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 • 房产住宅业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2
建 筑 业
【勘察测绘】 2016年,区勘察测绘院狠抓工作的贯彻和落实,全年累计完成产值60万元,其中大型小区竣工测绘任务9项,包括金色人文小区四期、盛滨花园小区、生态园三期、瑞凯世纪城、康乐嘉园等小区的竣工验收测绘。小型竣工测绘任务15项,包括哈尔滨万利达烘干厂、天源速冻食品厂、黑龙江省瑞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厂房等项目。完成地形图测绘共23项,面积较大的有呼兰河口湿地公园、哈尔滨龙吉洁污泥处置工程、鑫玛新建热电厂项目等。其中重点项目有黑臭水体改造工程、通河路改造、利民水厂选址测绘等3项。完成80坐标转换共1200点,主要有一排干改造、向阳路周边7块效益地块的土地征收范围坐标转换。完成房产测绘3项,均为小型房产测量。年初组织全体技术人员深入省测绘局及相关院校,学习测绘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全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素养。加强测绘管理,做好外来测绘的登记审核工作,做到登记清楚准确,审查资质程序适当,确保测绘成果不流失、不浪费、不重复测绘。(邱和峰)
【建筑设计】 2016年,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企业管理,以优质服务,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积极参与设计市场竞争,又快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设计面积计划20万平方米,完成20万平方米。设计费收入:计划130万元,完成138.25万元,超额6.35%。全员劳效:计划11.00万元/人,完成12.60万元/人,超额14.54%。产品合格率100%。坚持以经济、适用、美观的设计理念,精心设计严把质量关。完成的设计项目:西环路职教中心3号楼、新华小区3号、4号、5号、6号、7号、10号、11号、12号楼、光大1号楼、鸿祥小区2号、3号楼、工商局家属楼、老财贸楼、日用品公司家属1号、2号楼、体委楼、工商行家属楼、开发18号楼、邮电小区2号、3号楼、武装部家属楼、开发20号楼、农发行小区1号、2号楼、电厂建行家属楼、金街1号、2号楼、东煤小区2号、3号、4号楼,计2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完成的设计量是历史以来较好的一年。(梁国富)
【建筑工程管理】 2016年,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坚持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为主线,规范招投标行为,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完善监管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取得较好工作成绩。严格贯彻落实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招投标公告、招投标文件送达、评标专家抽取、招标人资格审查、竞争性费率系数抽取等环节实现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努力营造公开、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老城区通河路、三光庵路拓宽改造工程以及利民开发区工业一路、工业二路等市政基础建设工程,经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了施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得有效保证。在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发放工作中,建立和完善工作AB角、会签等制度,简化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作风,做到一次性交底,一站式服务。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平安工地”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工作中,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大对深基坑、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大模板支撑、起重设备安拆等重点部位和安全隐患源的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在建项目实体安全、市场行为、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督查,实现检查、整改、复查的闭合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季节性、规律性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到治标与治本同步,预防和整治并重。加强与安全生产主体单位的联系,及时发布大风、暴雨、雷电、雾霾等突发极端天气资讯,提示施工现场做好预警和应急工作。督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入场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作业安全。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18份,安全生产主体单位和人员及时约谈,对于职责不清、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全年对2家施工企业负责人、1家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明达集团施工的兰河雅居3号楼工程、东辉建筑公司施工的澜湾小区工作荣获沈长哈三市样板工地荣誉称号,为全面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吕忠戈)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2016年,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省总站“一落二治三保”工作部署,加强工程质量问题治理,保证工程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完善,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不断增强,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责任得到落实,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实体质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问题防控取得成效,质量投诉处理得到有效解决。全年在建工程10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市政工程3项,投资额500万元,竣工验收工程3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财富兰河小区3号楼两项工程获“沈长哈”三市优质观摩工程奖,寓花园小区1号楼等6项工程获市优质工程奖。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岗位考核,每一年进行一次法规和业务知识继续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监督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并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从事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提高各方主体质量意识。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经济投资效益和建筑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培训、挂标语、设置公示牌及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指导服务工作。在日常质量监督过程中,加强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指导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加强对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预防和消除质量隐患,有效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能。会同局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针对民生工程即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省住建厅提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双保”专项行动,发现质量隐患及时纠正,确保结构安全、主要功能完善。
(梁国富)
【墙改和建筑节能】 2016年,区墙改办对全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和在建项目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墙改办设专人对在建工程进行巡查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停工、不予节能验收和上限处罚等办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遏制个别单位钻空子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严格按要求设计、使用新型墙材。对违规企业拒不接受处理、处罚的工程不予备案验收。从声势上对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起到大的震慑作用。老城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和在建工程全面杜绝黏土实心砖,得到市里的认可,实现与市里签订的目标。全年老城区新建建筑工程12.5万平方米,全面实现“禁实”。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发展迅速。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对建筑业及相关链条产业影响较大,也是发展的有利时期,全区部分小型新材料企业停产,而大型材料企业却利用自身产品、资源、设备等优势发展迅速,全区新墙材企业25家、规模企业18家稳步发展,生产各类新墙材60万立方米,新墙材在各类工程中广泛应用,占墙材比例的85%,在全市领先,不仅满足本地区建筑市场需求,大部分销往松北和市区各地。在墙改办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项目及在建项目全面“禁实”的形势下,又自行关停2家黏土砖企业。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同时,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全区建成苯板厂6家,建筑苯板胶厂7家,节能门窗厂5家,部分企业的产品得到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登记确认证书。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同时加强管理,对在建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和节能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对产品要求停止使用和退出建筑市场。强化管理,提高设计标准。墙改办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在检查中,对施工图是否审查、审查是否合格、审查报告中建筑节能部分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进行审查,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达50%设计标准。创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区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31.2万平方米,完成市、区定任务指标。重点对北大街及乐水街临街区域集中改造,辐射周边,改造项目在北大街区域集中改造楼房7栋,区域辐射改造楼房31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克服开工晚、工期短、居民情况复杂、临街施工条件难度大等诸多困难,11月全部完工。全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投资8236.8万元,受益居民5800户,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三优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打造老城区整洁环境、形成改造整条街的特色风格和效果,南大街初现欧陆风采,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新跨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达到现行节能50%设计标准,供暖期节约标煤4902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分别为125.4吨、70吨和1048.8吨。建筑物的保温隔热性明显增强,居住舒适度明显改善、环境整洁优美,老城区改造区域整体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得到完善,城市形象得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良好氛围。墙改办将墙改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发挥宣传导向作用,6月配合区节能宣传周,在步行街广场挂条幅4副,宣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场为商业户制作牌匾100多个,悬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宣传条幅,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墙材革新和节能改造的政策法规,宣传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重要性,为全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存在的问题:由于第一年按PPP模式开展,在推进过程中产生一些难题;新型墙体材料市场不规范,存在恶意竞争现象;部分工程个别环节存在故意降低节能标准现象,在日后的工作中需要彻底解决。(苑伟华)
【散装水泥管理】 2016年,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按照区政府和市散办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要求,立足长效管理,狠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管理,扎实稳步开展工作,克服困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呈现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新态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老城区建筑工程项目7项,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皆为去年结转工程,散装水泥使用量呈近些年最低,为2170吨,散装率达98%;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达2.13万立方米,商混使用比例达99%;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完毕,收缴率为100%。呼兰老城区的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在区散装办的严格监管下,完成国家省市的要求,散装水泥使用率一直保证在95%以上;近三年散装水泥使用率一直都是98%。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基本达到省、市要求标准,2015年年末预拌混凝土使用率为86%,建筑企业使用商混形成良性有序的开展,老城区预拌混凝土工作达标。预拌砂浆工作,虽然2011年前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进行宣传,但由于在辖区内没有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使得此项工作一直进展缓慢。通过深入使用单位调查研究,针对问题强化预拌混凝土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强区域统筹,整合信息资源,提出风险警示,预防恶性竞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从而保证全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健康顺利、有序的发展。在质量管理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常规检查、规范,确保合格率99%以上。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宣传工作。6月结合“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围绕宣传周“减少粉尘和雾霾天气”的主题,创新思维,结合实际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发放资料70余份,悬挂横幅1条、张贴标语3张、制作板报1块。提高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区建筑工地使用散装水泥、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思想意识,争先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认真做好“依法兴散”的行政执法管理。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程序、内容、形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对不使用商品混凝土、违反规定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单位,在坚持说服教育的前提下,依法予以查处,收到较好的效果。(赵思达)
房产住宅管理
【房屋产权交易】 2016年,区房产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团结协调,规范运作,高效服务。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勤廉型科室,当好表率,做出榜样。区产权交易中心全体职工坚持把服务房管事业加快发展作为立足点,加强学习,把学习作为提高工作水平重要途径来抓。积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千方百计为客户创造条件、和谐的氛围。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努力,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全年办理产权业务6455件、面积481866平方米,交易业务2676件、面积189270平方米,抵押业务3713件,比上年产权业务有所增加。(金立新)
【廉租住房管理】 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廉租住房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细化廉租住房档案建设,扩大覆盖面,完成对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廉租户的建档工作。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和房源,做好廉租住房配建工作。密切配合,积极协调,把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量化、细化,健全相关制度、规章。全区廉租住房保障户2089户,其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949户,新增587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8409600元;实物配租140户,面积6733平方米,投资1943万元。计划2017年新增租赁补贴保障户300户,保障户数达2389户,计划发放补贴资金960万元。现正在对申请保障家庭进行家庭情况调查,掌握申请保障家庭的基本情况。理顺各种关系,加快直管公房改制。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理顺各种关系,引入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和机制,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改变目前“以租养房又养不起房”的现状。大力宣传公房出售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公房出售,盘活存量资产,积累基金。强化房产管理,提高直管公房的使用效益,使政府性资产得到保值增值。收取租金62万元。房屋租赁工作于5月1日开展,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房屋办理租赁备案登记6户。房屋评估备案工作。房屋评估备案登记自8月5日起,评估1145件,评估面积74980.66平方米。(吕建涛)
【物业管理工作】 全区有物业管理企业67家,其中一级物业资质5家、二级物业资质4家、三级物业资质58家。2012年年末利民开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划归房产局。全区由物业企业和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住宅小区362个,17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321.73万平方米,其中老城区485万平方米、利民开发区836.73万平方米,总套数13.63万套。区物业管理工作坚持以“规范服务、构建和谐”为主题,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有15个小区被评为文明示范小区,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10个。
物业项目采取招投标制。《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建物业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全区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新建物业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发企业通过在市物业办备案的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工作,评标专家由开发企业在市物业办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避免营私舞弊现象。全区的新建物业项目在办理预、销售手续前必须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既有物业项目的物业企业招投标和选聘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导召开业主大会,做出招投标和选聘物业企业的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全年有3个物业项目完成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工作。
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考评。通过采取物业服务考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监督手段,全面、客观地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考核,促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街道物业办加强属地管理,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物业企业服务态度及质量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加大日常巡视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物业服务站将工作落到实处。区物业办做好对各街道物业办及物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年终考评指标。各街道物业对125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评工作全部完成。
建立物业服务投诉机制,设立服务热线,畅通百姓物业投诉渠道。为快速受理和解决群众有关物业管理诉求,变静态服务为动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呼兰区于2013年7月成立55296365物业热线服务投诉平台,实现了区、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投诉监管工作业务联动对接,初步构建起区级指导协调、街道属地负责、社区具体实施的物业投诉处置工作新机制。全年共接到电话投诉、市物业服务投诉平台交办单、百姓谈、12319热线、市长热线转办函1100件,答复率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废弃烟囱拆除工作。按照市物业办的部署要求,对2015年之前进行供热并网改造余下的6根废弃烟囱需要拆除,由于工作主动到位,拆除工作在保障安全情况下按期完成。存在的问题:与先进城市对比,在管理理念、管理结构、管理服务方面都存在差距。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符,部分物业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缺乏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需要定期对物业人员、业主委员会委员、相关业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及物业管理的培训、宣传,提升物业人员的素质和业主的法律维权意识。(张宏)
【专项维修资金收缴】 2016年,区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围绕归集好、管理好、使用好维修资金的工作目标,完成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全年收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844万元,其中开发企业缴存829万元,业主缴存2015万元;累计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14亿元,其中开发企业缴存1.22亿元,业主缴存0.92亿元,涉及物业项目58个,房屋4.9万套,建筑面积429万平方米。使用维修资金的项目一个,使用资金6.85万元。建立已缴费项目与业主的档案库。经资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全区已缴维修资金缴费项目与业主档案已经基本整理完毕,业主档案信息已按照小区、楼栋进行分类归档,为日后维修资金的使用、更名、返还等工作打下了基础。(轩诗咏)
【商品房管理】 2016年,加大专业执法力度,规范商品房管理秩序。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办理程序,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强化责任。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对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氛围。积极主动的搜集行业发展中好经验、好做法和相关信息,促进工作的整体推进,使商品房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本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热情接待办事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做到一次交底到位,减少办事人员的往返次数,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对新建项目测绘成果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测绘要求,保证测绘数据的合法性,保证商品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审批17件,5411套,建筑面积39.58万平方米。认真严谨的做好商品房面积测算工作。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全科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尽职尽责,依照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不辞辛苦,现场进行实际勘测,坚持“质量第一”本着“严、细”的原则。测好每一个点,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共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公平、公正的出具合法的数据,杜绝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面积短斤少两行为的发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规范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和配合市局进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的建设行为,保证居民入住后的居住条件,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落到实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全体职工齐心协力,交叉协作,克服困难,尽职尽责。确保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管理工作顺利实施,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房产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使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吕忠弋)
房屋征收管理
【概 况】 2016年,区房屋征收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在产权、产籍、房屋交易、商品房管理、公产房管理等业务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完成全区的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规划,加快推进廉租房、公住房地块的项目征收工作;完成码头路以北城隍庙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净地任务;完成二公司危楼的拆迁净地任务;城隍庙修复工作开始进行,绿地绿化工作开始实施;二公司回迁楼施工已完成进户;启动了调峰锅炉厂地块的房屋征收任务7月净地;建设呼兰老城区集中供热备用锅炉,缓解了老城区供热不足的问题;完成生态园四五六期集中棚户区改造项目摸底调查工作,征收面积90万平方米、410户;完成电机厂二期回迁工作,对一排干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房屋征收实现净地,推进干渠整治工程的顺利进行;完成萧红东小区钉子户的强制执行工作,年末回迁楼进户,征收达五年之久的地块实现净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多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是对全区征拆工作一次推动,对钉子户起到震慑作用;完成亿兴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任务,征收面积27500平方米,征收220户,当年实现净地,来年年底回迁;完成生态园三期、乳品厂周边HL-RPC-A-01地块,实现当年征收、当年净地的突破,征收面积45000平方米,征收310户;对新春涝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摸底、调查,该地块是区政府重点棚户区改造地块,每当呼兰河水泛洪,这些户都得搬迁,洪水撤后才能重返家园,该地块占地3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600多户、企业9家,该地块摸底预算工作完成。为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决策报送第一手材料。针对棚户区改造实际情况,区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主管区长挂帅指挥调动精干人员,充实指挥部的力量,增加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力度。(王明国)
【征收宣传】 区房屋征收办加大对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省、市关于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在呼兰电视台宣传,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和印发宣传材料,在老城区开展宣传活动,发出传单2万余份,公布、通报征收政策、补偿标准及其相关信息,增强房屋征收透明度,营造良好的征收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取得广大群众支持、监督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王明国)
【征收措施】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采取拆违章建筑促进征收的做法,杜绝后搬迁多给补偿,发挥被征收人集体力量,在征收项目地块成立被征收人居民委员会,由7~9人组成群众代表直接参与征收。在征收中被征收人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疑难问题都由居民委员会反映给征收办。对合理的要求,向区棚改指挥部汇报,由联合工作组认定,合理的给予支持,不合理的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王明国)
【征收项目】 2016年,呼兰区净地项目完成码头路以北城隍庙地块、二公司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城隍庙修复工作开始进行,萧红东小区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态园三期地块棚改项目、乳品厂周边HL-RPC-A-01地块棚改项目、亿兴花园二期棚改项目、新征收项目,呼兰向阳路一排干地块项目、老城区调峰锅炉厂项目、北京至黑瞎子岛高速公路呼兰段项目、新胜路以南项目、盛福佳园二期项目、乳品厂周边及地块项目、当年项目当年净地。回迁项目,电机厂二期棚改项目、火柴厂地块旧城改造项目。(王明国)
【征拆难题化解】 征拆工作任务艰巨,区政府对征拆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制订征拆计划,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棚改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不法人员和破坏征拆项目钉子户给予坚决的打击。成立棚户区改造推进指挥部,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社区协同作战,对多年征收不了的地块,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以拆违章建筑为主,促进征收工作向前推进,加快司法程序推进,集中力量对危险房屋进行拆除,加强对钉子户的打击力度。萧红东小区七年拆迁难未解决。原来由开发单位拆迁,由于拆迁力度和财力不足影响该地块拆迁项目无法进行,采取对前期拆迁开发单位予以取缔,重新走征收程序,由政府征收,对70多户集中力量作政策攻心工作,对20多户钉子户分期分批进行司法强制执行,由于政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净地,12月30日进户。二公司回迁楼遗留问题。对二公司旧楼13户钉子户依法实施强制执行,80多户居民拍手称快,年末实现整体回迁。火柴厂地块项目回迁楼遗留问题。5户钉子户不签协议,造成108户居民不能回迁,无家可归,上访要求回迁,区政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对钉子户给予打击,合民心,顺民意,打击不法户的嚣张气焰,实现净地,年末回迁。维护大多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保证征迁工作得到顺利推进。(王明国)
【城中村棚改】 区委、区政府把呼兰区泥草房改造项目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作为加快城中村建设、繁荣农村经济、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市政府出台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对萧红大道以南生态园四、五、六期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做出征收资金预算报请区政府。该项目占地80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农民900多户,市征收办领导也亲临现场指导。区政府决定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在利民开发区裕田村大王家屯等七个村屯试点,征收占地面积90万平方米,涉及村民1300多户,预算使用资金9.7亿元,征收安置1200户,减少开发区楼房存量,引导村民和民居向城镇转变,净出地来建设更有利于城中村发展项目,增加就业,发展农村经济。(王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