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综合管理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1

宏观经济管理

【概    况】    2021年,呼兰区面对历史罕见冻雨、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区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区经济恢复取得新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持续彰显,“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全年呼兰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4亿元,增速4.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1.3亿元,增速﹣4.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69.6亿元,增速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8.6亿元,增速6%;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68亿元,增速1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6亿元,增速8.7%。(赵福军)

【项目管理】    2021年,呼兰区省百大项目(同时为市重点项目)1个,市重点产业项目8个,年度计划投资8.53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668亿元,增速11.5%。1—3季度增速连续保持九区第一,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排名位居九区第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个,总投资161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175万元、地方政府匹配4985万元。争取专项债券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21.0674亿元,全年地方专项债券下达5.35亿元。严格项目审批准入。审批事项时限大幅压缩,审批类事项由法定20个工作日下降到5个工作日,备案事项实行备案承诺制。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40个,企业投资备案事项45个,节能审查事项1个。按照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联合下发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截至11月26日,梳理出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方面整治范围内项目315个,其中住建领域145个、交通领域20个、水利领域96个、农业农村领域54个。经自查梳理发现问题项目21个,其中住建领域7个、水务领域9个、农业农村领域5个。指导项目单位将排查重点聚焦在突出问题上,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重点对同一公司在区承建某一领域或不同领域多个项目的情况进行深入挖掘,查找在招投标领域可能存在问题。指导各部门通过学习借鉴不同领域项目梳理排查经验,在现有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加快建立疑似问题项目台账。加强与省、市行业部门之间沟通,参照上级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同样类型项目的梳理、排查、定性方法,对管辖内项目进行精准排查,做到上下一个标准、一套流程,实现项目排查结果本行业部门各层级认可。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城区产业布局引导目录制定工作的通知》,区发改局参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区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区产业发展定位,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4”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目标,将绿色农产品深加工、特色文化旅游2大主导产业,以及现代商贸流通、节能环保、生物、新材料4个新兴产业作为产业布局目录制定方向,在查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后,梳理呼兰区重点扶持产业引导目录,6大类82项。全区谋划“十四五”期间项目29个,其中供电项目1个,新能源项目2个,农业项目3个,水利项目1个,卫生项目1个,教育项目3个,文化项目2个,供水项目1个,路桥项目2个,园林绿化项目1个,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领域项目1个,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个,棚改项目1个,高科技项目2个,物流、仓储项目2个,其他服务业项目1个,其他项目1个。(赵福军)

【金融服务】    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区发改局承担域内49个银行网点、28个保险网点疫情防控的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导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排查不留死角、全员核酸检测不落一人及引导员工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做到驻呼金融机构疫情“零病例”,辖区内各金融网点均为无疫情单位。对辖区内金融网点复工复产企业材料全部审核备案存档,全域内所有金融营业网点全部如期复工复产且运行状态良好,做到疫情防控和提供金融服务“两不误”。充分发挥区发改局综合协调服务职责,主动作为,指导协助筹备成立呼兰区金融协会,搭建银企沟通平台,为企业发展壮大牵线搭桥,并于7月7日成功举办呼兰区政银企对接会,根据融资企业需求,到域内金融机构进行对接。注重因企施策,为企业纾困解难,成功为哈尔滨新龙晶动植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融资500万元。促成区信用联社与华阳农业达成合作意向,同意将原500万元贷款展期,继续享受稳企稳岗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切入点,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对域内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整改回头看,并形成排查报告,报呈区政府和市处非办,并及时跟进督促涉事企业进行整改。积极推动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处置工作,启动柳某君非法集资案资金清退工作。做好小贷公司运营情况网报系统监管工作,每月按时间节点督促辖区内亿兴小贷公司、中汇小贷公司向市金融局小贷公司报表系统上报业务经营情况并做好审核提交工作。按照地方金融风险防范要求,对域内相关企业进行风险排查,通过宣传、预警等多种形式,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域内无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发生。坚持以“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为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金融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按照省、市金融局、区扶贫办有关行业扶贫要求,对区小额信贷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并制订《整改方案》,形成总结报告,分别报市金融局及区扶贫办,做到脱贫攻坚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有效结合。(赵福军)

【物价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价格及收费政策、规定,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对全区市场重要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分析预测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国家及省、市下达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收益及相关经济指标调查工作。每日上报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监测59项,每周三上报生猪、粮食价格监测表,每月5、15、25日上报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监测95项和国家原粮、玉米报表、重要生产资料27项,每月底上报生猪成本、城乡居民服务15项,每季上报蔬菜监测9项、农资化肥24项,元旦、春节、冰雪节、五一、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上报居民食品零售价格。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市场监测,为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可靠价格依据。价格监测工作人员每日到商超询价采价、拍照,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价格变动情况,为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可靠数据支持。及时、准确上报价格监测信息,做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农副产品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工作。按照文件精神,具体落实三大类6个调查品种,其中包括大棚黄瓜、大棚柿子、露地大白菜、肉鸡、生猪、散养生猪。种植业黄瓜6户、柿子6户、白菜6户,合计18户主产品产量、产值以及种子花费、用量、化肥比重等62项。饲养业肉鸡6户、生猪5户,合计11户调查户,填报其产量、产值以及饲养成本等36项调查项目并汇总上报省、市局。(赵福军)

市场监督管理

【概    况】    2021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取得良好成效。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九小场所”关停措施,做到应关尽关,切实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组织局机关各科室人员下沉一线,支援各辖区所管控工作,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开展一线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在巡查、检查中,对不严格履行疫情管控商户责令其立即改正或停业整顿。把好冷链食品关。严格进行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加大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查处打击力度,指导生产经营者进行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实现第三方冷库全覆盖全备案,强化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各市场监管所及相关职能科室,持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特别督促餐饮、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要求商户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防聚集和定期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组织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督促从业人员接种疫苗,并根据员工接种情况分别为商户张贴“新冠疫苗接种示范门店”“新冠疫苗接种达标门店”等标识。积极落实四类药品“沃填报”工作,强化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按公告要求及时下架封存停售的四类药品,并加大药品停售情况日常巡回检查;要求药店在四类药品正常销售期间,严格落实“沃填报”实名购药制度。累计向区疫情指挥部推送“四类药”销售信息21万余条。6月,区市场监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荣获哈尔滨市委授予的“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7月1日,区市场局检验中心党支部荣获中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员会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2月,区市场监管局荣获中共呼兰区委员会授予的“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称号。(朱庆宇)

【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33项,后置审批175项;改革各种审批限制,建立统一公开透明市场准入制度,为投资创业创造公平的准入环境。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领域,都向国内民间资本放开。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不合理障碍,都予以取消;统筹推进“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依托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企业可以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平台自主申报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通过“企业开办直通车”就可以办理完企业设立、刻章、申领发票登记;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为20天。建立容错机制,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依程序申请注销登记,简化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截至11月末,全区新设企业812户、个体工商户3116户,办理变更登记10267项、注销登记1955户,其中简易注销登记314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6户,被担保债权数额16134万元,“预约办”389件、“寄递办”41件。按照“审批环节少、运转效率高、服务态度优”标准,深入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入驻行政审批中心,实施集中统一受理;深入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行网上告知受理及审核;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截至年末,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515个;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事项278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17份,作业人员证66份。(朱庆宇)

【检验检测服务】    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检定(检测)计量器具2910台件,其中为68家复工复产企业免费检测计量器具1397台件。压力容器定期(年度)检验765台,监督检验17台,校验安全阀396只。(朱庆宇)

【食品安全检查】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深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学生餐突出问题、乳制品、肉制品、特殊食品等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200余户(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09个,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52件。(朱庆宇)

【药品安全检查】    通过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化解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全年开展药械专项检查10次,对220家药品经营企业、30家医疗机构、1家疾控中心、10家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销售制度,指导、督促企业通过“沃填报”填报退烧等药品的销售信息,向区疫情指挥部推送退热药销售信息21万余条。(朱庆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开展电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起重机和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检查电梯使用单位52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5家,起重机102部,发现并整改问题15项,有效防范风险,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检查大型游乐设施企业1家,大型游乐设施4部,均在检验有效期内。办理特种设备案件2起,罚款9.5万元。继续开展大体检、大培训、大曝光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交自查自检报告60份,集中开展培训2次。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朱庆宇)

【价格监管】    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对重点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场所进行巡查、检查,重点监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及管控期间购销差率超过30%的价格违法行为。对5家转供电主体进行价格监管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确保电价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各终端用户得到实惠。开展商业银行领域、行业协会领域等是否存在仍然违规收取已明令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或取消收费项目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高考、中考考生入住宾馆和旅店住宿业进行巡查,并进行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对房间价格公示,在高考、中考期间不得发生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强制捆绑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等违法行为,“两考”期间检查宾馆、旅店30家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校外培训机构价格专项检查。(朱庆宇)

【专项整治】    规范市场秩序,对于依职权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在登记住所联系不到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名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通过各监管所调查取证,于6月22日在政府网站上公告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111户,通过清理“僵尸户”,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市场主体数据;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排查出未规范亮照45户,均当场改正,排查出无照经营6户,责令改正,办理营业执照。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还先后开展旅游市场、制售冥纸冥币、非法经营“泥炭黑土”等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平安市场”“诚信市场”建设,开展商品市场专项整治。

(朱庆宇)

【商标广告监管】    按照2021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工作要求,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药品、口罩、消毒液等重点防控商品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区疫情防控期间不发生销售假冒伪劣防控商品不法行为;受理涉及侵犯商标专用权投诉举报转办事项7起,均按要求进行核实回复;针对商品市场的疫情广告、电子大屏幕广告、户外广告等发布行为,重点对店堂、灯箱印刷品等户外广告进行监测,重点对农资产品广告进行监测,通过现场检查走访、电话查询调查等方式,监测近百户经营户。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及市旅游局对呼兰电视台进行联合检查。(朱庆宇)

【产品质量、计量监管】    继续配合省局实施品牌战略,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展品牌培育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秩序,加强和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优化职能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省、市检验机构对农资、日用消费品进行监督抽查,对化肥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及质量抽检;加强危化品及包装物、产品包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获证企业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适老化智能产品守护行动的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26家加油站的加油机开展监督检查;对集贸市场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检查,计量检定人员对200多台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校准检定。配合省、市检验机构抽检流通领域化肥25个批次、成品油11个批次、散煤21个批次;对区3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测业务,严把检测关。(朱庆宇)

【消费者权益保护】    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作,针对投诉热点,在主要商场、学校等建立投诉举报联络站5个,进一步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为消费者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便利;全年通过12315平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41件、区长热线转办投诉举报事项700件,均能及时受理、核实、回复,无超期未办结事项。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7起,收缴罚没款53.4万元。(朱庆宇)

【开办直通车2.0版系统】    落实《哈尔滨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实施方案》《新开办企业赠送印章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哈尔滨市企业开办直通车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广企业开办直通车2.0版系统,设立登记实现“企业开办6小时完成”,其中企业设立工商登记4个小时内完成,并赠送印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邮寄等优惠政策。截至11月30日,为新开办企业赠送印章673套,发放税务Ukey总数47个,邮寄54件。

(朱庆宇)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局系统内按照抽查清单统筹制订年度抽查计划,涉及27项抽查任务,报省、市局备案,按照计划有步骤落实。同时,更新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和结果运用。截至11月末,27项任务派发全部完成。接收省、市本部门下派的15项双随机任务、省级其他部门下派的联合双随机任务17项,年底前全部完成。(朱庆宇)

    

【概    况】    2021年,区审计局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着力审计改革,提升审计效率,注重审计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呼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保驾护航作用。抓好业务管理,进一步开展“新审计法知识”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法制教育,提高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通过业务培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强人才建设,全面提高审计实践能力;把审计的各项标准和制度落实到审计的各个环节,强化审计工作管理,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全面提升审计业务管理能力与水平。疫情防控期间,局领导带领5名同志会同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组成工作组,奔赴一线隔离宾馆;同时,抽调26名党员深入街道进行流调工作、卡点值守、两站一场、核酸检测等任务。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对方台镇田家、黄花和宋家村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摸清底数,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帮扶计划,完成田家村太平屯2.8千米白色路面建设任务。(艾国忠)

【审计监督】    2021年,经上级审计机关审批,全年安排审计项目计划12项(其中包括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项、经济责任审计3项、政府投资审计7项、专项资金审计1项)。截至10月末,完成审计项目任务12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通过审计,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的四个方面问题,对相关审计单位的财政资金运行、财政支出等方面提出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性、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和执行等三条审计建议,同时向区人大提交审计报告。经责审计项目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270万元,提交审计报告3篇、提出7条审计建议,政府投资审计项目送审金额10692万元,通过复核,审计审定金额10636万元,审减金额56万元。2021年,对区水资源保障中心2017年、2018年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审计。通过审计收回财政资金占项目拨付资金的1.6%。按照区委组织部提请,有序推进计划新增项目审计工作,对25个部门(单位)下达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通知书,政府投资审计2个项目正在审计中,上述审计项目12月末完成。积极派员参加并配合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中央和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自查,市、区两级粮食专项巡查,区供销社巡察和区纪委案件查办等相关重大审计项目任务。同时,全力抓好上级审计机关2018年以来对呼兰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确保审计问题整改。2018年以来,审计署特派办、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先后组织对区实施重点涉农资金审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黑土地保护及农业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审计、扶贫资金审计、大顶子山项目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等相关专项审计,并反馈相关问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对区审计问题整改督促检查,截至10月末,上述问题完成整改进度90%,部分问题整改中。(艾国忠)

【审计制度执行】    聚焦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着力促进制度执行力。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加大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全年计划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新增25个并确保对教育、巡察办、乡镇(街道)等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在任期和离任开展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有效解决审计监督效果滞后情况,积极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优化审计方式,审计项目统筹推进。在对多个项目同时开展审计时,积极采用“同级审”组织方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部门预算等项目有机结合,采用一次进点、协同审计、成果共享、多个报告方式,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效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省实施意见,在审计中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债务风险化解、中央八项规定等贯彻落实等内容,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支持基础上,全面辩证客观看待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背景,科学公正做出评价和结论,做到既追求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整改出成效,又注重激励担当作为,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审计环境。巩固审计成果,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将上期审计发现问题纠正整改情况作为审计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整改问题,明确审计整改第一责任职责基础上,建立问题清单,并持续跟踪督查。要求被审计单位立足于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艾国忠)

    

统计综述

【概    况】    2021年,区统计局以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点,加强统计服务,坚持依法统计,做好统计监测,提供统计咨询,优化统计服务,不断完善和加强统计管理。加强专业统计工作,强化日常经济运行监测。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农业、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贸易、名录库维护、综合核算等专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任务。坚持入企调研,严格把控“四上企业”退、入库标准,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四上”“四下”在库企业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召开统计业务培训会、指标分析会,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如实反映区经济发展形势。疫情防控期间,区统计局工作人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干部职工进驻火眼实验室、宾馆隔离管理、参与疫情卡点执勤、安徽和辽宁两地往返人员流调、“两站一场”闭环转运等志愿服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标准、恪尽职守,承担应尽的防控义务,并接受数次督导考验。12月16日,区统计局荣获黑龙江省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先进集体”称号。(刘志刚)

【统计法治】    认真贯彻落实、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关于《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将学习贯穿于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阶段,严格对标对表,着力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从思想上改起、从学习上抓起、从落实上做起,统筹推进、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务求高效。利用统计工作会议、农业年报会、基层统计人员培训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法及相关规定等内容的学习。高度重视作风整顿工作,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学习关于依兰、道里统计违法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区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落实各项任务,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切实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刘志刚)

【统计服务】    加强专业、企业、部门、专业处室联动,坚持利用月度、季度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及时分析各指标运行趋势,对增减变化明显的指标要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报告,深入分析相关指标在经济运行中亮点、重点、短板、弱项及影响因素,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积极开展统计调研,主动向区委、区政府领导请示和汇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国民经济指标运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撰写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分析、编印《哈尔滨市呼兰区统计资料》《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刘志刚)

【人口普查】    收集整理人口普查数据,探索数据开发新用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大量信息资源。对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收集的数据做好电子数据归档,按照人口普查工作整体要求和市人普办指定的专项调研开展工作总结,为以后普查工作积累经验。按照省、市人口普查数据发布要求,撰写《2020年呼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汇报材料,从人口总量、户别人口、性别构成、年龄构成、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城乡人口6个方面简要分析区人口构成,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5月20日,在省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全省人口普查业务知识竞赛上,呼兰区国情国力普查中心主任高刚、副主任赵红娟分别荣获“金牌”奖。(刘志刚)

统计调查

【概    况】    2021年,国家统计局呼兰调查队(简称呼兰调查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和黑龙江调查总队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文稿起草、机要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完善公车使用登记,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开展保密自查,加强涉密载体和网络安全使用管理,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和使用。扎实做好财务工作。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务内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按时上报政采计划和执行情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务账目清晰、规范,没有违反财务纪律情况。研究修订完善《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辅助调查员规范管理。7月1日,呼兰调查队党支部荣获区委授予的“呼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吴国臣)

【规范业务流程】    严格执行《国家调查队业务流程规范》,全面规范统计调查业务流程。加强调查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完善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加强全流程、全覆盖、全专业数据质量管控。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发挥调查队“轻骑兵”作用,直接深入基层一线,高质量完成统计调查任务。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及做法情况一览表的填报工作。(吴国臣)

【业务大数据应用】    探索调查业务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运用水平。根据总队统一部署,呼兰队积极推进卫星遥感大数据在农业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同时,还扎实推进住户调查专业应用系统、电子记账和新版e调查应用,提升调查质效。通过辅助调查员培训会,加强重点指标、易错指标的培训,确保辅助调查员懂要求、会操作、能调查。(吴国臣)

【调查监测】    加强监测预警,扎实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始终保持好指标的好态势,紧盯目标,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取得“十四五”开门红,为全年经济运行奠定坚实基础。抓实抓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数据审核记录表、数据汇总表、统计台账、原始凭证等资料,在调研过程中严格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质量审核,进一步规范调查流程,保障数据质量。加强制度保障,修订完善岗位量化管理考核办法,把提供高质量统计调查服务作为单位量化管理的重要指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工作质量意识和标准观念,更好地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严格执行《黑龙江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全过程管理办法》,在分析报告流转过程中,明确“科室负责人—综合科—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切实做到逐级把关审核,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党政领导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统计调查服务。(吴国臣)

【基层基础建设】    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强化数据质量管理。狠抓基础统计工作不放松,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建设,规范完善基层统计口径和操作流程,数据质量稳步提升。注重调查规范化,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总队《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规程》及总队相关专业处室新要求,围绕网点管理、各级调查人员工作职责、管理考核、数据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建立、更新、维护、完善《呼兰调查队规范化管理操作系统》,推进精细化、电子化管理。落实一线工作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各专业调查方案和操作流程,不断加大对各调查点、调查户等一线直接调查力度,认真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各项调查均采取现场调查、直接调查形式,在直接调查基础上,各专业也采取不同形式加大检查、访户力度,确保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全程追溯机制,落实数据质量管理与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大回访检查力度,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对数据采集、审核、回访、汇总、评估、监督、上报、发布等各个环节实行痕迹管理,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同时,努力做好质量控制。在做好各项调查业务法律事务告知、印发操作手册以及相关文件通知基础上,结合各专业特点,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个别指导、座谈交流、实操训练和现场演示等多种方式,上下联动做好对基层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和调查对象的培训指导工作,加深辅助调查员对报表工作要点、技术难点的理解,切实提升辅助调查员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总结分析,严格规范操作。为使各专业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严格按照总队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围绕“五个结合”,即结合年初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结合总队各专业年度考核方案执行情况、结合市县调查队业务工作考核结果的分析、结合先进市县队工作经验学习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专业明确整改方向和目标,并提出提高工作实绩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吴国臣)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

【概    况】    2021年,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呼兰分局(简称呼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市局党组和呼兰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局各处室帮助指导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分局上下齐心协力,为辖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出贡献。全年办理省信访平台及自然资源部信访平台交办信访案件26件,接待来访群众50人次。利用“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预防违法案件发生。全年起诉、应诉诉讼案件33起,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诉讼应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有8名同志荣获呼兰区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称号。(姜文涛)

【规划审批管理】    继续呼兰区违建认定工作,完成对老城区6个街道多处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全力推进呼兰经济开发区产业落地项目审批手续、哈伊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呼兰区康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康金火车站过街天桥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等工作。(姜文涛)

【规划耕地保护】    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工作,2016—2020年呼兰区占用耕地787.3115公顷,补充耕地787.3115公顷,补充耕地数量足额到位,补充耕地质量有提升。超额完成呼兰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任务(市级下达任务是130500公顷,区划是130521.4公顷)。完成历史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项目,上图170宗设施农业用地,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督促乡镇给予撤销处理。(姜文涛)

【土地市场交易】    完成乳品厂B地块、哈尔滨市呼兰区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供地工作,合计42394.5平方米,收缴土地出让金4039万元。(姜文涛)

【调查确权管理】    完成因建设用地审批、三项用地备案办理权属调查工作和82宗地类认定工作。配合纪委、公安查处案件进行权属调查、地类认定涉及8个事项21宗地。配合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进行权属调查、地类认定11宗。依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籍审核5宗。因集体土地征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灭籍3宗。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区三调成果自检工作和三调成果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全区18个涉农乡镇(街道)外业调查、公示及签字确认工作。配合市局完成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姜文涛)

【土地收购储备】    完成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全年库存储备土地37.2953公顷。土地储备库内未供应地块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工作,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做好土地监管工作。(姜文涛)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配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针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摸排整治,有效维护区自然资源领域的管理秩序。按照3月2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在《张庆伟同志在省委办公厅值班和信息处报送的〈关于五常市沙河子镇福太村非法开采草炭土案的侦办情况〉上的批示》上的批示要求,开展涉草炭土非法开采等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破坏黑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接收下发国家图斑2220个,其中利民开发区图斑659个,转给松北区;呼兰区实际应核查国家图斑1561个。纳入本次摸排范围上报国家系统图斑和经省、市核查后发现并确认纳入摸排范围图斑585个,不纳入摸排范围图斑976个。PDF举证档案全部上报,提交上报率100%。(姜文涛)

【矿产资源管理】    对全区已关停32家废弃砖厂及泥炭资源违法开采开展排查。组织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专家对全区32家砖厂进行逐一现场验收评审,完成10家砖厂恢复治理和销号工作,按省、市矿山恢复治理计划,完成在“十四五”期间20%的任务指标。制订《呼兰区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方案》和《哈尔滨市呼兰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汛期全区三处地灾点安全正常。(姜文涛)

【乡镇所管理】    全年协助呼兰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业务登记6707宗,收取土地出让金69.4万元。受理土地权属纠纷53起,调解处理53起。

(姜文涛)

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概    况】    2021年,呼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区安委会)制发《2021年工作要点》,从5个方面,以22项内容和62项具体工作对省、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全年先后19次筹备召开区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企业复工复产、三年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专项整治“回头看”“除隐患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十查十治”、乡镇企业和城中村小企业小作坊和仓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区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端午节、七一、十一及“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书记、区长等区级党政领导带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深入疫情隔离宾馆开展疫情防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活动;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端午节、七一、十一期间,书记、区长等区级党政领导深入各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部门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月13日,湖北十堰市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区政府相关领导立即带领区直有关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和场所,现场督导检查“十查十治”和乡镇企业及城中村小企业小作坊和仓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进落实情况。通过党政齐抓共管和以上率下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得以有效落实。(李记)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按照全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要求,在5月13日、14日和6月3日,接连举办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全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大会和《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呼兰区专场教育活动。聘请市局宣讲团成员在区级领导、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和企业四个层面开展宣讲学习活动。制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萧乡行”活动的通知》,举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萧乡行”活动启动仪式,采取多种举措和形式部署推进“安全生产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读本各1万份下发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手中,动员开展自学。充分发挥呼兰电视台资源优势,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动态播发安全公益广告和《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6月16日,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宣传方式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宣传活动。(李记)

【消防安全整治】    全国两会前夕,区安委办组织公安、消防、住建部门对疫情防控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安置隔离宾馆等涉疫场所开展用电、用氧设备、消防通道及建筑安全检查,指导管理单位排查治理火灾风险隐患,消除监管漏点盲区。3月11日,全市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结束后,区立即召开推进落实会议,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市级匹配资金到位后,区将此项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步推进。7月6日,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验收工作组,对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验收工作组严格按照验收细则随机抽查金色人文小区、澜湾小区、格林悦居小区和宝帝家园小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李记)

【燃气安全整治】    为认真吸取湖北十堰集贸市场“6·13”燃气爆炸事故和辽宁、河北等地连续发生的多起燃气较大和典型事故教训,12月9日,区政府召开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暨保障两节、两会安全稳定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区委副书记、区长王青伟结合省、市会议精神和全区实际,重点对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暨保障两节、两会安全稳定具体推进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记)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部署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确保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2月28日,区交通局组织召开全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区政府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对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按会议要求,区交通局和交警大队立即派出执法力量上道开展巡查,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李记)

【粮食仓储安全整治】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粮食仓储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近年来持续发生的粮堆埋人事故,区安委办于年初专门下发《关于立即开展粮食仓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督促指导区发改    局和各乡镇(街道)以防范粮堆埋人、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收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李记)

【小作坊和仓库安全整治】    哈尔滨冰城九洲源肉食品加工厂“6·27”火灾事故发生后,按照全市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区委副书记、区长王青伟于6月28日主持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传达全市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听取区直重点行业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十查十治”和乡镇企业及城中村小企业小作坊和仓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7月2日,区政府再次召开全区乡镇企业及城中村小企业小作坊和仓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推进会议,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安委会督查迎检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各乡镇(街道)积极联合属地派出所、消防大队和区直有关部门,以村(屯)、社区为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年各乡镇(街道)派出排查整治小组29个,出动检查人员96人,检查各类小企业152家、小作坊223家、仓库88个,排查各类隐患问题228项,整改177项,限期整改51项,关停取缔问题严重小企业小作坊19家。(李记)

【规范烟花爆竹销售】    春节期间,区严格执行全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严把烟花爆竹销售审批环节,实现禁放区域零审批、零销售。在禁放区域外审批发放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32份。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不按点位经营和销售劣质烟花爆竹等行为。同时,结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台账,联合呼兰公安分局和属地乡镇(街道),开展节后未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返库回收工作,严防因私储私存而引发事故。(李记)

【复工复产安全防范】    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按照2月23日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部署会议要求,各部门和属地政府组织人员深入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李记)

【冰上安全属地管理】    严格落实冰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防坠江(河)事件发生。结合冬春交替冰面变脆和初冬季节冰层较薄特点,杨林、方台、二八、腰堡、兰河、建设路等涉水乡镇(街道)紧紧把握时间节点,在临江道口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设置隔离设施,并加强冰上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春融期”和“封冻期”冰上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行人、车辆涉险过江发生坠江(河)事件。(李记)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落实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管控规定,部署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按照市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3月18日,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区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对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区林草局和黄土山林场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和主体责任,每天派出巡山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开展巡山检查,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李记)

【三年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4月27日,召开“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部署推进会议,区级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各位常委出席会议,区政府专门就三年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进行专题部署。5月13日,举办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报告会,特邀市应急局宣讲团成员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培训讲解。5月14日,举办呼兰区2021年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议,重点结合事故案例,从事故成因、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开展警示教育,并就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培训讲解。自开展三年行动以来,主要从企业自检自查、属地部门执法检查、区级领导一线督查这三个层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在2020年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得到根治作为衡量“三年行动”是否抓实落靠的唯一评价标准。上半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派出检查组50个,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余人,排查一般隐患507项,整改500项,限期整改7项,关停取缔问题严重小企业小作坊19家,临时查封企业1家,实施行政处罚5次,罚款5.35万元。(李记)

【百日专项行动】    富裕县“5·22”沉船事故和东宁市“5·26”爆炸事故发生后,按照5月31日全省“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区政府于6月4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暨建党100周年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会上下发《全区“除隐患、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百日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和推进。全区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派出检查组50个,派出检查人员120余人,检查企业197家,排查治理一般隐患115项。(李记)

【“十查十治”行动】    湖北十堰市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继做出指示、批示,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区安委会于6月15日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及6家燃气供应企业召开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约谈提醒会议。会上,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6月15日,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区政府又立即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重点行业部门和天辰燃气公司主要领导召开全区安全防范工作紧急会议,重点对安全生产“十查十治”进行再部署和再推进。会后,区两办下发《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6月23日,区安委会再次牵头召开“十查十治”推进落实会议,对“十查十治”行动和省、市督查迎检工作进行再部署和再推进。“十查十治”期间,全区各部门检查各类企业商户1389家、排查一般隐患958项,整改922项,限期整改36项,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1份,罚款5.35万元,拆除违法建筑20处,拆除违建面积6600平方米。

(李记)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1月2日、29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向区政府领导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的提示函》,采取线上调度、实地检查相结合和通过提醒、约谈或通报批评等方式,推进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派出检查组65个,检查人员191人,检查企业数量1309家,排查治理一般隐患2535项,完成整改2472项,累计执法处罚款4.3万元,曝光企业1家。(李记)

【安全督导检查】    3月3—11日,按照市安委会《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方案》要求,市安委会第八综合督查组在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卢军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领下,连续9天对呼兰区进行不间断、巡回式专项督导检查。先后派出督导检查人员23人次,对区直7个重点行业部门、3个重点街道和17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详细检查,查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7项。督查组对区政府、区直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和企业全国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6月18日至7月3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防范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市安委会第四综合督查组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彭旭、姚玮晶带领下,对呼兰区“十查十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推进情况进行不间断、巡回式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先后派出督导检查人员48人次,对区直12个重点行业部门、28家重点企业(单位)和5处防汛及涉水重点场所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市区联动、齐抓共管,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7月7日、8日,市安委会第一督查组在市应急局一级调研员李守魁带领下,对区乡镇企业及城中村小企业、小作坊和仓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一行听取区政府工作汇报,并就工作推进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与政府分管领导、区直各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进行座谈交流。督查组一行重点对区安委会和5家乡镇(街道)内业资料进行检查。督查组又深入长岭街道和沈家街道相关企业,对专项排查整治推进情况进行实地检查。11月29日,市安委会第六督查组对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督查组一行重点对区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李记)

【企业安全建设】    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企业安全运营水平。区安委会按照《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区直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截至年末,全区有56家企业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有2家企业完成二级标准化建设,有130家企事业单位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李记)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

【概    况】    2021年,区环境建设监督工作在综窗改革、政务服务、权责清单调整、落实简政放权、清赖行动整治、惠企政策等工作上取得良好成效。按照省、市要求,取消236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下放13项、委托2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属地化管理事项269项;承接市级事项131项。按照9+X事项分类,区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精简7%。承接上级下放事项100%。(张丽航)

【综窗改革】    全面完成“互联网+综窗”改革,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便利化升级改造、综窗改革全面完成。区政务服务事项480项进驻大厅,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业务。综合受理窗口取代原有部门窗口后,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就可以受理467项政务服务事项,大大提升办事效率。(张丽航)

【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接工作完成,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接工作要求,组织区直23家部门,前往市民大厦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参加标准化对接工作,形成全省自上而下统一办事指南、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按照市直部门要求精简流程工作要求,区本级政务服务要件压缩15.9%,总时限压缩22.5%。对呼兰辖区的中省直部门及其他驻区单位、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事不求人”工作开展调研,形成中省直及驻区相关单位“办事不求人”清单。区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办事不求人”全覆盖。(张丽航)

【互联网+监管】    全力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以来,区营商局按照省、市要求,全力推进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截至年末,区监管数据认领730项,上报监管数据1492条。(张丽航)

【权责清单调整】    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呼兰区对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梳理全区24家区直部门,由2018年的2785项缩减至2433项。权责清单梳理和调整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权力和责任“全流程”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张丽航)

【“码上诚信”工作】    推进“码上诚信”试点工作,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广泛应用“码上诚信”,区制发《哈尔滨市呼兰区“码上诚信”工作实施方案》,截至年末,上报1321家企业参与“码上诚信”。(张丽航)

【“信易贷”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信易贷”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截至年末,全区注册80家企业,成功授信3笔1370余万元,6笔1750余万元正在对接中。(张丽航)

【“双公示”工作】    区营商局持续抓好“双公示”各项工作,督促19家区直各部门结合权责清单重新梳理双公示目录。全区梳理行政处罚1448条,行政许可149条,12月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录入1597条,同时在呼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张丽航)

【清赖行动整治】    按照《呼兰区“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回头看”工作要求,221项失信违诺案件全部清理整治完毕,清欠资金18649万元,完成比率100%,政府主动履约践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国家系统在呼兰区的应用落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区住建局、区市场局、区税务局等22个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对本部门、本领域不良行为评价结果,制定约束措施,实施分类监管和约束。(张丽航)

【惠企政策】    贯彻落实惠企政策,1—7月实现减税降费20190.79万元。区人社局落实落靠人社部门援企稳岗扶持政策,为52家参保中小微企业3628人提供就业岗位。区制订关于落实农民工转移就业奖补政策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宣传引导激励企业扩大用工,对吸纳农民稳定就业的区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涉及企业500多家享受政策补贴。发放补贴资金582万余元。(张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