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09
财 政
【概 况】 2018年,呼兰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下,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财税运行工作有序扎实推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及增收原因: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50万元,为预算的164.3%,增长99.8%;其中税收收入28451万元,为预算的166.5%,增长113.7%;非税收入1599万元,为预算的133.3%,同比下降7.5%。增收原因:处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导致大量业主办理房地产权证,拉动契税收入激增,同比增长394%,增收7447万元;欠税回收增收6162万元。其中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2006—2011年土地使用税1945万元;哈尔滨亿兴集团有限公司补缴3038万元,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1053万元。(王士丹)
【财政监管】 发挥财政职能,全力做大财政“蛋糕”。1.加大税收征缴力度,建立财政税务协同共管机制,协调税务部门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源征管工作,深挖欠税,加大清欠税收力度。全年累计欠税回收3324万元,力促各项税收应收尽收。2.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以利民开发区托管为契机,多次与市政府、市财政局汇报区财力紧张困境,争取上级均衡转移支付资金15302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3.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定期清理沉淀资金基础上,着力加快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共盘活存量资金1634万元,用于扶贫、环境整治等重点民生支出。(王士丹)
【民生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社会和谐建设。坚持民生发展思想,将财力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切实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脱贫攻坚、教育卫生等重大民生事项支出需要。安排人员性支出12.45亿元,确保全区1.6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以及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项保障要求;确保教育、社保、卫生等基本民生支出。投入资金1200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统筹投入资金30144万元,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和社会救助。统筹投入资金4000万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投入资金118万元,对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给予补贴;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投入资金960万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大力支持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投入资金9268万元,切实保障城市环卫保洁、绿化、道路养护等工作正常开展。投入4700万元用于和松北区共建垃圾场项目,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能力;助力脱贫攻坚,投入扶贫资金73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王士丹)
【财政管理】 不断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制,合理利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年度预算重点支出项目资金缺口,2018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亿元,用于缓解政策性减收压力。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公开内容完整性和细化程度,进一步增强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呼兰区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管理控制规范》,明确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采购全流程中的主体责任和具体措施进行清晰界定,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全面启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资源的统筹管理、综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修改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坚决制止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规范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加强源头管理,杜绝发生各类新增债务,并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到期政府债务按时偿还。强化预算执行资金安排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中资金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监督。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评审项目82个,评审额8514万元,审减额1259万元,审减率14.8%。(王士丹)
税 务
【概 况】 2018年,呼兰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改革、收入两手抓、两不误,紧紧围绕市局工作要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税收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全力组织税收收入,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圆满完成全年税收工作任务。组织收入工作圆满完成。1.做好税收分析工作。按税种、级次、行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做好税收增减变化因素分析,为税收征管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和数据支持,强化征管手段,挖潜堵漏,促进税收增收。2.完成好重点税源监控,实施好全国税收调查。作为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通过组织学习例会、专项工作培训会对企业和税源管理部门报表填报工作进行专题辅导,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本年度全国税收调查户数达560户。经严格会审,报表质量优良,调查数据汇总真实可靠。3.精准进行税收预测和票证监管。科学预测税收数据并加强预测数据与实际税收比较,建立合并数据5日报及月报制度。落实《税收票证管理办法》,严格进行日常票证结报缴销审核。完成1999—2018年所有票证盘点及登记税收票证盘点清册。开展2018年税收票证专项检查,对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税收票证使用管理情况和税款缴库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检查管票、用票人员在税收票证领发、保管、填用、结报缴销、作废、停用、损失核销、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情况。(王靖然)
【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全面推进。1.依法进行案件审理。2018年,审理一般程序案件(非稽查处罚)878件(其中税务行政处罚案件52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案件826件)。审理稽查案件33件(其中重大税务案件11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3件。严格把关案件审理各项环节,确保审理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没有超期审理的现象发生。2.税收法制宣传细致到位。于4月开展“第27个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干部印发税收宣传材料、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解答疑问进行纳税辅导。集中开展涉企收费事项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自查,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全面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宣传税收法制政策,有效推动法治呼兰进程。(王靖然)
【税种管理】 各税种管理稳健进行。1.做好增值税管理。管理好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完成好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区税务局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69户。全年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300户。同时加大增值税政策辅导与解释。完成4期税政发布会。主要讲解增值税最新政策,完成1期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培训,完成1期降低税率政策讲解,完成1期成品油发票相关政策及操作培训。进行好风险防控工作和增值税减免。完成53户风险纳税人评估,挽回税款374810.94元,其中补缴增值税204923.16元、进项税转出130766.30元、滞纳金39121.48元。促进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7户,共办理退税1572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即征即退102万元。通过抵扣凭证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失控专用发票3份,接到异常凭证115份,税务处理查补税款226万元,滞纳金96万元核减留抵0.09万元。进出口免(抵)退税工作严谨高效,全年办理退(免)税额合计5148.34万元。2.做好企业所得税管理。大力推行所得税税收政策宣传。全年完成1期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辅导和1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大培训,确保纳税人和税管员及时了解、用好税收政策。圆满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审核所得税企业4604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11户,优惠税额7928万元,享受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企业10户,优惠金额2812万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52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564万元。企业申报更正1028户,合计更正1028户。同时严格审核非居民企业合同,判断涉税业务发生地,出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6份。3.做好其他税种管理。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严格按照省局清算规程和市局要求开展清算审核,共完成清算项目15个,完成全区451户纳税人的土地税源信息调整,加大欠税回收力度,完成欠税企业抵税资产拍卖2次,成交1436元,扣除评估费用已全部抵缴税款。做好资源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与环保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环保税纳税人共计50户,推行“税改费”相关业务培训,完成辅导重点排污企业纳税人8户、一般排污企业纳税人62户110人。完成水资源税调研工作。调研结果充分、数据准确有力。2017年全区工业用水总量约2100万立方米。地下水980万立方米、地表水1100万立方米(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用水)。依法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共52户(已缴费37户,未缴费户多为停产),2018年将完成2个万亩以上灌区取水许可工作。2017年,区有水资源费缴费户37户,集中于利民开发区,缴费金额占总征费金额的98%,随着松北新区的建立,呼兰区域内缴费户数年征费金额约10万元。(王靖然)
【个税改革】 个税改革落实掷地有声。2018年,根据总局、省、市税务局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1.成立区局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所得税管理部门牵头,全面组织个税改革期间各项工作。2.成立个人所得税改革集中办公区,设立专职人员解答各项政策。3.组织开展各项政策解读培训会。截至年底,举办3场个税改革专项培训会议,累计参会扣缴单位150余户,参会人数180余人。完成对辖区内12所高校和1家医院的定期专项培训。4.多渠道广泛宣传个税改革各项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示板和电子屏幕等,将改革信息滚动播放,确保改革政策宣传到位。5.不断加强自然人数据清理,为2019年1月1日ITS系统上线做好充足准备。(王靖然)
【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推陈出新。2018年,局办税服务厅继续将“六零服务”创建工作发展至纵深。不断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打造呼兰税收纳税服务的“王牌”。1.全面整合“一厅通办”。下半年,在区县级国地税机构“三定”方案落实后,在原有国地税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一厅通办”基础上,深入推进原国税地税业务的“一厅通办”。分类设置窗口、分批业务培训、加设导税人员,利用“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原国地税金三业务的全面整合,将便民春风行动落到实处,极大地方便纳税人。2.优化服务体验,再促质效提升。一方面落实周六延时服务,优化办税流程,简并涉税资料,实现办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同城通办、省内业务通办,落实“最多跑一次”;另一方面推行减免税“一表制”“免填单”等便民措施,同时通过个人所得税客户端软件公示国务院发布的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做好各项常态化的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切实服务群众。(王靖然)
【征管体制改革】 征管体制改革有条不紊。1.落实转变征管方式改革情况。推进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向分级分类转变,局召开落实《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调查任务管理办法》推进工作会议。按照统一部署,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新的岗位设置要求,完成岗位设置,对《欠税管理指引》《税收管理员调查任务管理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完成相应宣传。于3月31日统一取消金税三期系统中纳税人主管税务人员的设置,于4月30日完成纳税人“主管税务科所”更改,制定《呼兰区国家税务局调查任务管理办法》,4月起正式执行。按照“依法征管、权责清晰、科学效能”原则,统筹做好税源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工作,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结合社会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将税收管理方式转变为主要由风险管理,对纳税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下半年,局已完全按照《税收管理员调查任务管理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调查核实任务清单(1.1版)》的调查事项统筹开展调查任务的派发工作。5月下发任务个体定额293户、催报催缴72户,6月下发个体定额任务183户、催报催缴114户。截至11月,派发全国税收调查、疑点发票信息核查及12366疑难问题处理工单等任务2714户次。2.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2018年是区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重要时期,局跟随全市税务系统统一部署,坚决、圆满地将此项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重要举措在呼兰区推进扎根。⑴坚决拥护改革,做好税收业务衔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发票的调剂使用与衔接,完成对改革前现存发票的使用和摸底清理。同时进行好原国税地税差异事项的确认和调整,确保改革进程顺利实施,税收业务平稳过渡。⑵严明各项纪律要求。集中开展2次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⑶做好行政及其他保障工作。为落实好征管体制改革挂牌仪式等工作,建立改革进程定期汇报会议制度。召开2次局务会议,专项研究挂牌工作相关细节,召开2次机构改革后勤保障专题局务会议,召开呼兰区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议1次。经充分准备和全面推进,局于7月20日顺利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仪式,于10月25日完成机构三定仪式,为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递交完美答卷。⑷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局内设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承接原地税局社保科的工作职责和新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治费。全面摸实、摸透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欠费底数,建立健全欠费台账,对有缴费能力和部分缴费能力的进行催报催缴。(王靖然)
【“放管服”工作】 积极推动、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将取消审批与强化监管无缝对接,力争形成“全流程、全领域、全覆盖”的简政放权后续管理闭环体系,推进“放管服”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1.做到抓实简政放权,确保“放”到位。严格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职能。2.做到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确保“管”到位。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依法监督执法情况、公开涉税信息,落实“四证合一”工作,实施“阳光办证”,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模式,“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行“实名办税”,将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三类人员纳入办税实名制名单,有效提升办税效率,降低涉税风险。3.优化纳税服务,确保“服”到位。落实减证便民服务,“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征税款,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有关涉税业务。(王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