10人,乡镇(街道)有66人,村(社区)有194人。解决退役军人信访诉求。(罗昭宏)


民族宗教事务


【概    况】    2021年,呼兰区民族宗教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为主线,着力提升呼兰区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及少数民族事业的繁荣发展,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贡献重要力量。(袁婉钰)

【民族事务】    努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印发《呼兰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呼兰区2个集体、2个人获得表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项调研,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估。依托三级民族工作网络,积极开展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制订完善民族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协同呼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积极稳妥处理好涉民事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办理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4人、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7人。办理民族成分更改4人。(袁婉钰)

【宗教事务】    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开展农村地区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排查工作。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防控情况,确保呼兰区宗教领域无疫情发生。重大节日期间,协调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佛教“浴佛节”及伊斯兰教“开斋节”期间,坚持重大宗教节日报备制度,制订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指导场所制订应急预案,节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有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未发生人员聚集现象。开展全区宗教领域基础信息调研工作,对各场所教职人员数、信教群众数及其他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多次联合呼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对农村宗教场所安全、场所消防安全、库房楼体安全专项督查检查。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宗教领域安全工作。组织召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召开网格员培训会议及宗教领域安全生产会议,进一步提高宗教教职人员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呼兰区退出宗教工作重点区县整改治理工作,在三个领域存在六个问题完成整改,退出宗教工作重点整治区县。(袁婉钰)


慈善事业


【概    况】    2021年,呼兰区慈善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来袭,积极行动,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围绕慈善发展和民生改善工作大局,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众志成城、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全年捐赠区二八敬老服务中心、许堡敬老服务中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救助服务中心、区殡仪馆、区婚姻办等相关部门防疫物资价值12万余元,惠及1.3万人。

(李微微)

【慈善活动】    3月5日,省慈善总会雷锋车队哈尔滨分队志愿者和呼兰公安分局干警代表到呼兰区公园路街道北小十字街一平房出租屋帮扶一个母女三人的单亲家庭,其大女儿15岁初三学生,小女儿9岁小学四年级,仅以母亲摆摊赚钱为生,生活非常困难。哈尔滨分队志愿者带着大米、白面、挂面、豆油、水果看望她们,呼兰公安分局民警给孩子送来书包、文具盒等学习用品,鼓励孩子好好学习,告诉她们在社会的共同关心下她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参加活动的志愿者有田欣雨、于连水、吴迪、王大为、韩世龙、姜慧远、呼兰区公安局政治处民警及巡逻辅警大队代表。(网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