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3
政法综述
【概 况】 2020年,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夯实“六稳”、抓好“六保”,提升品质、优化效能,务实重干,砥砺奋进,高质量地推进政法工作,确保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践行初心使命,全力防控疫情。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要求,及时成立社会稳定组,并下设5个工作组,总体推动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组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网格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呼兰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充分整合街乡镇、社区(村)“党建网格、综治网格、民政网格、物业网格”等各类网格资源和人员力量,理顺街乡镇负责人、社区(村)网格长、楼道长(屯长)为基础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拓展网格排查覆盖区域,依据《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流程》,带领网格排查组,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领域风险排查,从2月初至6月末,先后对大数据推送、重点人员及30余个中高风险地区来呼返呼人员开展集中排查,开展排查100余次,排查各类人员45万人次,确保排查全覆盖、无盲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指导街乡镇录入台账动态管理,实现排查无缝对接,对排查出的需居家隔离人员实行挂牌隔离、签订承诺书、进行重点管控,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建立区级网格长群2个,制定疫情排查工作流程图,配合其他省、市、区重点人员排查5次。向全市推荐优秀基层网格员1人,编写疫情防控调研提纲1篇。下发各类通知、填报各类排查表50余次。制发《呼兰区关于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涉疫违法犯罪进行依法严厉打击的通知》,加大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网络监控与舆情信息研判,对网上传播疫情不实信息及有倾向性的涉疫违法犯罪做到封堵在先、预防在先、研判在先。全区共处理涉疫情案件135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案件133起,行政拘留54人,罚款304人,训诫81人,警告1人。(孙诗婷)
【平安建设】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组织编写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工作指引,建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工作。推进铁路护路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好以奖代补工作,抓好全区精神障碍患者2600余人录入综治系统,推进开展公职人员吸毒问题整治工作,推进社会治理深化改革工作。与各街乡镇签订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状。扎实推进区、街(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各街(乡镇)综治中心机构、编制、人员,以及街(乡镇)专兼职政法委员,全区建立区级综治中心1个,街(乡镇)综治中心19个,村级综合服务平台189个,兼职网格长(员)1397人,街(乡镇)配备政法委员19名,配备率实现100%,落实街(乡镇)综治中心人员编制57人,初步形成规范、高效、融合的区域化社会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及时成立平安呼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9个专项组,研究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平安呼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呼兰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呼兰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作开展。组织全区19个街乡镇和辖区派出所对呼兰老城区广场、火车站、客运站、市场等治安重点地区开展季度排查,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全年共排查治安突出问题39个,排查发现治安突出问题19个,已整治治安突出问题19个,破获刑事案件20起,查处治安案件17起,命案1起,致人重伤刑事案件1起。有效抓好禁毒及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整治,利用“呼兰政法”公众平台和全区2个综治网格长群,及时发布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标语16条内容。组织开展机关党员干部禁毒知识测试活动,设计试题50道,实行百分制考核,委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测试并全部达标。成立区委政法委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联络员,与区禁毒委、区禁毒办形成沟通联动效应。制订年度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制定工作绩效考核表,明确考核分值和评分标准,对各街乡镇承标工作任务进行年度考核。将禁毒工作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范围及基层网格管理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组织全区246个网格1208名网格员,全面落实网格员禁毒工作责任,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纳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范畴。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信息采集、跟踪监控、帮扶救助、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基层禁毒工作档案,实施精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全市整治公职人员涉毒问题协调机制》要求,及时成立协调机制领导机构,对照市级层面构架,设立综合协调组、线索排查组、调查处理组、宣传教育组4个专项工作组,明确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区公职人员涉毒问题的治理。有力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成立呼兰区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进一步夯实乡村治理工作组织基础。制定《乡村治理专项小组职责和议事规则》《乡村治理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规则》,定职责,定内容,定目标,定事项,统筹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力量,扎实推动乡村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制订下发《呼兰区深化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5项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确定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目标、有部署、有时限、有落实,总体推动工作全方位开展。深入抓好维稳工作。开展常态化矛盾风险和政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社会风险分析研判,对基层矛盾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分类建立各类台账,有效排查梳理化解矛盾纠纷。收到省、市、区各类不稳定群体预警信息35次,全年督办交办涉稳问题30余件次,落实省、市督办交办问题50余件。强化政治安全工作,形成每月维稳分析报告和年度政治安全评估报告,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2个项目。(孙诗婷)
【扫黑除恶】 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委、区政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在中央第14督导组和省、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强基治乱”为发力点,以全国扫黑办提出的“六清”行动为牵引,持续开展黑恶打击、伞网清除、问题整改、行业治理等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修复政治生态,着力改善民生和社会治安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日益凸显。在省、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集团(团伙)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74人,破获案件538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3.2亿元,兑现涉黑涉恶举报奖金7万元,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9人,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6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08人(“保护伞”24人);先后认领中央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29个、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29个、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反映呼兰问题57个,在省委整改呼兰问题专班和市委驻呼兰工作组的大力支持、悉心指导下,115项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3月和7月问卷调查,群众对政治生态满意率达90.31%,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满意率95.26%。(孙诗婷)
【教育整顿】 全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5次深入区政法单位指导工作,组织召开8次区委常委会议和区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教育阶段,全区646名政法干警学习“七项教育”,参学率100%。各单位累计学习321次,436小时,撰写心得体会686篇,开展专题辅导1018人次,线上答题579人次,参加党课培训3396人次。在查纠问题阶段,在自查自纠中,全区共有168名政法干警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在组织查纠中,开展“三查”和“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中组织评查案件808件,发现问题303件,移交重点线索5件,组织信息数据排查2340件,发现问题线索16个,重新核查出涉黑涉恶有价值线索385件,立案查处47件,处理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干警10人,组织处理插手过问案情3人;在线索查纠中,全区共计收集整理线索216件,移交重点线索10件。通过“三查纠”,对存在问题的干警严把“三关”,依法依规逐一进行处理(处理196人),共收集整理线索216件,核查干警927人,处理干警196人。在整改总结阶段,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统一,瞄准易滋生“顽瘴痼疾”的关键环节,确定政法各单位91项机制建设任务,逐项销号推进;出台《呼兰区关于严格禁止政法干警及其有关亲属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若干规定》《防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实记录的相关规定》,从机制上落实底线防控管控的监督制约措施。系统梳理各单位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节点,嵌入“六个”监督制约机制,出台7万余字的《呼兰区政法系统刑事执法司法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针对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三定”工作落实进行万人大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0599份,收集群众意见300余条,综合评估得分92.75分。(孙诗婷)
公 安
【概 况】 2020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简称呼兰公安分局)聚焦疫情防控、十九届五中全会安保、涉军维稳、扫黑除恶、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战,完成各项急难险重的目标任务,实现呼兰公安工作的新发展、新进步。呼兰公安分局防疫工作做法在2月21日的《黑龙江日报》头版进行刊发,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的批示肯定。通过第三方评估,呼兰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2.5%,达到三年来的最好水平。(马骏)
【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取得突出成效。年初疫情发生后,呼兰公安分局党委团结带领全局民警辅警,闻令而动、勇敢逆行,对各级防疫指挥部下达的命令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落实,快速切换到战时思维、启动战时机制、进入备战状态。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各基层单位现职干部主动请缨,业务骨干各司其职,全局400余名民警、300余名辅警走上一线,105名同志组成35个特别行动小组沉入社区,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斗争精神,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有条不紊、紧张有序。接到上级指令后,呼兰公安分局在10分钟内完成“尖刀班”集结,30分钟内完成“主力部队”动员,1小时内完成5个进出呼兰城区卡点全部“落位”,“跑”赢与疫情蔓延竞速,赢得“防输入”先机。(马骏)
【教育整顿】 教育整顿获得上级认可。7—11月,呼兰公安分局作为全市唯一试点分局,参加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中央第五驻点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陈一新秘书长重要批示精神,以破釜沉舟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端正态度、正视问题,经过五个月的持续努力,驱散民警思想深处的“阴霾”,整肃队伍中存在的“顽疾”,带领队伍走出“泥潭”,推动教育整顿工作走向深入。修复政治生态,铸牢忠诚警魂。全体干警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呼兰公安分局党委为民警担当、担责,进一步激励基层民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真心关爱队伍,提振队伍士气。呼兰公安分局以党建为引领,把“弘扬英模精神”作为重要抓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全力破解民警思想上“存在心理包袱、创业动力不足、厌烦畏难情绪和消极怠工心理”的难题。以组织开展“学东莱、创枫桥”活动为抓手,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凝结呼兰公安精神。深入梳理挖掘“五星”先进典型20名,举办5场次英模报告会,民警先进事迹宣传视频在抖音平台播放量高达15万次,有力提升广大民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发全局公安队伍“蝴蝶效应”“裂变效应”,使全体民警做有标杆、学有目标、干有榜样,为有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凝聚起强大的正能量。通过提振士气,全局公安民警辅警在理想信念、执法执勤、为民服务、纪律作风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查找短板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把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摆在突出位置,以健全完善管党治警责任从严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从严机制为重点,制定《刑事执法司法规范化管理监督工作指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进一步细化管理监督机制,规范执法权力运行、纪律作风建设,扎紧制度篱笆,堵住风险漏洞。(马骏)
【安保维稳】 安保维稳始终常抓不懈。在呼兰区安全稳定形势与全市其他区、县(市)相比更为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呼兰公安分局把做好两会安保、十九届五中全会安保维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目标要求,坚持精干力量向安保倾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全力投入安保维稳攻坚战。特别是在最后冲刺阶段,分局党委组织带领全局民警辅警,夜以继日、恪尽职守,实现全区重大案(事)件、安全事故“零发生”的显著成效。(马骏)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取得显著突破。呼兰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顺应民心所向,始终坚持对党忠诚、高标站位,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12月,接收各级线索1152条,查结1048条,总查结率91%;其中中央第14督导组交办线索177条,查结177条,查结率100%;全国队伍教育整顿第五驻点指导组交办线索61条,查结61条,查结率100%;市公安局扫黑办及区扫黑办转办线索735条,查结660条,查结率90%;呼兰公安分局自接线索179条,查结150条,查结率84%;1月12日晚,成功规劝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投案,实现涉黑恶逃犯全部归案;扫黑除恶以来,被各级、各地专案组打掉的呼兰籍黑恶犯罪团伙14个,提级管辖、异地侦办6个,呼兰公安分局自办涉恶犯罪集团8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23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4人,其中呼兰公安分局自办的涉恶案件取得重大突破。新打掉赵某某涉恶犯罪集团1个。组织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回头看”,对涉腐涉“伞”案件逐一复核、深挖,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实现案件线索、涉案人员“全移交”“无遗漏”;坚持案件办理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呼兰公安分局打掉的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查冻扣涉案资产估值人民币1.16亿元,通过治乱暨“行业清源”行动,铲除黑恶滋生土壤。(马骏)
【执法监督】 执法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分局把解决执法顽疾作为能力素质提升的“助推器”,全面分析能力素质不高的核心原因,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针对不同岗位点,靶向发力,加强执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法制科组织法制审核干警,依托4.0执法平台,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加强审核,防止边治边犯,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采取“背篓送教”的方式,“点对点”深入一线指导,核对问题、梳理分类、归纳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政治处、法制科牵头,组织全局民警开展集中执法培训和全警大轮训,邀请检察院、法院上台授课,全面提升基层执法办案单位的执法能力水平;强化执法问题监督执纪,邀请区纪委开展纪律教育,对典型案例做自我剖析,经常性开展反面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同时,通过大力开展网上巡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有效防止有警不处、立案不实等情况的发生。(马骏)
【便民服务】 服务水平迈上崭新台阶。呼兰公安分局强化人口与出入境服务管理,大力抓实“放管服”改革落实落地,全力推行户口本发放、身份证申领、出国境证照办理发放等“减证便民”措施,全年办理出入境证件1956本、身份证24723张、居住证855张;全局户政派出所以“一切为了百姓方便”为出发点,本着“小改变、大便民”的服务宗旨,24小时居民身份证领取业务固化成“呼兰经验”,努力打造“全天候、无缝隙”为群众服务的“呼兰亮点”,受到广泛赞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升服务质量,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推出“证件到达信息推送提醒”和“出国境证件使用温馨提示”两项创新业务;全局户政战线继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引导更多群众注册,优化办事流程,全局公安民警、辅警在为民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马骏)
【交通管理】 2020年,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呼兰大队(简称交警呼兰大队)有民警59人,辅警108人,工人3人。辖区总面积2063平方千米,城区道路少,县乡道路里程长,国省道和乡村公路1300多千米,且路况错综复杂。呼兰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在支队党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保一方平安,履职拼搏,曾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奖、市局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以党建带队建,在抗击疫情的伟大战斗中锤炼队伍。呼兰大队党支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十六字”总要求和授旗训词精神,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以党建带队建。以“三会一课”带动理论学习,以“两学一做”进一步统一思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锤炼党性修养。把从优待警落到实处,积极为贫困和受伤民警解决实际问题和家庭困难;积极争取支队和市局为76名“辅警”解决身份问题。结合呼兰扫黑除恶工作,刀刃向内清除“毒瘤”,保持队伍纯洁。在危难中锤炼队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迎难而上,面对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疫情,在支队党委的领导下,大队党支部开展“让党旗飘扬在阻击疫情最前沿”活动,全体党员和民警纷纷写下决心书,并开展授旗和在阵地旗帜上签名活动。在阻击新冠肺炎战斗中,呼兰大队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总要求,守住辖区安全第一道门,1月26日,在全市最早实现“四门落锁”。随着疫情的发展,大队按照省、市、区和市局的要求从四个卡点增至八个,坚守哈尔滨北大门,实行24小时勤务。大队党支部紧跟形势要求,把打赢这场没有硝烟战争当成践行宗旨,忠诚履职,守一方平安的锤炼队伍实践,开展“让党旗飘扬在家乡上空”的活动。疫情期间,呼兰大队最远的卡点距离市区100余千米,党员民警和全体民警、辅警吃住在车上,为保家园,不辞辛苦。在大队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女警请缨上岗,所有人坚守岗位,很多老同志带病坚持工作,争先到最艰苦的岗位上。涌现出晕倒在卡点不下火线,父亲去世仍在坚守岗位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在参与疫情防控勤务的60天内,大队累计出动警力9600人次,警车1920台次,过检车辆42万辆次,检查出入人员102万人次,实现疫情初期呼兰“零感染”的成就,赢得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赞扬。
多措并举,全面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呼兰大队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秩序,确保辖区交通安全顺畅。1.整治静态交通,加大设施投入。为进一步提高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通行效率,加强辖区动静态交通治理,协调区政府增设隔离护栏923延长米,新施划停车泊位1830个,增设智能抓拍、测速设备4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1处,增设仿真警察16个、仿真警车17个,增设标牌50个、标线3308.1平方米。配合城管部门临时增设停车泊位20个、道路标志标线1720米、道路中央隔离护栏710米、标志标牌31块、防撞墩22个、水泥隔离墩10块。同时,新增的6条单行道均采取“两行加一停”“两行加两停”的设计原则,最大限度地施划停车泊位,缓解停车资源不足问题。疫情稳定后为提高救护车辆、防疫车辆、运输防疫药品、医疗器械、重点生活生产物资车辆的通行效率。呼兰大队开展接力护送复工行动30次,累计护送车辆70余台,人员1500余人。2.打击港田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2020年,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有效遏制港田摩托车非法营运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反弹,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全力实现呼兰城区“消灭港田车”的最终目标。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联合呼兰公安分局巡防大队、区交通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联合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全年共整治两三轮摩托车310件,逐步实现呼兰港田车从“表象消失”向“实质消灭”的最终目的。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整治。大队对超载超限货车可能经过的重点国省、高速道路进行严防死守,采取公路中队轮值的机制,24小时巡逻管控,做到发现一台、查处一台。
落实“减量控大”,排隐患、防事故。呼兰大队针对公路多发交通事故的实际,按照支队要求,成立事故预防专班,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在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对国省道等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及时将整改建议推送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建立隐患台账。结合“七进入”工作,实地走访企业,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共走访农户5689户、企业297个、学校50所、小区13个、公共场所16处,同时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覆盖率,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水平,已建成二级劝导站3处、三级劝导站162处。对农用车辆及农村自用两三轮粘贴反光条1500条。
扎实开展教育整顿,重塑队伍新风貌。7月8日全国政法系统试点工作启动后,呼兰大队于7月9日第一时间传达上级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规定动作到位。严格按照教育整顿各项要求,分别制订大队与中队工作方案,采取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强推进的方法,实行三级考核,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念。结合阿城检察院的建议函,开展以身边人教育民警的警示教育,达到知敬畏、守底线效果。自检互查,见人见事,不留死角,真正做到“铲毒瘤、祛顽疾”;建立一人一档、一事一档,对查摆检查出的“顽瘴痼疾”建立机制、精准施药、防患未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岗位基础练兵,以科、中队为单位进行分散式练兵,对交通警察指挥手势操、队列训练及单兵训练等进行统一指挥,大队共组织练兵15次,起到良好训练效果,队伍士气得到很大提升。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做到学习教育和交管工作双促进双提高。用实际行动展示教育整顿的效果,在呼兰河桥设置限货点,“守桥”行动中广大干警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完成任务;在“减量控大”和“三打两控一遏制”工作中率先完成大货车和百吨王的整治任务。(刘冬雪)
检 察
【概 况】 2020年,呼兰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检察院)一体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建设平安法治呼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推进疫情防控,58名干警下沉辖区内两大交通卡点参与一线联防联控124天,组织党员捐款1.12万元。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5起涉疫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积极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个性化帮扶”工作,为贫困户捐款捐物3万余元,购买鸡、鹅雏700余只,秧苗万余棵,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院帮扶的80户124名贫困户全部脱贫。(袁克香)
【扫黑除恶】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充分运用提前介入、专项督导、快捕快诉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深挖彻查,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起诉涉恶犯罪案件2件14人,移送线索2件、涉“保护伞”线索1件。截至6月,检察机关实现涉恶案件全部清零。(袁克香)
【刑事检察】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受理刑事审查逮捕案件150件211人,批准逮捕103件136人,不批准逮捕41件6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2件215人,提起公诉176件235人,不诉6件7人。积极发挥检察主导作用,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全面铺开精准量刑,进一步提高确定刑采纳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51件186人,适用率79.8%。(袁克香)
【民行检察】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着力维护民生民利。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增强收集案件线索能力,规范民事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事案件监督的需求,调整充实民事检察专业办案力量,办理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完成执行监督案件1件。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完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袁克香)
【公益诉讼】 强化公益诉讼职责,主动维护公共利益。全年共立案39件,其中生态环境类案件20件、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11件、公益诉讼等案件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5件。与区水务局联合制订《哈尔滨市呼兰区“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拆除江心岛违规建筑,实地打卡呼兰区滨水大道处松花江岸“网红沙滩”。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打捞江面沉船,及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袁克香)
【检察监督】 一体化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成立驻呼兰公安分局检察室,完成立案监督2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活动情形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开展捕前公开审查听证2件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对羁押场所电话视频检查监督,向看守所发函4次,监督检查182次,安全防范联合大检查1次,与在押人员谈话60余人次,核查留所服刑人员养老金违规领取情况以及在矫人员养老金调整情况,发现5人存在违规领取现象。开展刑事立案专项监督,向呼兰公安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16份。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依法对呼兰区178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法治化。(袁克香)
【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疫情期间创新利用微信视频、电话访问等线上云端载体,积极开展与代表面对面联络工作,充分保障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工作,走访各级人大代表71人次,邀请代表视察、参加座谈等各类活动54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征求意见,邀请28名政协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座谈,聘任10名代表委员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76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62人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发布案件信息66条,公开法律文书135条,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280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袁克香)
【涉检信访】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切实做好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信访接待和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扎实开展案件公开听证,让检察工作更有温度。疫情期间畅通12309线上线下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高标准践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访106人次,依法受理群众来信14件,实现7日内程序性答复率、3个月内实体答复率100%,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袁克香)
【法治保障】 落实“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实施办法,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制度,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主动与区工商联沟通,定期走访座谈,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企业家广泛了解检察机关为企业服务的典型案例,加大“送法进企业”工作力度,强化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袁克香)
【教育整顿】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教育整顿工作。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突出政治引领,强化警示教育,发挥先进导向,坚持“开门搞整顿”,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走访帮扶对象、民营企业、辖区群众、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有效意见建议20条,对意见建议逐条制定回复函,做到30天内“面对面”回复,着力提升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深入查纠问题,突出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聚焦整治重点,坚持政策导向,深化思想发动,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针对重点领域发函协查,向市场监督部门、房产交易部门、干警居住地社区发函,向区属和驻区55个单位发函,走访区属10个街道办事处、9个乡镇,邀请公安、法院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共征集意见建议160余条。向干警发出“三封信”,激发自查自纠内力,筑牢身边防线。开展“五个专项案件评查”,强化组织查处力度,发现实体问题2件,报送市纪委,存在程序性问题案件12件,已整改。围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流程监督制约和完善执法司法社会监督机制,制定《呼兰区政法系统刑事执法司法规范化管理监督工作指引(检察编)》及《呼兰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工作有章可循。通过队伍教育整顿,全院主流持续向好,干警思想意识、责任意识、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均有提高。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做实顽瘴痼疾整治。根据高检院《检察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所列四方面35个问题,紧盯司法办案重点领域,围绕检察权力运行关键点,结合工作实际共梳理四方面8个问题。一是违反防止司法“三个规定”方面,对2018年以来已查处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案件开展倒查,排查出1人未主动报告违反“三个规定”情形,做出组织处理。二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及时开展自查,对不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涉四大重点案件、被其他单位调取案件、取保候审案件、有二次退补情形的轻罪案件开展专项评查。经提醒谈话,有2名同志向组织说明问题。三是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加强组织核查,向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对全院66名干警进行查询,查询到3名干警名下有工商登记记录,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并整改。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组织2017年以来退休干警7人,离岗辞职干警1人填写《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离岗人员从事律师、充当法律顾问、与政法有关充当掮客情况自查表》,并进行组织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袁克香)
法 院
【概 况】 2020年,呼兰区人民法院(简称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总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扎实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院队伍面貌不断好转,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受理各类案件5756件,结案5419件,结案率94.15%。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先后派出98名干警坚守抗疫一线。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与区工信局共同为辖区复工复产企业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式”司法服务17次,为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提供司法支撑。(林丹丹)
【扫黑除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深化法治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不断巩固扩大战果,推进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审理及宣判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涉黑恶案件全部清零。审结的9起涉恶犯罪案件,判处的退赔、罚金数额执行到位468.83万元,有力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林丹丹)
【执行工作】 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站在维护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高度,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902件,执结1857件,执结率97.63%,执结标的额1.62亿元。对706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全面清底自查,发现问题案件253件,全部整改完毕。对161笔超期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清理,案款发放率达到95%整治目标,有力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林丹丹)
【网上诉讼服务】 开展网上诉讼服务。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在线庭审等全流程线上诉讼服务,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问题,有序推进审判工作。通过网上立案、邮寄立案、12368诉讼服务平台预约立案562件,网上开庭147次,实现防疫、结案两不误。(林丹丹)
【便民利企服务】 开展便民利企服务。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座谈会,走访辖区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广泛征求对法院工作意见。认真开展“万名干警进万企”活动,共走访辖区企业38家,汇集意见建议28条。审结涉企案件829件,执结276件,执结标的8539万元,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积极宣传民法典,为法典实施贡献法院力量,1名中层干部为区有关部门2次宣讲民法典。(林丹丹)
【信访积案清理】 狠抓信访积案清理。对2015年以来上级交督办和教育整顿期间开门接访受理的106件信访案件,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人、包案领导和推进措施,逐一进行评查、确认、化解,实现“三清零”目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化解一起长达12年历经1次再审、2次申诉、3次裁定的信访“骨头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争取上级法院支持,对8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予以救助34.4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林丹丹)
【全流程监督管理】 规范全流程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刑事执法司法规范化管理监督工作指引》,为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提供基本遵循。厘清民事执行等案件办理流程中的关键节点和突出问题,出台《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呼兰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规范化办理流程(试行)》及执行款发放“五步法”等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地加强审执全流程规范、监督和管理。(林丹丹)
【未结案件监督管理】 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明确院庭长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审限监督机制和院长督办制度。召开院长专项督办会13次,制发审判执行工作情况通报20期,约谈清结不力的庭室长6人次,对结案率未达标的14名员额法官和6个庭室给予通报批评,对超一年以上长期未结的148起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全面完成教育整顿确定的任务目标。(林丹丹)
【审判执行质效】 推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紧紧围绕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这一核心目标,深入分析制约质效提升的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方案,确定14个方面24项具体改革任务,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法院经验,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科学管理,激发内生动力,挖掘内部潜力,全年结案率同比提升3.32个百分点。(林丹丹)
【教育整顿】 紧紧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素质能力四项工作任务,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走深走实。1.全程抓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围绕树立“忠诚忠实、向上向善、公平公正、高质高效、严谨严格、自重自律”六个形象,组织开展全员大讨论,发挥形象建设的引领作用。院党组和各支部同步进行12次集中学习,完成28项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邀请身边典型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副院长冯玉堂,全国模范法官、延寿县法院副院长田学东做先进事迹报告,结合全区“十佳政法干警”选树,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发挥正面教育的激励作用。对近三年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梳理,印制《警鉴》案例汇编,公开通报5起典型案例,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以开展“学习型、书香型”法院建设为依托,组织参加各类民法典培训15次,强化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发挥岗位练兵实战作用。2.全力抓查处。用好“四心”方法,深化问题查纠。通过谈话交心、政策攻心、检验忠心、凝聚同心,触动思想自觉,谈心谈话196人,做到全院、全员、全覆盖。17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13名干警依纪依规予以从宽处理。在找准症结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六查六清”专项行动,对不规范的司法行为通报批评62人次。受理的148件问题线索全部清零,依法依纪处理干警61人次,其中刑事拘留1人次、降级撤职3人次、党内严重警告2人次,强化了警示教育作用。3.全面抓建制。对照“6+N”顽瘴痼疾查问题、找原因,对法院在管理制度、工作机制、权责运行体系上存在的问题、短板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23项,涉及廉政建设、审判管理、司法监督和干部交流轮岗等方面,初步形成从严管理和规范化制度体系。(林丹丹)
司法行政
【概 况】 2020年,呼兰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继续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依法治区、法治宣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建设平安呼兰、促进呼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结合职能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按照呼兰区疫情防疫指挥部要求,深入呼兰区兰河街道小区卡点,主动做好登记、测温、扫码等答疑解惑工作。重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法律纠纷处置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需要办理公证服务和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发出温馨提示,对外公布联系方式,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做好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区司法局LED电子屏、悬挂条幅等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悬挂条幅8条、LED播放标语12条。(郭宝石)
【依法治区】 结合教育整顿,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1.把握主体,坚持依法治区的正确方向。以哈尔滨市“法治建设规范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依法治区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等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约谈、问责等工作;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印发《创建“法治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活动方案》,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全区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完善村(社区)居民自治,提升基层建设和依法管理水平。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全覆盖。涌现出以二八镇鲍堡村、沈家街道郭堡村、方台镇宋家村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受到省、市的一致好评。2.突出重点,注重依法治区的区域特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出台《呼兰区领导干部、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意见》和《呼兰区领导干部登台讲法活动方案》,每年举办一场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已坚持20余年,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开展青少年和企业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中以“月讲一法”“法治主题班会”“模拟小法庭”等形式,强化中小学校团队活动的法治教育内容,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诚信合法经营为重点,强化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观念。重点抓好农民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伴你行”系列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先后举办4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资料万余册、宣传单3万份,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有效地促进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律宣传、法治教育、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走进边远村屯”活动,组织20余名普法工作者深入偏远村屯,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40余场次,在全区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郭宝石)
【法治宣教】 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创新宣传载体。呼兰区在“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市率先创建“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载体。由最初单一的宣传法律法规,发展成为集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五位一体”的综合宣传教育服务载体。“七五”普法期间,在以往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以依法治区、综治、维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法律诊所等多部门为骨架的“五结合+”办公模式和社会矛盾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法治宣传和法律研究的作用。加强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城区创建法治庭院和法治楼道,制作包含中国古代法治谚语和法治故事宣传板,以便于居民随时随地能够知法学法;依托天主教堂文化广场的地理优势和文化元素,建设呼兰法治文化广场,安装制作精美的法治宣传栏,内容包括古今中外法学大家的法治思想及法治成就等方面内容;在农村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安装法治宣传挂牌和小路牌,在村民活动大院里粉刷法治宣传标语,设置法治宣传栏,在村路灯杆上悬挂法治宣传标牌,建立法治图书角,并帮助村委会完善各项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开展“七进”活动。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基层一线,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村屯、进社区、进军营,全面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共发放各类宣传教育手册4000多份。开展《民法典》进校园、进军营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民法典》宣传教育,为广大官兵进行普法宣传。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诚信合法经营为重点,强化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观念。通过优质的法律宣传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全区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郭宝石)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1.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三所联动、三调衔接”工作机制。一方面,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区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导、有关部门齐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各乡镇(街道)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建立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另一方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进行三所联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有效衔接。全区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镇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化,确保全区社会和谐稳定。2.严格调解工作流程,实现人民调解规范化。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果,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四规范”。即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职责,要求全体人民调解员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制定细化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对民间纠纷的调解程序进行规范。规范人民调解行为。重申人民调解员仪表行为规范,严肃人民调解纪律,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进行。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根据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要求,统一下发人民调解文书,并进行培训,对各类人民调解文书进行讲解,实现案卷规范化。3.狠抓重点领域的矛盾防范工作情况。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立即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畅通“148”法律服务热线。对农民工咨询法律问题热情解答,及时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避免因讨薪问题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提升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案效率。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加大对已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承办、督办力度,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多部门联动,构建防范体系。全区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18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9个,村(居)调委会198个,专业调委会1个。全区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信息员632人。(郭宝石)
【社区矫正】 严格管控社区矫正,丰富监督形式。1.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强化人员稳定管控。严格依法开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社会调查评估,将不适合社区矫正的人员排除在社区矫正之外。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和监管工作动态。一是利用移动数据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手机定位监管。司法所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验,重点查清是否存在脱漏管情况、手机定位是否异常、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情绪是否反常等情况,及时掌握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矫正状况。二是做好重大活动、节日期间排查及日常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重大活动、节日前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人见排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最新动态,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区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2.重视帮扶工作排查私自外出,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妥善解决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发生因生活无着落导致的安全事件;定期开展监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对全区在矫178名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情况进行排查,并与有外出记录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对查实的违规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和警告,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社区矫正对象稳定在基层。组建呼兰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专门负责社区矫正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协同推进,有效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3.制定工作指引、细化流程再造、丰富监督手段。明确调查评估、日常监督、定位核查、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制度基础。精心设计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图涵盖社矫工作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岗位职责、主要节点、法定时限等,为全方位、多角度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提供科学的操作指引。在采取定期签到、电话报告等传统监管方式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通过移动GPS手机定位、实时视频连线、实地查询等新型监管方式,有效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果。(郭宝石)
【法律服务】 2019年12月29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区司法局原址二楼迁至呼兰区建设路286号,中心位于临街司法局一楼,面积60平方米,经费由司法局自筹,每日坐班由各街道、乡镇司法所所长接待。呼兰区有17个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新平台,整合区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区公证服务大厅开展工作,设立便民书架、饮水机、公共法律服务拎兜等便民设施。建立以“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新平台;规范流程、增设服务项目等,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指引服务,畅通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的渠道,以快捷提供法律服务为目标建立高效便民通道,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郭宝石)
【法律援助】 在呼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开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无偿法律服务,同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呼兰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惠民生扩范围八项措施的通知》精神,将经济困难标注放宽至低收入人群,取消必须由乡镇、街道盖章的《经济困难证明》,改为《诚信承诺书》。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设立的法援工作站共派驻值班律师80余人次(看守所疫情期间改为电话值班)。区法律援助中心所需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郭宝石)
【律师工作】 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组织律师到黑龙江立美嘉生物科技公司为企业进行“法制讲座”,同时进行“法治体检”。区“148”法律咨询电话由法律援助律师坐班解答群众咨询,全年接听咨询电话154次,7月省法治环境专项组办公室暗访呼兰区“148”电话,评价“接听人员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积极提供解决方案,答复清晰易懂”。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为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全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0余份。(郭宝石)
【公证服务】 呼兰公证处进一步推动公证工作便民利民活动,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无须调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真实,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出生、无犯罪记录、证书、文本相符、声明、委托等公证推出“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对于确属“跑一次”不能办结的公证,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和意愿,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公证书,减少当事人的往返奔波,实现公证便民利民,“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按要求扩大至80项。当事人跑一次即可取证的公证数量达全部办证数量的60%以上。呼兰公证处配备身份证识别仪、人脸识别仪等防假验伪设备,减少办证差错、防范执业风险。安装使用公证办证软件,规范办证流程,提高办证质量和效率。使用公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软件,保持对公证档案的同步录入。通过使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实现公证系统平台的实时对接,并安装和使用在线受理系统。(郭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