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房产住宅业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07

建  筑  业


【勘察测绘】  2017年,区勘察测绘院按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解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完成产值35万余元,其中大型小区竣工测绘任务2项,财富天地小区和黑龙江省瑞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的竣工验收测绘;小型竣工测绘任务3项。哈尔滨秋沃生物肥场、哈尔滨天浩食品有限公司、呼兰水产研究所。完成地形图测绘15项,其中面积较大的呼兰河口湿地公园12生肖星座补测、莲花岛补测、一排干改造横纵断面测绘、利民—乐业66千伏“T”接呼兰2号线路新建工程等。完成80坐标转换共计800多点,其中主要的有一排干改造、向阳路周边7块效益地块的土地征收。完成房产测绘3项,如哈尔滨市鑫泰源粮食有限公司、桥西酒厂房产测绘、哈尔滨北鹏物业有限公司房产测绘等。累计完成规划定线测量8项,如腰堡宏信小学教学楼项目等。之外还在年初对CORS站进行软硬件的升级,CORS接收机由原来的两星升级到三星,经过多次的调试,实现与中国北斗卫星的测绘对接。同时对信号接收、传输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对全站仪、测距仪等所有测量设备进行仪器检定,并对RTK的操作做了进一步的培训,提高测绘的精确度和熟练度,为做好测绘服务奠定基础。12月,根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地形图测量、定位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以及房产测量的测绘步骤,细化测绘管理程序,制订一套简洁实用的工作流程表。使建设单位对测绘流程一目了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法简单明了,提高办事效率,受到客户的欢迎。坚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省测绘局及相关院校,学习测绘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全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加强测绘管理,做好外来测绘的登记审核工作,做到登记清楚准确,审查资质程序适当,确保测绘成果不流失、不浪费、不重复测绘。(邱和峰)

【建筑设计】  2017年,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组织全体职工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企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保证设计产品质量,圆满完成全年设计工作任务。全年承接设计完成哈师大呼兰学院东校区教学楼、西校区四号化学教学楼、五号数学教学楼、六号艺体楼及黑龙江省武警部队营房等工程改造设计任务。设计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设计产值53万元。设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设计院成立设计攻坚领导小组。设计院院长挂帅,总工程师任组长。派出两名结构工程师、三名建筑工程师及两名配套水电工程师,对设计改造工程的原结构进行认真的验算。根据结构设计规范、抗震、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认真设计,严格把关。在设计关键环节中,派出设计人员到哈尔滨林业设计院、建筑研究院等大的设计院取经考察。在设计中充分利用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在工程设计方案中既考虑建筑立面造型美观,又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结构规范要求。完成的建筑设计图纸全部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施工图审查。2017年规划设计院配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区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进行全面普查。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为200多户贫困户的危房重建工作提供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受到领导和农户的称赞。(梁国富)

【建筑工程管理】  2017年,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按照区住建局的工作部署,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为主线,实行标本兼治,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调配管理力量,为建筑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区住建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年初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站办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小组,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召开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会议,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安全检查,落实整改到位。区建工站积极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坚持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等,针对易发生事故的重大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将施工现场的深基坑、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人工挖孔桩、塔机安拆等施工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对那些关键“点”做到全面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20处,全部整改完毕,对安全生产起到监督作用。

建筑市场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新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区建工站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创新工作方法,通过QQ、手机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施工企业的联系。在重大节假日、暑期、汛期、重污染天气应急时区建工站编辑相关短信,提醒项目经理、监理注意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电话方式,及时将上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递给企业。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坚持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为主线,理顺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努力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在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招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等环节实现全过程监督和管理,营造正常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区宏信小学教学楼项目、区康金第二小学项目、区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改造工程等民生工程,全部采取规范的招投标方式推进。在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发放等工作中,建立和完善工作AB角、会签等制度,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作风,做到一次性交底、一站式服务。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创建文明城市、管控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精准扶贫等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履职尽责,顺利推进。(吕忠戈)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呼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区质监站)有12人,在岗11人,退休1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4人。土建8人、水暖1人、电气1人、会计1人。区质监站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及工程标准,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加强巡查、抽查和指导服务。以国家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加强工程质量问题治理,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不断增强,保证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得到落实,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实体质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呼兰老城区在建工程15项,其中新开工10项、结转工程5项,建筑总面积21万平方米。其中财富天地·澜湾小区3号楼工程获省、市优质工程奖、“沈长哈”三市优质观摩工程奖。此工程列为呼兰老城区观摩工程。

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合格的工程质监队伍。加强质量监督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作为质监站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培训学习努力塑造一支素质合格、技术权威、执法严格、清正廉洁的质量监督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岗前考核,每一年进行一次法规和业务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

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处理建设过程和保修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强化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审图单位的主体责任,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保证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偷工减料,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对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施工图审查单位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认真落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主体责任,对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管控前移。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制定监理单位定期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管机构报告质量监理情况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对检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价,鼓励政府投资工程优先选用信用等级高的检测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综合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日常巡查、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差别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对地条钢专项检查、电线电缆专项检查和高层消防专项检查。按照上级要求,监理单位坚持对单位工程即时、定时、汇总上报现场所发生的情况。

责任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两书一牌”制度。加强开工前签署“两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前设立“永久性标牌”监督管理,强化和完善“两书一牌”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审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有相应的终身责任,工程建设七方项目负责人开工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存入工程建设内业档案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设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事项。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追究责任。

日常指导服务。强化日常指导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日常质量监督过程,加强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指导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加强对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预防和消除质量隐患,有效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整合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建设手续“一站式”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缩短项目审批时限,将所需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推进手续审批提速。要件齐全,一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五日内办理备案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认真对待每一项投诉并及时处理,解决好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区住宅质量问题投诉率明显下降。(孟照军)

【墙改和建筑节能】  2017年,呼兰区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围绕国家节能减排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加大舆论宣传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墙改工作。加强墙改专项执法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呼兰区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巩固“禁实”工作,区墙改办对全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和在建项目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设专人对在建工程进行巡查监管,采取对违规行为进行停工、不予节能验收和上限处罚等办法,通过查处遏制个别单位钻空子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严格按要求按设计和使用新型墙材。对违规拒不接受处理的工程,不予备案验收。从声势上对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起到震慑作用。老城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和在建工程已全面杜绝使用黏土实心砖,完成年初同市里签订的目标。呼兰老城区新建建筑工程17万平方米,14个工程单位,由于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使得呼兰老城区实现全面“禁实”。

材料产品。积极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2017年全区新墙材企业达25家,规模企业18家,生产各类新墙材60万立方米,新墙材在各类工程中广泛应用,占墙材比例的85%,在全市领先,不仅满足呼兰区建筑市场需求,还大部分销往松北和市区各地。在墙改办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项目及在建项目全面“禁实”的压力下,又自行关停两家黏土砖企业。全区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同时,积极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全区建成苯板厂6家、建筑苯板胶厂7家、节能门窗厂5家,部分企业的产品获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登记确认证书。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同时,加强市场管理,对在建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和节能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产品停止使用和退出建筑市场,有效提高工程质量。

标准管理。加强管理,提高设计标准。墙改办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在检查中,严格对施工图是否审查,审查是否合格,审查报告中建筑节能部分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严格管理,新建居住建筑达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达到50%的设计标准。

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良好氛围。墙改办始终将墙改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6月配合区节能宣传周,在步行街广场挂条幅4幅,宣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和节能减排政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墙材革新和节能改造的政策法规,宣传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的重要性,为全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内部管理。坚持强化自身学习和管理,按照《行政问责规定》,墙改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法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墙改办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墙改办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效果很好。墙改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专业性强,学习显得很重要。墙改办除参加局里的政治、业务学习外,还坚持不定期组织全办进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有明显提高。(苑伟华)

【散装水泥管理】  2017年,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按照区政府和市散装水泥办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要求,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扎实稳步开展工作,除预拌砂浆工作外,基本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开展预拌砂浆工作中,区散装办积极努力,开展广泛交流学习,争取促成预拌砂浆企业入驻,力争实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呼兰老城区建筑工程项目3项,总建筑面积12.05万平方米,其中1项为上年结转工程,新建项目工程2个,散装水泥使用量2720吨,老城区散装率达99%,预拌混凝土使用量1.6万立方米,商混使用比例达99%。

禁现工作。积极工作,保持老城区“禁现”成绩。呼兰老城区的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在严格监管下,完成国家、省、市的要求,水泥散装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达到省、市要求标准,预拌混凝土使用率99%,建筑企业使用商混形成良性有序的态势,达到预期目标。积极深入建筑工地,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全面、及时掌握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建筑企业和建设单位排忧解难、出谋划策,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预拌砂浆工作,区散装办从2011年开始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做了积极的工作,但由于在呼兰辖区内目前仍没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使得此项工作仍没有进展。

市场管理。区散装办等管理部门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出现的问题,强化预拌混凝土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区域统筹,整合信息资源,提出风险警示,预防恶性竞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保证全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在质量管理中,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进行不定期的常规检查督促,逐步规范、达标。坚持“依法兴散”,加大查处力度。在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引导、大力协调、合理规范、有序发展”的原则,以宣传为突破口,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准则,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哈市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行政执法管理。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到主体、程序、内容、形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对不使用商品混凝土、违反规定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单位,坚持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依法予以查处,收到好的效果。

宣传工作。坚持对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做好常年宣传。6月,结合“全国2017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围绕“减少粉尘和雾霾天气”的主题,创新思维,结合实际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实施多种有效的宣传活动方式,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发放资料40余份,悬挂横幅1条、张贴标语2张。通过宣传提高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区建筑工地使用散装水泥、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思想意识,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贡献。(白广庆)


房产住宅管理


【房屋产权交易】  2017年,区房产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团结协调,规范运作,高效服务。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勤廉型科室,当好表率,做出榜样。区产权交易中心全体职工把服务房管事业加快发展作为立足点,加强培训,促进学习,全面提高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经常加班加点,千方百计为客户创造条件和谐的氛围。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客户的好评。全年办理产权业务7806件、面积6462726平方米,交易业务3924件、面积283689平方米,抵押业务4541件,同比上年产权业务有所增加。(崔国峰)

【商品房管理】  2017年,区商品房管理部门认真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专业执法力度,规范商品房管理秩序,明确办理程序,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强化责任,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积极主动地搜集和推广行业发展中好经验、好做法和相关信息,促进工作的整体推进,使商品房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本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原则,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工作中积极开展服务,热情接待办事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做到一次交底到位,减少办事人员的往返次数,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对有合法从业资格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成果进行监管、备案。保证测绘数据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面积短斤少两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购房补贴。实施购房补贴,消化房地产库存。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去库存的整体要求,更好地全面落实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精神,结合呼兰区库存量较大、消化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实施购房给予补贴的办法。3月开始,全区开展去库存实施补贴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不动产登记。通过政府搭建房产展供平台,使房地产交易更加便利化和透明化,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的压力,推动开发企业办理后续手续的积极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各部门集中会签,解决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按照省、市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理产权的工作部署,制订《呼兰区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工作方案》,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对历史遗留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查、梳理分类,梳理新老城区遗留项目45个,建筑面积373.51万平方米,有41363套房屋。经过各方面努力取得阶段性的成绩,完成会签并向产权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办理不动产证项目37个,建筑面积322.2万平方米,房屋36045套。剩余项目待公安、安全鉴定等部门定性后办理完成。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对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全体职工齐心协力,交叉协作,克服困难,尽职尽责,确保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管理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确保房产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使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化、公开化。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吕忠弋)

【廉租住房管理】  呼兰区积极做好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国家优惠政策。2017年,区政府制订下发《2017年度呼兰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区廉租住房办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工作,对区所属有关的10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调查,做到应保尽保。经群众申请,调查、审核、批准,发放1874户,补贴资金841.724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复查后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用户1543户,补贴资金718.668万元,2017年新增户331户,补贴资金123.056万元。实物配租用户140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符合民政部门“三低家庭”。在复查2016年符合廉租户工作中,区廉租办、区低保救助局、房产局不动产呼兰分中心及老城区五个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廉租房调查。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材料审核等方式,查处存在的问题,取消406户廉租住房资格。收回8套廉租住房,在与街道、民政、公证、公安、残联等部门配合下,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331户廉租户现场抽取房源,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年无一人上访。收取廉租房租金15800元。

公产房屋管理。全区公有房屋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和康金街道,老城区有公有房屋256户,房屋总建筑面积62140.63平方米,年实收租金58万元。其中直管公企房屋60户,建筑面积31694.32平方米。拨用公产房屋19户,建筑面积23‍890.91平方米。住宅房屋177户,建筑面积6555.4平方米。康金现有公产房屋40户,建筑面积6743.57平方米。房改售房7户,出售公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29.48平方米,出售所得金额为73893元。管理人员坚持加强公产房屋管理,认真执行公有房屋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损失。开展房屋普查工作,清理公产房屋二茬房东,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排查,发现危房及时上报,与使用人共同设定安全区域。做好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全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房屋租赁情况,办理租赁备案登记18户,其中住宅13户,商服5户。(吕建涛)

【物业管理】  全区有物业管理企业69家,管理住宅小区365个,管理楼房1882栋,建筑面积1379.85万平方米。总套数14.45万套。2017年,区物业管理工作坚持以“规范服务、构建和谐”为主题,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各种问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其中有1个物业项目通过市级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复审。物业管理在管理理念、管理结构、服务方面与先进地区还存在着差距。物业企业、居民对物业服务内容不明晰,缺乏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区的物业管理,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增加群众的满意度。

物业服务。物业项目服务采取招投标和协议方式相结合的制度,全区按照《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新建物业项目采取招标方式选取物业公司,对既有物业项目由业主大会决定招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企业。全区有3个新建物业项目完成前期招标备案工作,1个既有项目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企业。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考评。做好物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和考评工作。通过采取对物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物业服务考评,全面客观地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进行评价,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物业企业的服务进行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将日常服务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实行考评制度日常化,街道办事处将对物业企业的考评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监管责任落实。落实监管责任,化解矛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责。全区共处理物业服务投诉1781件,投诉呈上升趋势。为将物业服务投诉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属地化管理职能,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职责,对居民的投诉及时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解决。老旧住宅维修。2017年市政府投资104万元,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积极工作,按时完成维修改造工作。对全区的3个老旧住宅小区的屋面、给排水等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面积5.0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862户。(张宏)

【专项维修资金收缴】  2017年,区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坚持做好资金收缴,把好收支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完备的手续制度,认真做好账目登记。建立已缴费项目与业主的档案库。对已缴维修资金缴费项目与业主档案整理归档。业主档案信息按照小区、楼栋进行分类归档,为日后维修资金的使用、更名、返还等工作打下基础。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方便广大群众办理维修资金缴存业务,管理中心年末在产权交易大厅一站式收费服务的基础上,与区建设银行合作,实现窗口POS机收费,既避免办事人员携带现金缴费带来的风险和不便,同时进一步提升收费窗口的工作效率。中心围绕归集好、管理好、使用好维修资金的工作目标,完成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全年收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6399万元,其中开发企业缴存3674万元、业主缴存2725万元,累计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78亿元,其中开发企业缴存1.58亿元、业主缴存1.2亿元,涉及物业项目69个、房屋6.2万套,建筑面积618万平方米。(轩诗咏)


房屋征收管理


【概  况】  2017年,区房屋征收办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房屋征收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办理房屋征收相关前期手续,规范办事程序,坚决做到依法实施房屋征收,提高办事效力,完成房屋征收流程备案制度,做好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完成全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廉租房、公住房地块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加强征收档案管理工作。全年完成码头路以北城隍庙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工作,完成二公司楼回迁工作,完成萧红东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回迁工作。征收达七年之久的棚户区改造240户被征收人得到回迁安置,化解上访多年的不稳定局面,保证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完成亿兴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工作,220户居民回迁新居。完成新胜路以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实现净地,回迁楼建设中。完成乳品厂周边HL-RPC-1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实现净地,回迁楼建设中,该地块占地面积47387平方米,征收户数191户。盛福佳园二期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自启动至年底完成征收95%,该地块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征收户数230户。瑞凯世纪城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年底完成征收户数95%,该地块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征收户数207户。大王家屯村屯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该项目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涉及村民600多户,企业19家。完成黄土山林场职工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该地块房屋是1958年成立林场时建造的职工居住区,使用年限达60年,全是危险房屋,该地块项目涉及108户职工,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改造后将建成职工之家,为黄土山林场职工排忧解难,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同时建设成旅游度假村庄,为景观大道、湿地公园增添一大亮点。(王明国)

【征收宣传】  区房屋征收办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支持下与市房屋征收办对接请示,取得大力支持。积极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关于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在呼兰街心广场现场宣传,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在拟征收的棚户区地块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通报政策,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补偿标准。使群众了解国家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增强房屋征收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征收舆论导向,通过宣传引导,实现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房屋征收工作。(王明国)

【征收措施】  房屋征收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征收、依法行政。采取征收地块时,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老百姓参与房屋征收,公开办事、透明拆迁、奖励支持工作的被征收人等措施。在政策上倾斜困难群体,为他们排忧解难,让困难群体能住上房,生活水平提高。打击不法人员在征收中的违法行为,严惩钉子户,杜绝不法人员和钉子户得到高额补偿行为,加大广大群众对征收工作的监督力度。同时,加大补偿不合理的举报力度,对执法工作人员,举报一个查处一个。(王明国)

【征收项目】  全年净地项目:乳品厂周边HL-RPC-13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胜路以南HL棚户区改造项目,北京路至黑瞎子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变电站建设工程项目,打通五道街建设南路至萧红大街路段征收项目,钢铁厂旧城改造项目。回迁项目:亿兴花园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220户全部回迁,乳品厂周边HL-RPC-A-01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码头路北二公司楼旧城改造项目,呼兰区大二变电站工程改造项目。未净地项目:盛福佳园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新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瑞凯世纪城三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征收户数357户;利民开发区大王家屯村屯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40万平方米,征收户数610户,两个项目房屋征收在推进中。(王明国)

【精准扶贫】  2017年,区房屋征收办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于5月派出13名党员干部开展包村包户对口扶贫工作,对康金街道白家村、葛家村2个村的52户贫困户进行帮扶脱贫。全年深入农村120天,6月带领医疗队进入贫困户家庭义诊,并联系贫困户办理免费住院治疗大病、重病21人次。帮助贫困户解决就医难困难。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献爱心活动,中秋节、元旦、新年送去大米、白面、豆油。在贫困户住院期间去医院买慰问品看望,捐款捐物奉献爱心。进村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帮助贫困户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养殖业,搞第三产业。帮助解决危房改造,安全饮用,全年脱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王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