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07

民政工作

【概    况】    2020年,区民政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紧紧围绕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克服疫情影响,不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推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防控措施,出台养老、救助、殡葬、婚姻等领域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民政领域防疫工作。成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班,对正在运营的70家养老机构全部实行临时封闭式管理,做到每天巡逻全覆盖,随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疫情期间巡逻每日最少1次,发放酒精300余升,口罩2225个,消毒液200盒,为养老机构解决实际困难3个,实现了养老机构零疫情的目标。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防疫措施,在重要祭祀节点,加强卡点劝返和巡逻工作,鼓励引导网上祭祀、公祭等文明祭祀方式,杜绝聚集性祭祀活动,把移风易俗和疫情防控有机结合。积极与卫生部门沟通,制定新冠肺炎患者遗体火化防疫工作规程,形成工作预案,设置专用火化通道,严格执行遗体运输、消毒、火化等环节的防疫措施,实现全年零事故。聚力“六稳”“六保”,抓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成立了“呼兰区帮扶工作专班”,落实三级联动责任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疫情期间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增发生活补助4.55万人次,发放资金109.21万元。疫情期间注重救助实效性,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全区在19个乡镇(街道)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24.06万元,解决救助对象急难情形和需要。针对防疫困难,及时请示区防指提供防疫物资,通过各乡镇(街道)为低保、特困人员配发酒精201瓶,口罩7888个,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防护工作。(田裕和)

【兜底保障】    聚焦脱贫攻坚,抓好兜底保障。根据黑民规〔2018〕14号、哈民政发〔2018〕98号文件精神“将完全丧失劳动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区民政局积极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兜底保障工作,截至年末,呼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71户12131人。全区共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10人,其中低保2947人、低收入343人、特困供养49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538人次(护理补贴636人、生活补贴935人),脱贫攻坚以来共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0人次。(田裕和)

【扫黑除恶】    聚焦问题整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在殡葬领域,有序推进团山陵园、第一殡仪馆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工作。按照区政府整改督办流程,团山陵园违法用地罚款529379元,第一殡仪馆违法用地罚款69444元,上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国土部门的协助下,正在推进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完成此项工作前提要件之一:一馆、陵园土地测绘工作完成,一馆、团山陵园测绘所需费用拨付,成果提交,区政府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关于补办呼兰区团山陵园用地手续的函,待批复;前提要件之二:环评工作经与环保部门沟通,第一殡仪馆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评工作,环评申请上报区政府)。控详规划批复后,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进行土地性质调整。团山陵园违法用地责任人,由松北区法院一审判结。第一殡仪馆解除联营清产核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田裕和)

【助力创城】    聚焦行业职能,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创城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留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定点定时对人员密集地方进行重点巡查,定期、定时到车站、街道、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对职业乞讨的流浪人员进行相关法规的告知并劝导离开共计15人;对需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共计37人,采取护送或购买返乡车票共计26人。污损的地名牌维护工作。通过巡查等方式,发现部分街路牌有缺损、倾斜、倾倒等情况,上报市民政局,根据创城需要,对11处破损路牌及时进行处理,对主要路段4处路牌委托牌匾社制作并安装完毕。(田裕和)

【养老服务】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对呼兰敬老服务中心进行消防改造。中标单位黑龙江合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标价1478000元,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消防验收材料及工程决算。对二八农村敬老服务中心围墙大门厕所进行改造。中标单位哈尔滨金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标价59483409元,工程全部完工,正在申请工程决算。对2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环保锅炉改造。许堡、二八农村敬老服务中心是两家公办养老机构,根据区环保局督查通知,为达到环保标准,经调研,取消燃煤采暖锅炉,进行石墨烯新能源电采暖改造,采用区招商引资入驻企业深圳市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烯时代石墨烯热源设备进行锅炉改造,设备投资70.5万元。改造工作全部完成,供暖效果良好,入住老人满意。(田裕和)

【养老市场管理】    排查整治无证养老机构,规范养老市场。根据《哈尔滨市开展无证照养老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区民政、市场、应急、公安、消防、住建、城管、卫健及各乡镇、街道联合组建的区无证照养老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组,重点对全区无证照养老机构实施联合整治,加大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区民政局备案,纳入正常规范管理。对确实无法达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将依法依规处置。经工作专班排查认定,有9家养老机构符合运行标准继续营运,有65家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关停,已关停17家。对关停养老院中的“三低人员”经请示区政府,拟转到公办养老机构。(田裕和)

【民生保障】    强化民生保障,抓好困难群众帮扶。1—11月,新增农村低保761户1271人,清退802户1271人;新增城镇低保70户92人,清退306户433人;新增特困供养41户45人,清退89户96人;新增临时救助697人次,救助金额62.33万元。(田裕和)

【换届工作】    加强政策指导,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2020年末至2021年初,村(居)委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正在筹备阶段,区民政局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农村干部服务群众认识,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力争圆满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田裕和)

【地名普查】    提高归档标准,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区民社局与哈尔滨中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委托给中和公司,该项工作按照省地名普查进度节点完成工作,并通过普查成果验收,由于地名档案归档工作需要在普查成果入库验收后进行,因此档案归档工作开始时间较合同计划推迟。根据《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原档案归档标准达不到省档案验收标准,为保证档案归档通过省、市级验收,需直接按照《省实施细则》进行归档,因此地名普查档案归档数量增加,工作量都相应增加,归档费用增加。呼兰区需归档词条名录数量共有2044条,现行业收费标准为50元/条,增加费用10万元。克服疫情影响,婚姻服务有序开展。婚姻服务中心作为窗口单位,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群众提供优质婚姻服务,全年完成婚姻登记3520对,补办结婚证893对;离婚登记2763对,补办离婚证449对,对公证明3000多个。(田裕和)

【殡葬服务】    移风易俗,规范殡葬服务。2020年,第一殡仪馆共计火化遗体2160具;组织安排追悼会500余次;冰柜存尸1750具,接运遗体1830具。为方便群众,殡仪馆全年不休节假日,没有双休日,确保了遗体接运、火化、告别、丧葬用品配套销售、骨灰寄存等各岗位全天候有人值班,随时为丧属提供优质服务。按照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行为,及时推出网上祭祀,公祭等活动,做到殡葬服务与疫情防控两不误。团山陵园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和防疫工作的同时,克服停业困难,积极为丧属提供安葬、祭祀等服务,保证停业不停服务。(田裕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    况】    2020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人社业务工作,夯实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权益维护四大板块工作,全年市、区两级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截至11月底,新增就业2806人,完成市级指标123%;失业人员再就业1670人,完成市级13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92人,完成市级指标129%;城镇登记失业率4%,控制在市级工作目标5.5%以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4577人,其中29家中小微企业提升技能“以工代训”1760人,落实企业培训补贴159.975万元;创业培训194人,16名学员领取个体工商执照实现创业;物流配送、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电子商务技能培训2623人;安置公益性岗位公安辅警和禁毒工作者56人。(温磊)

【基层服务】    推进基层服务标准化,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规范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统一社区工作流程,制作基本业务流程图,确保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小额担保贷款等业务办理准确高效,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基础工作各类基础台账,及时发布各种用工信息,随时开展用工职介活动,使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统一标准。制定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服务承诺、社区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制度,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温磊)

【线上服务】    积极运用线上服务,保障企业人力支撑。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综合运用线上对接、远程协作、线上专场招聘等方式拓宽用工渠道,做好人力资源服务的指导和动员工作,为抗击疫情、促进就业、服务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温磊)

【援企稳岗】    深入走访企业调研,指导稳产稳就业。建立企业工作联系机制,采取“一对一”“点对点”一企一策的方式,着重帮助企业协调并解决在资金紧张、安全生产、技能提升、稳岗用工、稳产扩能等生产要素保障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落实落靠人社部门援企稳岗就业扶持政策,确保企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温磊)

【惠企稳岗】    落实惠企稳岗政策,助力企业稳定生产。大力宣传落实“以工代训”提高技能稳定就业培训补贴惠企政策,指导服务哈尔滨信诚食品公司等24家中小微企业和哈尔滨富鑫现代农机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扶贫车间”安置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近务工就业,企业依据自己生产经营工种需要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工作,技能培训新吸纳劳动力17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70人,落实补贴企业培训资金493.2万元,向企业预付培训补贴159.975万元。(温磊)

【就业工作】    多渠道开发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积极通过就业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电视台等媒介载体大力宣传“哈尔滨就业地图”“零工平台”“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使用操作指南,足不出户求职应聘。及时推送市就业局为哈药总厂等5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急需招聘用工岗位信息150余个。通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区开工复产企业调研,“面对面”与电话、微信沟通相结合,多渠道挖掘区24家开工复产企业招聘用工岗位570个,录入省、市招聘网参加哈尔滨市网络线上招聘大会向社会推送。收集整理区外市内能解决吃住的企业33家1400个用工岗位信息向全区发布,促进区城乡劳动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点对点”跟踪服务,安全有序转移就业。联系对接莲花、双井、康金等地农民工与大连、乌镇、乳山、银川相关企业,集中输送122人复工返岗就业。跟踪服务“人社部点对点用工服务平台”,呼兰区意愿输出务工人员201人,其中157人实现外出转移就业,44人实现就近就业。(温磊)

【技能培训】    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突出群体和就业需求导向。依托国家遴选的相关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积极协调兰河技工学校、哈尔滨理华技工学校等26家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线上线下融合技能培训行动。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物流配送、电商销售等技能培训,促进稳定转移就业。同步推荐创业项目和用工岗位供学员选项选岗,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稳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实效性。(温磊)

【就业扶贫】    全力实施就业扶贫举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区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535人,共计转移3638人,其中省外1072人,省内977人,就近就业1586人。开发村级公益性贫困人员就业岗位510人(托管松北区9人),疫情防控开发临时性公益贫困人员就业岗位147人,利用光伏收益开发贫困人员就业岗位68人,扶贫车间就近安置168人。职业技能培训340人,其中“扶贫车间”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以工代训168人,线上技能培训创业、电子商务、养老护理等专业合格结业170人。110名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制技工教育享受“雨露计划”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温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截至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参保人数22.59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8.9万人。城居保参保人数0.81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0.23万人。保费收缴2216.7万元,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10475万元。2.社保扶贫工作。完成建档立卡人员12185人的核查工作。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参加并录入金保工程11081人,符合代缴条件有6559人,满60周岁已办理待遇核定4654人。未参保人数1104人,其中未满16周岁818人,满16周岁在校生190人,参加其他社会保险95人,服兵役1人。3.死亡冒领百日攻坚。在各乡镇、街道全力配合下,经过90天努力奋战,全部完成追缴任务,死亡冒领人员468人,追缴金额30.87万元,返还财政基金账户。(温磊)

【机关事业保险】    开展机关事业保险工作。截至11月底,上线参保单位有340户,共有参保职工16056人,其中在职8297人,退休7759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亿元,养老待遇支出3.55亿元,整体收不抵支,区财政局对基金缺口补贴2.15亿元,基金无结余。职业年金年初余额5905.09万元,1—11月归集收入9745.99万元,滚存结余1.57亿元(其中上解1.52亿元),账户暂存523.73万元待上解。试点期养老保险1—11月保险费收入1064.04万元,养老金支出3889.82万元,基金收不抵支,区财政局对基金缺口补贴2825.78万元,基金无结余。经过积极与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及银行、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实现收缴拨付业务平稳线上运行。区财政承诺对基金缺口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所有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区红十字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受到上级部门重视,10月15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区财政借款解决养老保险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欠缴的养老保险1899万元和职业年金623万元于10月27日缴纳到账,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清算期)欠费不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区政府将逐步解决。(温磊)

【医疗保险】    开展医保工作。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29.4万人。1.助力疫情防控。确保医保业务不间断,采取线上办理方式,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续接、建户等业务700余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续保、新生儿参保等业务约1000余件。每天安排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负责业务咨询和业务办理指导,每天接听咨询电话最多达100多个。保持与市医保中心信息畅通,有两名人员负责市医保中心反馈呼兰区居民确诊和疑似新冠人员医保情况,解决其后顾之忧。2.认真落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呼兰区年初贫困人口12185人,其中12127人按照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7人在外地参保,51人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政府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边缘户53户,96人参加医疗保险(1人参加职工医保)。待遇落实及完善台账,享受医保待遇5813人(16996人次),待遇支付金额17758442.14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10967798.65元、大病保险支付975124.95元、商业补充保险支付5815518.54元。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积极协调落实乡镇、街道承接居民医保参保代办工作,城乡居民在乡镇(村委会)、街道(社区)可就近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查询、变更等业务。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查询、变更等业务培训,参加人数50余人,同时发放学习材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宣传单和特殊慢性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政策宣传单。(温磊)

【失业保险】    开展失业保险工作。1.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政策宣传力度,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在收缴失业保险费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缴费基数的核定及稽核,实行重点监控,定期核查缴费单位和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变动情况,做到应收尽收,为税务部门提供可靠的缴费依据。高度重视失业保险金发放和特殊待遇发放工作,规范失业保险的申领发放条件,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障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给失业金。落实《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失业金发放工作,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延长待遇工作,做好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6个月)工作,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工作及阶段性提高价格补贴标准工作。做好国家级平台及市级平台失业补助金审核工作,推行“个人承诺”和“全程网办”的经办模式。(温磊)

【社保审批】    开展社保审批工作。全年办理退休1319人,并提前预批1—2月份退休124人、特殊工种申报31人。病退办结6人,其他病种转报市局39人,四季度特殊病转报7人。受理工伤认定12起,市人社局认定12起。完成退役士兵补费认定共2155人。(温磊)

【人事人才工作】    抓人事人才工作,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人事人才工作,为区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1.人事代理工作。为非国有企业及毕业生接转档案手续131人次,为护士资格考试、职业医师考试、律师年检等提供档案服务37人次。继续做好原利民开发区所属企业工作人员的档案移交工作。大学生实名登记就业率打电话1097人次、大学生见习基地11月初共上报13人,11月末完成77人省级目标任务。2.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全年教育系统招聘168人,本科生124人,研究生44人。3.开展职称评定工作。高级签转91人,中级83人,初级124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工作全部完成,其中教育49家、卫生32家,完成市级备案核定工作。(温磊)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1.仲裁案件办理情况。截至11月底,全口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358件,其中受理285件,不予受理73件。受理的285件中,结案213件(包含上年度未结2件),其中裁决32件、调解168件、撤回或视为撤回11件、撤销2件,未结案的74件,其中中止3件、等待开庭或开庭后等待结案71件。2.难点案件办理情况。6月,呼兰河口湿地公园欠薪事件浮出水面。由于涉及人员众多,金额较大,引起区仲裁院的密切关注,并第一时间向区仲裁委进行汇报。为妥善处理好呼兰河口湿地公园欠薪案,区仲裁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形成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工作思路,并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得到区委、区政府的支持。截至11月底,共处理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讨薪案197件,其中不予受理10件,受理的187件中,撤回或视为撤回5件、撤销2件,其余180件均调解成功。(温磊)

【劳动监察】    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02户,处理非建筑领域投诉拖欠工资案件16起,涉及18人,追回拖欠工资2.8114万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监察员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对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管理台账情况。(温磊)

社会保险事业

【概    况】    2020年,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呼兰分局(简称社保呼兰分局)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以服务呼兰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努力克服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通过提高办公水平、办公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为努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截至10月,呼兰区实有参保人数28319人,同比增长2735人,增长率10.69%;实际缴费人数24709人,同比增长1614人,增长率6.99%;离退休人员28853人,同比增长845人,增长率3.02%;年初预计全年养老保险费收入24592万元,截至11月末收缴20538万元,养老待遇支出79968万元。社保呼兰分局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成立扶贫工作队,抽调干部,对康金街道大赵村17户30人进行帮扶。疫情期间,及时了解帮助贫困户解决问题,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上墙,助贫养殖赠送鸡雏一次。(周纯玉)

【优化办事流程】    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保障参保人员健康,推荐参保企业及个人使用“龙江人社”APP、“智慧人社”APP等网上平台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持续推进业务经办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疫情期间采取手机、微信、QQ方式,工作日、非工作日咨询答疑,指导业务办理。提升服务水平、简化流程、改进服务,实现“马上办、网上办、预约办、一次办”目标。对适合网上经办的应实行网上审核,严格按时限做到“零超时”。为有效清理疫情期间积压业务,缓解预约经办压力,在市社保局领导大力支持和账户处、失业保险中心帮助下,社保呼兰分局于6月11日正式通过“哈尔滨社保通”预约经办业务,为参保企业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更好的“不见面”服务。每日按业务量调配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完成预约业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周纯玉)

【账户业务】    按照业务经办流程,1—11月完成各类业务经办13858笔,其中新增参保人员3089人。办理转移业务2234人,办理个人补收补缴147笔、个体户收缴457笔、网报审核业务2562笔、五证合一录入645笔、其他业务4724笔,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银行批扣由2019年11月的25083人次增加至2020年11月末的31093人次,同比增长24%。11月,参保缴费企业566户,参保人员7344人,企业网上办理业务率达93%以上。2—11月,阶段性减免政策累计惠及企业4524户次,累计减免养老保险费3014.9万元。其中对已收缴的企业养老保险费按要求生成退费计划,涉及退费企业306户,退费金额200.2万元。按照黑社险网函〔2019〕47号文件有关要求,截至年末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核查、补缴2445人,完成退役军人转移接续95人。

(周纯玉)

【疑点数据核查】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下发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待遇、双重账户重复领取等疑点数据核查工作,累计核查涉及人数337人,其中疑似冒领313人,已清账135人,追回冒领金额77万元;正在核查待处理165人,11人失联,公安户籍已注销,2人健在。疑似服刑违规人员17人,确定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5人,追回违规养老金24万元,12人正在核查。重复“机关险”和“城居保”及“失业保险”7人,重复“机关险”“城居保”两人返款8.8万元,重复“失业保险”1人返款0.26万元,1人经移交人社部门处理,1人有还款意图,2人联系正在按程序处理。(周纯玉)

【离退休人员认证】    离退休人员可通过指纹认证、人脸识别认证、国外领事馆出具生存证明认证等方式进行认证。疫情期间,为方便办事群众,避免经办机构大厅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滋生,工作人员帮助离退休人员及家属通过手机下载“龙江人社”“智慧人社”APP,在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截至年末,完成人脸识别24571人。(周纯玉)

【待遇审核】    做好2020年到龄退休人员审核计发养老待遇工作。对符合退休人员的年龄、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等要素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截至11月,经行政部门审批,核算退休人员养老金1335人次,其中以企业职工身份退休94人、以个体劳动者身份退休1241人。按照黑人社函〔2020〕220号文件要求,做好2020年新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过渡工作,完成1224人增差、补发核对,确保新计发办法的平稳衔接。(周纯玉)

【养老金支付】    认真贯彻执行全省统收统支总体要求,1—11月呼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累计发放养老金79968万元,全年发放养老金88468万元。按黑人社发〔2020〕22号文件要求,全区27744人参加调待,调整金额352.58万元,人均增加127.07元。全年为新中国建立前老工人及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合计51万元,代发军转干生活补贴累计295万元,抗美援朝生活补贴2.8万元,代发退休人员热费补贴689万元。(周纯玉)

【内控工作】    切实加强分局内控机制,提高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重点业务风险等级为准绳,建立业务受理、审核、审批机制,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随时查找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利用基金监控软件,定期对重点业务数据进行信息筛选和排查,切实保障监控到位,防止基金流失。按预警信息核查比例进行抽查,对业务部门16个方面业务进行核查,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共发生289笔预警信息,抽查核实199笔。业务部门提请需稽核部门复核业务、个人补收补缴复核业务161笔,个人账户修改复核业务20笔,全部按规定办结。(周纯玉)

【投诉办理】    畅通投诉渠道,强化投诉案件办理。进一步加强业务经办窗口、信访接待窗口建设。认真做好“百姓谈”、来信来访、咨询投诉办理工作,业务大厅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实行无障碍投诉受理,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群众投诉有人负责,对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妥善处理,端正态度,认真负责,不断强化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群众得到满意答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周纯玉)

退役军人事务

【概    况】    2020年,呼兰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以维平稳、保权益、促发展为重点,突出抓好移交安置、双拥优抚、就业创业、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按时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强化推进落实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中,12期排名10期第一。在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暨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命名表彰大会上,呼兰区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区”称号,区教育局、公园路街道办事处荣获“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罗昭宏)

【退役士兵安置】    应安置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位。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状,呼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作为,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明确意见,研究落实解决。应安置未安置的安置到位,将8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安置政策未落实的落实到位,对符合上岗条件的31人,由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上岗。(罗昭宏)

【退役军人就业再就业】    解决100名退役士兵公益岗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安置力度,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努力让退役军人稳定就业、体面上岗。分批次开发公益岗位,积极推动退役军人社会就业。2019年开发的两批共计100个公益岗位已经上岗,2020年面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又开发一批50个公益岗位正在实施中。对就业有困难的积极协调沟通区就业局及大中型企业,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努力解决退役军人就业、下岗军人再就业。(罗昭宏)

【退役士兵社保接续】    呼兰区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做好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落实。1.高度重视、吃透政策。区委成立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医保、民政、财政、税务、社保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多次召开会议,精准把握政策内涵,吃透政策的适用对象、补缴原则、补缴标准和补缴责任主体,落实政策不断线、不梗阻。2.创新形式、应知尽知。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宣传、短信通知和电话告知等方式,尽可能去联系能联系到的退役士兵,做到应知尽知。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设置办事流程海报,提供申请所需材料,为前来办事的退役军人提供方便。在完善信息录入工作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做好退役士兵基本信息认定、断缴时间核查、费用计算补缴等工作,把每一个环节做精做细;在执行中严格统一政策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时纳入社保接续范围,对审查出不符合补缴标准的退役士兵及时给予政策解释,在操作中把握不准的统一研究后答复,以严格审慎的操作确保社保接续工作平稳实施。3.抢前抓早、率先完成。6月16日,呼兰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2名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实现全市社保接续工作“0”的突破,标志着哈尔滨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加速进入补缴阶段。7月末,在全市率先完成辖区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呼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受到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表扬。(罗昭宏)

【双拥工作】    呼兰区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抓不懈,不断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1.摆上高位,双拥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强化。历任党政军领导都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形成党政军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行各业共同参与的双拥工作体系,军地齐心协力,为驻地部队全面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2.注重宣教,双拥工作氛围不断浓厚。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军民双拥和国防意识为主线,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3.落实政策,双拥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优抚对象纳入低保,保证抚恤定补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落实呼兰区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医疗补助待遇。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工作,截至年末,2018年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全部兑现,确保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与国民收入同步增长。2018—2020年安置退役士官21人,安置率100%,解决历史遗留安置问题211人,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500多万元,完成社保接续1020人。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培训率100%,开发公益岗位150个,兜底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军休干部、军转干部待遇按时足额兑现。(罗昭宏)

【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信访维稳“六到位”(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积极兑现政策,做到合理问题解决到位,帮扶救助到位;切实落实责任,做到教育转化到位,依法处理到位)经验在全省交流。通过实施“六到位”措施,截至年末,全区信访量由2018年的700多件下降到93件,重点信访10人以下。(罗昭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