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治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09

法治政府建设

【概    况】  2018年,在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按照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倪涛)

【依法履行职能】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1.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并依法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决定。2018年呼兰区先后印发《呼兰区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实施意见》《呼兰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区政府组织全区各部门对工作流程再次优化梳理,共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990项,经区编委办和审批中心审核,优化事项694项,环节由3276个减少至3175个,优化253个;要件由3991项减少至3621项,优化170项;‍时限由15734天减少至11380.5天,优化4353.5天。其中:行政权力事项实现优化587项,减少环节221个,减少要件170个,时限缩短3320.5天。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区政府先后制订印发《呼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呼兰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呼兰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呼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呼兰区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呼兰区推进流程再造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增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推进组,制定重点工作任务表,对涉及呼兰区的20项工作细化责任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落实。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考核、月评比、季通报,对表现有问题的人员采取告诫、提醒、约谈,并定期下发工作简报。对审批大厅进行升级改造,重新制作审批大厅标识,完成手机公众号及手机App下载使用功能。新增“最多跑一次”为内容的宣传板,规范服装、座签、胸卡,提升外部服务形象,设审批大厅服务台和专人接待和解答。区本级入网服务事项共522项,已发布397项,可网办事项270项。区各乡镇街道服务事项梳理和标准化录入工作已完成,政务外网已延伸至乡镇街道,待区直部门事项审核完成后,对乡镇街道事项进行审核发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3.优化公共服务。呼兰区推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手机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已于4月11日上线运行,实现微信告知、微信审批服务,极大方便群众办事。制订《呼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深化开展“四少”“四零”创建实施方案》,针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树立党员干部新形象,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提出总体要求和具体的创建目标、创建标准。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区政府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有效保护环境,防止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实行全区域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区政府投入十几万元购买多台无人机,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全天的监控,对在秸秆禁烧区域、禁烧时段露天焚烧秸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拘留达5人。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区政府还大力发展秸秆再利用的企业,对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倪涛)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区政府严格落实《呼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实行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拟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5个工作日前报区政府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列入该次常务会议审议议题。2.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⑴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2018年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68件。⑵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和各单位合法性审查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每季度清理1次政府发文目录,废止和继续施行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⑷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倪涛)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哈尔滨市呼兰区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多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到学习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督促执法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制度规则意识,通过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18年全年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完成7次。聘请法律专家、学者、律师等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法制培训,设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法律风险防控、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法、公权力的形势与私权利的保护、PPP项目相关法律知识等专题,收到良好学习效果。2.开展大型专项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加强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8年组织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两次培训贴近工作实际,针对性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综合素质和执法操作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有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倪涛)

【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2018年区政府开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呼兰行政服务效能”课题调研,加强《呼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学习与落实。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决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呼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查事项、合法性审查内容及送审资料。2018年,对所有区政府的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审查时,要求送审单位提供背景资料等有关材料,组织律师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查,严格审查后出具审查书,送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方可签订合同,并需将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报送备案,以便于更好地管理和监督。2018年共审查行政合同70多份,审查文件90件。3.加大法律顾问推进力度,建立全区法律顾问统一管理制度。⑴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为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建立由律师、法学教授组成的重大疑难案件讨论法律专家库,区政府各部门都建立各自的法律顾问制度。⑵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和专家、学者、律师的辅助作用。区法制办与法律顾问共同协助区政府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程。2018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各种专题会议18次,对涉法事务处理3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份。(倪涛)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的管理,严格审查申领机关和人员资格,对需要新办、变更、注销的证件及时进行相应操作。2018年5月对全区新入职行政执法人员33人共进行两次法制培训,10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40人进行执法资格的考试。完成全区821名执法人员的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对执法证件进行规范化管理。2018年新办执法证件33本,对新办执法证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颁发证件,凡未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者考试未通过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确保执法队伍素质。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区各执法行政单位共有执法记录仪48台。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对行政权责事项目录、权力事项登记表和流程图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倪涛)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并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⑴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2018年,区承办的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5件(主办1件、承办5件、分办18件、协办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共13件(主办1件、承办3件、分办8件、协办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承办2件,分办10件)。区人大代表建议32件,区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8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⑵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依法行政方面,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诉讼后,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建议指导全区各单位及时倾听法院的反馈意见,认真总结诉讼中的得失,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17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8条;通过市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426条,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168条;通过行政服务大厅和触摸屏等其他渠道发布信息2000条。(倪涛)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社会矛盾有效化解。2018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呈现猛增的态势,确保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办理。2018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件,其中受理5件、不予受理7件,全部审结。其中7起案件因申请事项超出行政复议范围或超过法律规定时限,决定不予受理;1起案件经调查研究后,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该行政行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错误,切实履行政府层级监督纠错的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区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办理复议案件中,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和案审会,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质证、辩论的基础上,由专家、律师对案件进行综合审议,作为最终复议决定的重要依据,凸显法律专业人士及群众代表对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克服“闭门办案”的缺陷,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2.提高行政应诉水平。2018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共16件,其中不服不予受理决定起诉4件;诉政府不作为2件;履行协议2件;行政赔偿2件;上诉3件。区政府按照《哈尔滨市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法》《呼兰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倪涛)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2018年,印发《2018年呼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细化分解》,确立35项年度任务和24项长期坚持任务,细化牵头单位、具体措施、实施进度及可检验成果形式等,建立定期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机制。2.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2018年1月,全区各级各部门向区政府书面报告2017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18年3月,区政府向市政府书面报告2017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向区委、区人大书面报告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倪涛)

政法综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呼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7次、区政府常务会3次,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先后召开全区性工作推进会6次,分阶段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成立呼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扫黑办实体化实战化建设,配备专兼职干部12人,拨付经费124万元,在区法院建设扫黑除恶标准化专门法庭。建立“四表两单一台账”和涉黑涉恶线索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制度,全面征集、搜集黑恶线索,收到各类问题线索115条,移交区公安分局线索115条、区纪委线索36条。有效利用村村通大喇叭、专题片、《呼兰报》等载体及各类新型媒体媒介,开辟专栏专版,统一制作印有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匾,设置《扫黑除恶工作流程图》,制作张挂标语、条幅、展板、宣传画(单)53万余份,‍实现宣传全覆盖;省电视台《新闻夜航》节目对呼兰区打击“套路贷”工作成效和《黑龙江省法制报》对呼兰区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分别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全年打掉黑恶势力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因涉黑案件批捕28人,冻结资金80万元,公开审决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22人,对涉黑涉恶团伙举报人按照规定奖励人民币3万元。(满刚)

【维稳工作】  新常态维稳工作水平逐步提升。制定呼兰区维稳工作“一个意见、五个制度”,调整充实区级及基层单位维稳工作专班,强化区级专班下设的“信访维稳、应急处置、解决问题、作风督查”四个工作组,压实全区682名退役士兵属地属事单位、派出所“五包一”稳控责任,实行区级领导包保制度。完善呼兰区维稳工作群,制定《维稳工作日志》,充分发挥公安专业优势,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行动性涉稳信息。围绕重点时期和敏感节点,逐级制订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压实维稳工作责任;抓好常态工作排查,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台账,加强督导,梳理化解矛盾纠纷178件。(满刚)

【社会综合治理】  社会综合治理科学化水平提档升级。组织公安、城管、住建、卫计等22家单位,多次开展社会治理“双创”工程暨“平安呼兰”宣传活动,累计设置宣传板48块、横幅40条,发放传单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万余人次。举办“呼兰区平安建设文化节”主题系列活动,展示平安建设文化成果;开展“保安全、保稳定、保畅通”活动、农村备耕期间铁路安全环境治理活动、铁路沿线保护区复耕复种清除活动、护路安保专项行动,召开集中会议18次、宣传11次,发放传单4‍000份,清理违规耕地6块。在综治信息化建设核心信息录入阶段,创新性采取“实时通报各街乡(镇)录入进度”“建立三级微信交流群”“设立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试点单位”三大举措助推录入速度上新台阶。按照市综治委关于综治视联网二期建设的总体要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项目建设合同协议书》,‍全部安装完成区综治中心、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安视频等25个铺设点,‍正在验收阶段。

(满刚)

【法治呼兰建设】  法治呼兰建设水平逐步强化。依托“法治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在西岗公园建立140米法治长廊;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建立副科级以上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对全区50余个单位进行依法治区年度考核。2018年6月呼兰区被国家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确保全国两会安全和青岛峰会平稳召开,在京及其周边地区对呼兰籍“法轮功”人员进行排查,并派出2个工作组前往青岛,对相关人员进行重点防控;创建市级无邪教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14个。启动全区政法系统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和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移交区政法各单位问题线索16件,给予干警党纪政纪处分15人。调整区执法监督专家委员会成员,开展打击醉(酒)驾案件专项行动,打击酒(醉、毒)驾、涉牌涉证案件188件;推进依法打击“一房数卖(抵)”犯罪和推动民事诉讼解决“办证难”,发现处理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网上通缉1人;开展全区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集中清理工作,协调区法院及相关单位妥善解决12起涉党政机关积案;推进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人,化解农民工工资纠纷案9件;顺利完成区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改选换届任务;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加大力度处置14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中央巡视组交办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件,全部销号。

(满刚)

审      判

【概    况】  2018年,区人民法院(简称区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1.整治问题消除负能量。围绕队伍存在的“不接听当事人电话、不及时接待当事人、接待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先后2次组织全院干警收看“党风政风热线”法院专场,开展4次专题讨论和12次集中学习。围绕中央六巡移交有理访案件办结不力等问题,评查信访案件26件,回访当事人26次,集中销号化解18件,案访比同比下降1.1‰。2.注重监督强化从严治院。发放廉政监督卡5038份,对84起群众来信来电进行调查答复,查实举报线索3条。给予1名干警党内警告处分,1名干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干警行政警告处分,1名干警2次行政记过处分。制发五项通报106期,通报干警130人次。3.持续正风肃纪,队伍面貌不断好转,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136件,结案5658件,结案率91.46%。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0件,判处罪犯468人;审结各类民事商事案件2342件;审结行政案件127件;执结案件2107件,‍执结标的额1.5亿元,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林丹丹)

【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整肃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地把保障服务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的基本职责,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全力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强化服务质效。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共审执结涉企案件992件,标的额1.2亿元。4月,区法院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在16天内,将一起跨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涉案金额6000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涉金融企业案件的送达委托给公证与诉讼创新服务中心完成,公证参与送达金融案件234件683人次,涉金融案件结案率95.19%。2.强化规范提升。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由院领导牵头,亲自阅卷,针对1—10月审执结的28起涉民营企业重点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合议笔录及裁判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逐一评查,剖析症结,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3.强化问题整改。针对不便民、不利企的问题,改进当事人接待和窗口服务工作,在所有派出人民法庭一律设立专门接待室,配置设施备品,公示接待制度,提供便民服务;抓住小事小节和关键少数,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各项制度,并在工作群内和各楼层公示板上公布相关制度落实情况。4.强化整顿效果。对司法作风不端、妨害营商环境行为设禁区、划红线、零容忍,2起案件因违反办案纪律被列为典型案件进行全院剖析,3名干警被通报批评,1名干警被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进一步提高,解决重点项目企业的涉诉难题,收到感谢信15封、锦旗8面,赢得涉案企业和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林丹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担当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规则,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犯罪。1.提高政治站位。区法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深化法治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召开院党组及专题会议十余次,在市、区扫黑办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对相关案件深入研判,形成工作意见。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级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制度。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及时研讨案件、研判形势、解决问题,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李华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效。3.提升实战能力。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投入100余万元,完成专属法庭的改造。先后选派3名员额法官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刑事干警参加全市法院系统的专题培训,每周固定专门时间,结合具体案件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及法律适用标准,对黑恶势力犯罪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打击。4.加大宣传力度。以粘贴宣传板、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电子屏幕滚动式播放、面对面法制宣讲等方式,对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尤其在涉黑恶案件的宣判之日,邀请辖区党委、人大、政协、公安、检察、律师、人民群众等代表参加,通过电视台、新闻媒体、法院“一网双微”广泛宣传报道,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林丹丹)

【基本解决执行难】  采取超常举措,合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区法院站在维护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高度,以“铁”的意志和担当,向“执行难”宣战。1.充分借助外力。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为执行攻坚把关定向。区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加强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全力支持保障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司法救助12件16人,救助资金66.37万元。把保险制度引入执行,保险救助20余万元。公证融入执行过程,参与执行保全证据23件,调查取证75件,提升执行的公开性和公正性。2.深挖内部潜力。举全院之力,在人员、装备、场所、经费、学习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向执行工作倾斜,为执行局增配警车3台,调整人员4次,新增干警5人,执行干警占全院干警20%。打破庭室格局,实行扁平化管理,组建5个以员额法官为主体的执行团队,清晰架构警力配置,增强执行工作合力。3.激发评估动力。围绕第三方评估四项核心指标,坚持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班加点,补齐工作短板,终本合格率、实际执结率、信访办结率,综合结案率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4.彰显雷霆威力。以“雷霆行动”为契机,出动干警300余人次,警车41台,拘传被执行人40余人,拘留17人。三年来,对4351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打击拒执犯罪9件9人,执结各类案件4705件,实结案件1590件,到位标的额2.5亿元。(林丹丹)

检      察

【概    况】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检察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立足新时代,提高新质效,以“以上率下,打基础,创一流”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强党建队建,聚焦主责主业,为建设平安法治呼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袁克香)

【服从服务中心工作】  遵守政治纪律规矩,坚持服从服务全区中心工作。1.坚持党管政法原则。在执行区委决议和工作部署上态度坚决,不打折扣,敢于担当,在落实区委重大事项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紧紧依靠区委。主动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专项活动,得到区委大力支持,使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在全市上半年总结通报中占位靠前。3.主动对接。接受区委各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如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在区委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检察院恢复和成立党总支委、机关工会、团支部,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017—2018年院党建工作有重大进步,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典型,并在全市检察系统做经验介绍。(袁克香)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坚定不移服务大局,立足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1.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受理侦查机关审查逮捕案件249件319人,不批捕案件53件54人,批准逮捕193件223人,逮捕率77.6%,同比下降3.6%。受理公诉案件398件501人,起诉335件437人,不起诉4件4人。受理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及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50件115人,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2.切实做好稳控,参与综合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件41人次,办理刑事申诉1件,国家赔偿申请1件,司法求助1件。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实行包案化解,切实提高刑事申诉检察的反向审视工作成效。成立“知心姐姐”志愿者团队,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真情帮教。打造“萧乡未检”品牌,召开“萧乡未检”工作联席会,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活动,着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案件2件2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追漏诉8件,提前介入案件10件,办理轻刑快审案件153件153人,抗诉2件2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34件,支持起诉9件,‍执行活动监督13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上述案件同比均增长100%以上。细化刑事执行检察。对监管场所开展执法安全日常防范检查,安全防范联合大检查6次,纠正违法情形1件,发检察建议2份,与在押人员谈话80余次,保证监管场所无超期羁押和重大安全事故。监督财产刑案件246人398万元,核查10名监外执行罪犯。羁押必要性审查36件36人,达到批捕人数的10%。4.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收集代表、委员意见30余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1次、座谈5次。5月,自贡市人大考察团来院参观交流。深化检务公开,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数据491条,法律文书公开228份。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36条,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刊发稿件10篇,编写检察工作简报30期,市院采用4篇,省院采用2篇,有力宣传呼兰检察工作。(袁克香)

【检察工作质效】  自觉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提升各项检察工作质效。1.夯实检察基础,打造过硬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邀请专家授课2次,开展“微讲堂,讲大事件”4期,各类党团活动30余次。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打造年轻检察尖兵,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业务骨干检察理论研讨小组开展疑难案例研讨4次、编发《学习专报》3期。2.抓好纪律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深化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治检,深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年底,无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发生。3.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执法规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积极推动办案程序精细化、办案标准精细化、办案制度精细化,保证办案质量。全年召开检委会会议15次,召集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6次,使用检委会子系统召开检委会会议共计15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2018年以来不捕、不诉案件22件。根据上级部署对松北区检察院2017—2018年度87件100本卷宗进行评查。(袁克香)

【服务区域发展司法保障】  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增强服务区域发展司法保障。1.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以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为抓手,结合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规范司法,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消极厌倦情绪。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查摆出3类9个方面问题,‍收集意见建议7条。制定“四零”服务承诺,对窗口流程进行优化、配置。主动配合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开展为非公企业服务,倾听、帮助解决非公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为企业尽快完成各项招投标任务提供行贿受贿档案查询1500余次,成功办理涉企案件4件。2.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扫黑除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取得实效,从讲政治高度,依法从严从快、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制作宣传条幅8条、设置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建立提前介入,侦、检、审联动,线索快速移送等工作机制,对犯罪人数多、工作量大的黑恶案件,及时成立专案组。组织学习司法解释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派员参加扫黑专项培训班,提升干警专项实战能力。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28人,其中包括全省首例针对在校大学生、涉及19名犯罪嫌疑人的“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3.充分发挥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7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回复率90.9%。“三个专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案件8件、医疗废物案件8件、水源地保护案件5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通过支持起诉成功解决李某拖欠关某等9名农民工工资共6万余元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区法院签订《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与区环保局、市场局、卫计局签订《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开展专项民行检察业务法律宣传5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设立“呼检民行”微信公众号,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典型案件、工作经验在市级媒体发表5篇,省级媒体发表1篇。4.创新工作模式,推进精准扶贫。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根据贫困村、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制订出台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扶贫方案。选派9名政治坚定、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干警组建扶贫工作队入驻孟家村、和平村、友好村,采取“党组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村干部”的模式,针对86户125名贫困户进行帮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袁克香)

公      安

【概    况】  2018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分局党委组织带领全局民警辅警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风险防控、提升能力水平,竭力履行“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职责使命,确保呼兰区政治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取得稳步提升。(马骏)

【反恐维稳】  提高站位、忠诚担当,反恐维稳提档升级。呼兰分局积极履行反恐维稳全市北大门职责使命,快速反应、应急联动,预警、指挥、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实落靠情报预警、核查管控、源头稳控、协同联动、整体防控等反恐维稳工作措施,全区未发生暴恐案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妥善处置影响呼兰区安全稳定的各类群体性案(事)件和非正常访案(事)件140余起,有效维护全区社会政治安定和重要节点期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马骏)

【治安攻坚】  主业攻坚、严打震慑,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年初以来,分局不断固化常态化刑事打击、专项打击、合成作战模式,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整充实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抓实“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甄别、侦查打击”等关键环节,分类侦查、主动打击,成功打掉套路贷、校园贷、村霸等黑恶势力团伙4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3人,批捕29人,取保候审4人,起诉29人,判决8人,破获刑事案件24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全力推进“百日会战”专项打击行动,成功破获10年、18年命案积案。(马骏)

【平安建设】  聚焦安全、防控风险,平安建设卓有成效。呼兰分局深化推进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百日会战”,严格风险防控、严防重点部位、严管公共安全,持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公共安全管控、校园周边安全、治安清查整治、专项打击防控、大型活动安保等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公共安全、治安安全、江上安全、消防安全、大型活动安全、民生安全隐患评估预警、排查整治行动50余次,实现内、外部无安全事故的目标,全区社会大局呈现出整体平稳、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的较好局面。(马骏)

【社会治理】  打牢根基、履职尽责,社会治理日渐成熟。呼兰公安分局坚持发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警务工作触角,整合联动内外部资源,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在全区162个村屯创新打造“一村一辅警”和“村村大喇叭”全覆盖模式,继续拓展“红袖标、治安员、志愿者、夕阳红”治安辅助力量,全面加强力量整合和机制建设,强化推进公安内部、全区相关单位、大专院校资源整合,调动各方力量,全力开展矛盾联调、平安联建、治安联管、热点联治、服务联网等工作,努力探索实践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机制。(马骏)

【便民利企】  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便民利企赢得称赞。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任务,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创新警企“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安全共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分局党委包保联系,专班牵动、跟踪服务、实时反馈,搜集、解决问题需求、矛盾纠纷300余件次。分局以“四零”承诺服务建设工作为载体,探索“互联网+民生警务、智慧警务和创新警务”,将分局出入境、户政服务大厅和全局21个派出所作为创新试点,在全市公安机关率先推出“四零”承诺服务窗口单位警务公众号和微信、支付宝支付全覆盖,实现服务模式创新升级。(马骏)

【法治公安】  规范执法、法治思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打造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法治建设年为契机,分局以实战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紧紧抓住执法主体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分局案件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中心的规范管理使用,着力整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依托民警训练基地,小班额、实战化开展专题培训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20余场次,分局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执法测评、执法巡检,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有效杜绝执法安全事故发生。(马骏)

【创新工程】  改革强警、夯基垒台,创新工程打造品牌。分局认真落实省公安厅“六大工程”、市公安局党委“四个强化”部署要求,立足改革强警、科技兴警、贴近实战、提升效能,探索拓展创新思维和路径。全面建成投用全省、全市一流的射击训练中心、智能枪管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刑事技术中心、网络监控中心、警务调度中心、合成作战中心、涉案财物中心、警务装备中心“十个中心”建设精品工程,分局创新实施的“十个中心”建设得到省厅政治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马骏)

【队伍建设】  党建引领、政治建警,队伍活力持续迸发。分局重温学习、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根本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深化党建创四星活动,孕育筑牢“讲政治、顾大局、能承重、敢担当”呼兰公安精神。深化作风整顿和公安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队伍动态分析、监督管理机制,反复定期排查、梳理问题民警、辅警底数和问题隐患,从分局党委、部门层面开展结对关注帮扶。紧紧盯住民警、辅警纪律作风、执法服务、廉洁自律等问题,采取“一人一策”教育、约谈、警示、盯防、稳定措施,实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突出效果。(马骏)

【交通管理】  2018年,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呼兰大队(简称交警呼兰大队)在支队党委的正确带领下,全年不间断地开展各项交通违法整顿行动,严格按照支队的交通综合大整治的工作要求,以全省、全市确定的统一行动日为依托,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打击,确保呼兰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取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7月1日利民开发区托管新区之后,针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呼兰大队全体干警通过尽职尽责的工作使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大队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大队针对“顽疾”港田车的问题,进行细致的调研,对港田车的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路网通行能力等方面提出诸多建议和措施。陆续向区政府递交《关于进一步加大呼兰区非法营运港田车治理的请示》《交警呼兰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隐患排查工作的报告》,同时向水投集团发出《交警呼兰大队关于尽快完善滨水大道交通设施的函》等。同时利用“两站两员”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积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良好氛围。在辖区内主要的街道、交通要道、汽车站台等重要位置悬挂全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的公益宣传标语、横幅、口号共81条块。利用路面LED电子显示屏宣传交通整治标语,共150余块。在南北大街、二道街、三道街、四道街、兰河大街、建设路、光明路、东府路、南京路、北京路、学院路、珠海路等主干街路对当事人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放各类综合大整治宣传单页1000余份,涉及驾驶人700余人。大队作为此次大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将大队内、外勤警力全部铺上路面,全力做好区域秩序管理与违法行为打击工作。加强早晚高峰勤务和“保校护园”警力密度,全区共设置早晚高峰及校园周边岗位33处,加大早晚高峰期前交通疏导力量,重点放在鹤哈高速和哈肇公路和城乡接合部。利用现有的视频(固定和移动)监控系统,严厉打击压线、越线、超速、不系安全及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记分处罚力度,对客运、校车、危险品用车、农村面包车、大型货车、租赁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坚决实施积分管理。抽调两个中队警力与交通局、执法局、区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港田车”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人力三轮车、电动车、港田车的综合治理。夜间利用每日值班警力与哈肇公路24小时轮值警力,组成夜勤队伍,严抓夜间交通秩序与安全。区域秩序管理。设置学院路和萧红大道及其他一类街道等集中整治严管街路和以重要党政机关、主要商圈、大型市场、重点学校、大型医院、火车站、客运站及主要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同时兼顾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能力差的支路、巷路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以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基础,重点整治违停、逆行、争道抢行、闯红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全年,交警呼兰大队取缔各类交通违法206295件,其中非现场处罚175901件、现场处罚27641件;扣留两三轮摩托车1218台、扣留大货车662台、其他车辆477台;查处酒驾273人、醉驾106人、行政拘留15人、管制刀具和毒驾2人。交警呼兰大队充分利用优化警力配置、科学配置信号灯配时、施划黄色路边石、联合打击占道经营等方式,让学院路周边交通秩序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周边群众反响极好,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基础设施建设。受制于区原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实条件,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队克服诸多困难,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新科学规划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将萧红大道和学院路两条“严管街”两侧施划黄色路边石及网状线,设置各类交通标志牌10块,施划道路标线3500平方米,施划停车泊位200余个。同时在利民大道设置中央硬隔离400米,在学院路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500米,在哈肇公路翻新中央硬隔离30米,安全提示牌4块。同时协调区委、区政府完成了昆明大街学院路路口、哈黑公路四平路路口的信号灯建设的前期工作,预计明年开工。基本完成呼兰区市级“严管”区域的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宣教工作。呼兰大队在继续稳步开展传统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呼兰电视台沟通协调,并取得长期合作的共识;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交警呼兰大队”手机群发平台及“平安呼兰”微信订阅号宣传平台。传统和创新相补充,将法律法规宣传、典型事故案例、违法整治惩处宣传有机结合,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得到了辖区各界以及是对宣传部门的认可和好评。充分利用大队“平安呼兰”公众微信号,通过网络新媒体手段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呼兰区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的相关内容,跟踪报道大队大整治工作的各项进展,先后发布《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同时以区道路综合大整治办公室及区交通安全委员会为平台,按照区道路综合大整治任务分解表,督办区政府各乡镇办事处及各委办局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通过交安委办公室,下发《呼兰区交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乡镇“两站两员”体系,加大农村地区的交通宣传工作。全年出动宣传警力8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警车1200余台次,出宣传台521次,邀请支队女子宣讲团开展宣传活动3场。深入有车单位、学校、社区、村屯、机关、工地等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737次,交通安全教育课403场次,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光盘102场次,同时利用呼兰电视媒体播放40余次,推送提示信息累计22万余条;利用村屯“大喇叭”推送春运提示信息累计万余条;利用室内及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近千次;利用微信推送信息74条次;转发支队微信推送信息1200余条次;利用手机点对点提示信息累计5万余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8场;签发交通安全责任状9000余份;完善更新车辆台账312台,驾驶人台账401人;发放宣传单12.8万余份;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3万余张;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2000余本;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1000余张,悬挂宣传标语150余幅;摆放宣传展板300余块;受教育人数18万余人次。

公路与交通秩序管控。公路管控,由公路中队负责哈肇公路的日常巡逻管控、由直属中队负责哈绥高速的巡逻管控,重点打击各类超载、超限大型货车、送工车、送子车及各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秩序管控,按照支队的统一安排,严管呼兰区两条“严管街”交通秩序,由一中队负责学院路沿线的区域交通秩序管控、二中队负责萧红大道沿线的区域交通秩序管控。同时呼兰大队要求内、外勤民警全员上路,抽调车驾管、事故科、宣教科内勤对新城区利民大道以东及远东市场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管控,抽调直属中队、违章科特别行动队警力对老城区,重点是一、二道街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管控。

黄标车治理。呼兰区黄标车面临基数大、困难多,但大队积极作为,积极协调区政府成立区淘汰治理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呼兰大队,并制订《呼兰区淘汰治理黄标车攻坚战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整体推进此项工作。自黄标车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大队积极开展淘汰治理“黄标车”专项宣传活动。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制作并悬挂宣传条幅300余幅,利用呼兰电视台、辖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6处、累计数万条次,利用“平安呼兰”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12条,保证宣传全区全覆盖、无死角。协助区政府召集各委办局及各乡镇、街道推进(督导)会20余次。截至11月30日,区非营运类黄标车共613台、营运类黄标车2716台,淘汰非营运类黄标车372台、营运类黄标车1420台,综合淘汰率53.83%。

预防事故。呼兰大队严格落实市局、支队关于预防事故的各项工作部署,自年初开始全面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大队在预防事故方面积极作为,协调成立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大队制发《呼兰区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积极协调呼区各委办局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以有效整改,安全基础设施得以进一步完善,打击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常态,形成“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整体推进”长效机制。同时按照《2017年呼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形成大队方案,由各辖区中队摸排、整治事故黑点,形成台账、逐一提出整改建议并消除事故隐患。由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搜集呼兰交警队及各街道办事处上报辖区内交通事故隐患点段43处,涉及鹤哈高速1处、哈肇公路沿线8处、202线1处、老哈伊公路7处、农村道路21处、城市快速路(利民大道)2处、城市道路3处(学院路1处、南京路1处、萧红大道1处)。在事故点段整改方面其中涉及警告标志设立、禁令标志设立、指示标志设立、警告标线施划、禁止标线施划、增加照明及反光标志、增设信号灯、增设监控等。交警呼兰大队在新老城区主要路口施划标志标线13000余米、新建交通信号灯3处、新建电子抓拍系统4处,同时会同呼兰区分局申请新建高清视频卡口6处、改建视频卡口25处。就呼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向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交警呼兰大队关于呼兰区近三年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的分析报告》《交警呼兰大队关于全面落实十九大交通安保工作要求消除整改辖区交通事故隐患的报告》《交警呼兰大队消除整改辖区交通事故隐患的请示》《交警呼兰大队关于落实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近期重点任务及整改重点事故隐患点段的建议函》《落实公康线交滨北51KM+533M铁道道口交通设施建设的报告》等一系列消除整改道路交通隐患的报告及建议。至年底,大队完成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登记建档工作。涉及辖区重点企业57家,其中客运企业11家、货运企业12家、危险品经营(运输)企业26家、校车送子车企业8家;辖区重点车辆建档共956台,其中营运货运220台、重型货车250台、校车185台、出租车285台、危险品运输车2台、旅游包车3台、农村面包车11台;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建档773人,其中营运货车驾驶员225人、重型货车驾驶员90人、校车驾驶员190人、出租车驾驶员230人、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23人、旅游包车驾驶员4人、农村面包车驾驶员11人。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交警综合平台网上录入一般以上事故322起,死亡65人,伤417人,损失314356元。

队伍正规化管理。呼兰大队2018年通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开展,从队伍正规化和执法正规化两方面入手,按照大队正规化工作方案,办公场所基本达到市局“七净七无”的工作要求,民警服务基本达到市局“民警行为一日准则要求”,大队的办公环境、窗口服务、民警执勤执法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队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及市局、支队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2018年市公安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整治理论学习计划》及《交警支队“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在支队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相关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大队实际情况,制订学习计划。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窗口“四零”服务创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宪法(修正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大队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确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窗口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勤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事故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大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大干警党风廉政教育力度,大队全体干警逐一签订风险隐患提示书,全面推进大队队伍建设取得跨越。(刘申)

司法行政

【概    况】  2018年,呼兰区司法行政工作继续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呼兰、促进呼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郭宝石)

【司法所建设】  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1.建立长效工作运行机制。利用微信工作群设立工作随时布置、信息及时反馈的网络工作平台,使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为基层司法所搭建上下沟通的工作平台。2.进一步规范内业建设。为规范司法所工作行为,由基层科采取随机的方式,不提前通知、随时随地暗访。结合相关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司法所的日常管理、内业建设、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沟通检查,有效提高司法所的内业管理水平。3.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区10家司法所命名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有1家司法所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覆盖率达65%。

(郭宝石)

【人民调解】  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1.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保证调解员素质,更好地适应人民调解工作。⑴切实提高专职调解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由司法所建立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参与的法律114微信群,结合市司法局下发的人民调解实用指南,不定时开展网上案例讨论、分析,使其能够及时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方法技巧,以适应工作实际需要,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⑵切实加强对调解员的考核管理。建立人民调解员工作考核机制,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并下发人民调解员日工作记录表、月工作鉴定表,将司法所的平时工作记载作为人民调解员日常考核依据。⑶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依托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法律人才优势,在全区建立专业调解专家库,供当事双方在调解中随机选择,实现专业的问题由专家解决,有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群众的认同感。2.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在区信访办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工作室。3.进一步筑牢创安维稳防线。区各街道、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明显效果。截至年底,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1912件,调解成功1886件。(郭宝石)

【安置帮教】  围绕“推进安帮创新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截至年底,全区接收刑释人员139人,衔接120人,未回原籍25人,衔接中114人。其中自返人员137人。1.加强信息核查。将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做到专人核实,专人上报,确保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有据可查,准确无误。同时,始终坚持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一次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强化管理衔接。严格落实衔接措施,强化无缝对接,落实重点对象接回的工作目标,及时确定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教措施。扎实做好“三无”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重点刑释对象的接收工作,按要求接回帮教对象,并落实帮教责任,建立档案。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和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与监所及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对接,提前制订安置帮教方案,提前落实好衔接、管控、帮教措施,实现信息互相沟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3.加强困难帮扶。把困难帮扶作为重点来抓,从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需求出发,着力解决根本问题,帮助帮教对象尽快融入社会。

(郭宝石)

【法律服务】  全区17家法律服务所已全部参加年检,2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注册。由于全区法律服务所均由司法所所长担任主任,并且有部分法律服务所无人,全区法律服务所没有能达到《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可以运营要求,年初下发法律服务所暂时停止营业的通知。待有符合《办法》要求的法律服务所时,再准其营业。(郭宝石)

【法律援助】  2018年,区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工作。1.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加快推进区街道、乡镇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和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在新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接待场所,加强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完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2.加大农民工、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总结近年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完善“便残助残”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3.加强涉军、劳动仲裁、看守所专项法援工作站建设。已在区武装部建立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区检察院、法院设立法援工作站,同时对已设立的看守所法援工作站更换新的指引标示牌和法援公示板,强化专项法律援助工作。4.接待来访、来电群众是法律援助中心的首要工作,“1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电话,实行法律援助人员轮流值班制度,规范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工作人员要求做到“态度热情,对所有来访者一视同仁;说法透彻,为来访者宣讲法律,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引导有效,对来访者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其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截至年底,全年受理指派案件全部结案,全年解答法律咨询247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各种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2万余份,上万人接受法律援助宣传服务。(郭宝石)

【社区矫正】  根据呼兰区行政区划调整,2018年7月移交给松北区在矫131人,解矫297人。截至年底,在矫281人,其中缓刑271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假释3人。强化社矫人员管控,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和监管工作动态。1.精准研判分析。司法所利用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立健全监管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司法所及村社区矫正工作站每月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重点分析研判监管安全隐患,重点查清是否存在脱漏管情况、矫正帮教小组作用发挥情况、分类准确性情况、手机定位是否异常、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情绪是否反常等情况,重点研究分析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时掌握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矫正教育改造状况。2.精准管控处置。基层工作科每月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听取司法所研判分析预案,督促司法所对研判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求明确处理时限,切实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3.做好重大活动、节日期间排查及日常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重大活动、节日前对社区矫正人员逐人排查,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最新动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究,事先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工作,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社区矫正人员安全稳定。(郭宝石)

【公证工作】  2018年,区公证处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执业公证员2人、公证助理6人。区公证处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公证工作的进行,努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截至年底,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5187件,其中涉外78件、民内经济453件、国内民事4656件,法律援助76件。1.加强对公证处内部的管理,改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确保公证质量,提高公证服务水平。⑴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严把公证质量,确保公正、公平。

区公证处在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时,始终做到每一个公证事项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归档一条龙的制约机制,人人把关,环环审查,确保所受理的公证案件公平、公正;对公证文书进行互检,并将互检情况载入公证人员年终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的合法性、申请公证的行为、事实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公证书的出具、案卷的归档,都有明确的程序规范约束;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不予办理,对于办结的公证事项按时整理归档,确保高质量地办结每一项公证业务。⑵年内,经委领导集体决定,对公证处旧的办公楼进行改造,历经3个月的时间,公证处整体搬迁回改造后的办公区,新的办公区接待大厅、等候大厅一应俱全,满足公证工作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方便人民群众。⑶确保公证质量,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处积极开展执业公证员评先评优活动;对烦琐的公证业务不推、不拖,及时受理,宁可少休息、晚下班也要方便当事人;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办证服务。通过抓政务公开,增强执法意识,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加收费、办证、服务、投诉等环节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营造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服务至上的良好氛围,受到群众的好评。2.不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形象。处在办理当事人上门公证的同时,不断开拓新业务、新领域,在做好遗嘱继承、保全证据、合同等公证事项的同时,还积极开拓政府项目招标公证等适应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公证业务,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当地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既增加业务收入,又提升形象。3.不断加强工作人员公证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积累在公证实践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进一步提高公证业务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处派遣工作人员、个别骨干人员参加省厅、市公证管理处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教育和研讨,提高公证人员素质。同时,鼓励公证员参加各种提高业务水平的培训教育、提升学历的教育,针对公证疑难证例和公证业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研讨,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内部学习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公证业务知识学习活动,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进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郭宝石)

【依法治区】  2018年,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进一步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核心,以不断提高全区居民学法用法意识为重点,以区委政法委及依法治区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推进全区法治建设为目标,开展一系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七五”普法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证,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6月呼兰区被国家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哈尔滨市仅有三个区县被评为国家级法治先进单位)。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1.健全组织。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下设法律法规规范实施监督组、严格执法组、公正司法组、全民守法组、队伍建设组、综合督查组6个工作组,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安排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和专职副主任,召开依法治区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形成党委统筹总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区格局。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办公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专项经费等工作,确保法治呼兰创建工作顺利开展。2.明确目标。制订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哈尔滨市呼兰区“法治城区”创建规划》《2016—2017—2018年度呼兰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区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呼兰区“法治城区”创建规划》等30余部文件,对“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法治呼兰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召开全区第七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6—2017—2018年度呼兰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2016—2017—2018年度呼兰区依法治区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表彰先进,总结经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围绕中心,把握关键,改进方法,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驻呼各单位也都相继出台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2016—2017—2018年度法治呼兰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有操作性的文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决议,明确使命,增强责任感,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3.制度完善。建立并落实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聘请法律专家作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区人大和政协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代表(委员)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人大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在实施《呼兰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把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青少年学法内容、学法形式、工作制度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促进法治呼兰创建任务的落实。

法治呼兰创建工作。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这两类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针对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分类搭建了重点普法对象法律素质教育平台,明确学法的主要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措施和检查考核。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每年都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能力;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进一步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区中小学中以“月讲一法”“法治主题班会”“模拟小法庭”等形式,强化中小学校团队活动的法治教育内容,向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以东方红小学校为重点,树立依法治校的典型,经过多年的培育树立,不断提升品质和示范作用,全区中小学民主法治示范学校(省级4个、市级6个)有效地促进了法治呼兰创建工作。3.重点抓好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信访法律服务、涉法涉诉等五位一体的工作经验是呼兰区在“五五”普法期间的创新,得到省、市的高度重视并在省、市大力推广,是呼兰区的品牌。多年来,一直坚持开展这一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同时,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动出台有关的工作方案。采取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重点针对农村涉法问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向农民详细了解卖粮打白条、非法集资、五户联保信用贷款诈骗、农民传销等问题,将了解到的情况汇总整理,分配到乡镇、村屯,多次对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党员采取现场解答的形式进行宣讲,通过真实案例,向农民朋友进行详尽的剖析和警示。通过优质的法律宣传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能力。4.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老城区更新3个法治庭院和十余栋法治楼道、法治宣传画400余块,制作包含中国古代法治谚语和法治故事的宣传板,以便于居民随时随地能够知法学法;依托天主教堂文化广场的地理优势和文化元素,建设呼兰法治文化广场,安装制作精美的法治宣传栏,内容包括古今中外的法学家的法治思想及法治成就等方面内容;在西岗公园建成140余米长的法治长廊,既是法治文化宣传的重要阵地,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农村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安装法治宣传挂牌和小路牌,在村民活动大院里粉刷法治宣传标语,设置法治宣传栏,在村路灯杆上悬挂法治宣传标牌,建立法治图书角,并帮助村委会完善各项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5.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构建“互联网+大普法体系”,先后开通“呼兰普法”博客、“依法治区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并设置大型LED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以扩大和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率,使呼兰区法治区创建工作更加便捷、高效、有影。

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区法治化管理进程。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区的重要前提也是关键,区政府的法治建设在以下几个方面都得到加强和有力推进。1.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更明晰,任务更明确,制度更完善,措施更具体有效,各级领导的认识更到位。因此,法治政府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不论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法律项目的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坚持,重大事项决策有关的法律程序制度的坚持,都达到常态化。同时对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落实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有错必纠;全面做好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满意率。6月14日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市政府法制办郑五洲处长作主讲人,为呼兰区做专题培训讲座,按照《哈尔滨市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诉能力。在依法治理方面,每年选择二到三个行业的专项治理,达到重点治理与普遍执法相结合。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把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守法用法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法治档案制度。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终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把依法治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考评制度。依据依法治区绩效考评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8月5—15日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等50余个单位进行年度考核,‍集中检查,细心审查,耐心讲解,使各单位对如何更好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新的认识。

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打造平安法治新呼兰。“法治建设年”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进全区法治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区治区办在7月16日上午召开区法治建设年活动启动动员会议,制订《呼兰区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宣传周方案》、印发《呼兰区法治建设年活动进行公开承诺的通知》、制订《关于呼兰区加快推进“乡村(社区)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多部切实有效、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年工作的文件。自“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深入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法治示范学校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8月22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宜检带队,到呼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郭堡村进行督导,并给予高度评价。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黑龙江法制报》全面打造平安法治新呼兰的专版专刊,并从扫黑除恶、政法队伍作风整顿、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等多个层面不断深化。(郭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