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贸易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2

商贸综述


【概  况】  2016年,呼兰区粮食流通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搞活粮食流通、推进依法治粮、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围绕部门职能和全年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全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为二八粮库分公司新增一台消防车,为下属7个粮库分公司增配87只灭火器,对白奎、石人粮库分公司库区内动力线路改成地埋电缆。(王利军)

【秋粮收购】  围绕政策调整,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在秋粮购销工作中,围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目标,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入市收购,确保农民余粮顺畅销售。1.调查研究。从10月中旬开始,由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局长带队,组成专项调研组,利用两周时间,对全区粮食生产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全区10个乡镇、街道,走访7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1个民营粮食购销企业、1个中央直属企业、1个国有控股企业和部分农户,掌握了全区粮食种植面积、产量、质量和收购意向等情况,为科学指导全区粮食收购工作奠定基础。2.考察对接。从11月17日开始,组成两个考察组,利用5天时间,先后赴营口港、大连港、锦州港、沈阳、长春等销区,对玉米需求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与大连象屿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中粮贸易内蒙古有限公司等20多个销区企业进行洽谈对接,达成近40万吨玉米购销意向性协议。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玉米收储政策及庭院降水、科学储粮、提质增收的科技常识。特别是向广大农民发布《呼兰区农林畜牧局关于做好今年玉米收获整理储藏工作的通告》,连同市粮食局制作的科学储粮公益广告宣传片一起在呼兰电视台连续滚动播出。同时,将市粮食局印发宣传单和区印制15万份科学储粮宣传单发放到农户手中,让广大农民了解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掌握自储技术,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王利军)

 

【粮食收储】  强化扩仓增容,努力提高粮食收储能力。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一批骨干粮库,完善白奎粮库2个罩棚和石人粮库34个千斤囤建设项目。新增仓容能力15000吨、烘干能力500吨,提升了全区仓储管理水平。(王利军)

【粮食安全检查】  强化粮食储备,着力保障粮食安全。按地方储备粮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四落实,存储粮库专账记载、专卡上墙、专库储存、专人负责、专粮专用,以及账物相符、无虫、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要求,对承储企业所有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和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并督促跟踪问题整改,确保全区储粮安全。全年共进行3次储粮安全检查,多次配合市直属库、农发行及省、市粮食局对区进行储量安全检查。

(王利军)

【粮油市场监督】  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稳定。1.严格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在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发放过程中,严格对照许可证申领必备条件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经营户,按工作承诺快捷办理相关手续。全年共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8张。同时,对全区160家直接从事粮食收购各类所有制企业和设点收购个体工商户进行粮食收购资格年度审核认定。2.开展粮油市场和盐业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全年共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6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4次、抽检粮油样品954只,粮油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全区市场粮油商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切实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

加强市场监测,落实粮油应急保供措施。局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建立3个粮食加工厂、4个粮油超市和零售企业多方位、多渠道的监测网点,重点监测粮食购销价格、加工数量、销售数量、销售流向和粮食库存等情况,实行每周报告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粮油市场信息。(王利军)


供销合作商业


【概  况】  2016年,呼兰区供销社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壮大集体经济为目标,以完善升级城乡现代化流通网络为手段,全面实施“服务立社,产业兴社,经营强社”的发展战略。开拓进取,全面推进。全年实现商品销售额0.94亿元;销售化肥3.5万自然吨;委托经营利润150万元,利税14万元。(刘振林)

【农家店建设】  2016年,区供销社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服务“三农”平台得到广泛应用。根据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农村商贸流通网络作用,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农家店商品信息化,对全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农家店筛选经营情况好、具备信息化改造条件的农家店进行汇总,确定农家店信息化建设范围,指定精通业务专业人员负责,积极与农家店联系、对接,推进信息化改造建设工作,为“惠农通”的安装、使用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完成农家店信息化改造55家。农民可在农家店中刷卡、汇兑金融业务,大大方便群众。(刘振林)

【农资供应工作】  2016年,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16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呼兰区春季农资供应工作,召开理事会扩大会议,要求呼、康两大生资公司及早行动,同省内外化肥生产厂家联系储备化肥,做好货源组织工作,为满足市场供应,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保障。做到“五抓”:1.抓品种全。根据区农民用肥特点,结合多年实际经验,区别不同地域,分别储备碳铵、尿素、复合肥等满足夏作物生长的各类化肥。据不完全统计,各类入库化肥10多种,储量21000多吨,并有流畅的后续进货渠道。2.抓质量优。所储备的各类化肥,均系国内知名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产品,存放期短,包装新颖,无损耗,不少品种化肥在区施用多年,深受广大农民的赞誉,如大庆尿素、美国二铵、倍丰复合肥等。3.抓价格稳。绝大部分化肥都是从生产厂家及省倍丰集团直接调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在供应价格上占有明显优势,可以在价格上让利于农。4.抓扩网络。为方便群众就近购买,在原有农资供应网点基础上,新增网点12个,使全区所有中心村和较大行政村、自然屯都有农资供应点,初步形成遍布全区的供销社化肥供应网络。同时,开展预约订购、拆整卖零等服务,直接把化肥送到田间地头、农民家中。5.抓监管严。区供销社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经常深入基层农资经营门店,加强对系统经营化肥价格、质量监督检查,有效净化农资经营市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上市,更好维护农民利益。(刘振林)

【社有资产管理】  社有资产全面清理核实、登记制图,保证资产不流失。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供销社开展社有资产监管精神,区社由一名副主任带队,所有科室配合,用近两个月时间,对全区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底调查,并登记、制图、建账,规定此后社有资产转让、开发、租赁等全部纳入区社统一管理,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供销企业再发展提供可靠详实的一手材料,确保企业资产不再度流失。(刘振林)


专卖与屠宰管理


【烟草专卖】  2016年,哈尔滨市呼兰区烟草专卖局把重心立足于关注市场需求、转型经营方式、严格规范管理等工作,实现各项目标。卷烟营销。全年销量实现33093箱,完成率达99.8%;单箱值实现21178元/箱,完成率达100.7%;一二类卷烟实现7120箱,占计划94.1%;重点品牌完成17939箱,占计划97.8%。

物流配送。8月,区局(分公司)物流打码线全面撤线,配送打码撤线后,送货工作时间延长,强度增大,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协调相关工作,努力优化流程,全力配合物流中心统一配货,以及送货、护款、电子结算等工作,确保送货及时、零失误。

深化市场化取向改革,助推卷烟上水平。1.坚持每周召开营销专题会议,每月部署营销工作重点,实行领导班子分工包片责任制,对全区市场进行调研,抓住核心问题,改进工作思路,调整卷烟营销策略,从而促进每月各项经营指标完成。2.贯彻落实市局(公司)部署的各项卷烟营销活动,先后开展“我为客户做什么”“奋战二季度、确保半年目标任务双过半”“消费者在哪里我们就到哪里”“卷烟零售自律小组建设”等各项工作,一把手带头,全员工程、全员参与,各项活动均积极有效开展,并从中积累经验,为全年目标实现打下坚实基础。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重点下达指令性品牌为哈尔滨(老巴夺)上柜户数60%,有效客户约4650户,计划2790户,实际完成2806户;龙烟(呈祥)计划4650条,完成4820条;全部超过上柜要求。对重点品牌上柜率及动销率及时跟客户积极沟通,解释说明每月重点品牌和计算方法,及时征求客户意见、销售情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和总结工作。

专卖管理。全年检查市场出动6292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848台次,采取联合检查164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1起,其中包括20起一般程序案件,总共收缴违纪卷烟656.2条,案值16.153万元。1.加大市场管控,突出开展专项整治。在市局(公司)带领下,区局先后开展“3•15卷烟打假宣传活动”“打击物流运输寄递涉烟违法专项行动”“龙啸八号”等各项工作,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加强监管,成立早夜市联合检查行动小组,加大对走私烟、雪茄烟及回流烟监管和查缉力度,严厉打击卷烟走私贩私活动。2.精准监管方式,效率稳步提升。持续运用“APCD”工作法,通过获取、分析、应用监管对象各类信息,发现异常卷烟零售户,从而确定检查对象,更有针对性进行市场监管。变“被动粗放”管理模式为“主动精准”效率维护。3.准军事化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高。根据市局(公司)要求,区局进行严格准军事化管理训练,并积极参与市局(公司)组织的第一届专卖人员卷烟真伪鉴别竞赛,全面加强专卖队伍日常业务技能和理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区局专卖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区局专卖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杨美琼)

【商品盐销售】  2016年,呼兰区严格执行国家调运计划。食盐调拨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企业要严格遵照执行。加大食盐调入充实食盐库存是保证工农业生产,满足市场供应的首要环节。为完成调运计划,在调盐资金十分短缺情况下,根据旺季、淡季用盐需求在保证食盐不脱销、不断档前提下,分品种提报用盐计划,并严格执行国家“五统一”管理规定,在执行计划时本着勤进、快销、多流转原则,不造成单一品种大量积压,又不影响其他品种库存平衡。至10月末已完成年初计划的70%。

采取措施,扩大销售,保证全年销售指标完成。为完成销售任务,采取以下三种办法进行促销:1.充分发挥公司和经营网点建立的连锁经营关系,保证经营网点用盐需求尽量为经营网点提供方便,激发网点商户销盐积极性。2.面对食盐体制将改革,私盐严重冲击市场,采取将盐直接送到经营场所,解决商户没有运力困难,更重要的是也减少了私盐冲销市场现象。3.加强市场监督检查,防止私盐流入市场,影响正常销量。全区碘盐覆盖率达90%以上,碘盐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

抓好食盐专营,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依法从事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根据省盐务管理局盐业企业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本着缺啥补啥,把建立健全各项执法组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职责作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行政执法组织和规章制度进行充实完善,装订成册,现已达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对强化责任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防止出现行政失职,超越职权和行政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推进食盐流通方式改革和理顺盐业经营体制抓好食盐专营工作关系起到重要作用。在盐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注重执法形象,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严格遵守盐政“五条禁令”。依法办案杜绝感情用事,办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盐政执法过程中未发生过执法违法、错案和行政复议案件,体现良好盐政执法风貌。

加强盐政管理,加大打击私盐力度。随着国家食盐专营法规条例健全和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盐贩子贩卖私盐方法和手段也越来越狡猾,改变了以前老方式,现在私盐存放地点和经销地点都有改变,完全进行“地下”交易,异地交钱异地取货已成为盐贩子贩卖私盐新手段,私盐泛滥已达到一定程度。面对这种严峻情况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市场检查,加大稽查力度。对辖区所有乡镇村屯普遍进行检查,对重点户反复检查,同时对酿造业、养殖和加工等企业用盐也进行全面检查,十个月共出勤检70余天,400多人次,查处私盐案件21起,罚没私盐10余吨。通过检查,盐业市场形势明显好转,改变私盐泛滥现象,合格碘盐销售趋于稳定,碘盐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

信访、安全保卫工作单位领导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班组、人头,对不稳定信访因素耐心说服讲解,不使矛盾激化。常年进行不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加以整改,由于领导狠抓落实,未发生信访事件和任何事故,创造一个安全生产、经营生活环境。

(由俊贵)

【畜禽屠宰管理】  2016年,呼兰区畜禽屠宰管理所围绕着力提高畜禽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开展工作,畜禽屠宰行业进一步净化,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畜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并与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企业一定要守法经营,对全区定点屠宰企业从进、出厂检验检疫、索证索票、卫生安全、病猪无害化处理及卫生质量逐一进行检查,严把屠宰流程规范关,确保出厂肉品合格率,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要求屠宰企业必须有固定人员做好每日畜禽入场验收工作。1.对进场生猪要求必须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并填写《生猪进厂登记表》;运输车辆必须经过消毒池方可入圈待宰,对猪圈及周边环境要定期消毒,防止疫情发生。2.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屠宰和肉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猪在宰前必须待宰静养12小时以上,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过程》《生猪屠宰产品质量检验规程》进行生产检验,并做到逐头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有肉检人员加盖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3.加强巡查工作,对定点屠宰场实行动态管理。4.做好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法制宣传工作。宣传、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制订宣传方案,搞好宣传月活动,并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条例》宣传报道。同时还在步行街广场举行宣传肉品消费安全及畜禽定点屠宰有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牌2块,悬挂条幅2条,印刷宣传资料1万多份,分发给市民群众,实物展示注水肉、病死猪肉等不合格猪肉与正常猪肉的对照识别方法,帮助市民树立正确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注水肉和病害肉,市民反映强烈,收到很好效果,营造了良好遵纪守法氛围。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者给予举报有奖,让群众和有关部门互相监督、形成合力,给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全年呼兰区畜禽屠宰管理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192次,出动执法人员1554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共查处违法案件4起,总计罚款3.8万元,其中取缔私屠滥宰点3家,打掉呼兰区原野村生猪注水窝点一处,拆除注水设施、没收注水工具,会同城市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对城区内沿街屠宰及小区内私屠滥宰开展多项执法活动,取缔沿街私屠滥宰点7处,没收屠宰工具及设备,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有效遏制了沿街私屠滥宰行为发生,优化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章守法教育,有效遏制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维护肉类市场秩序。(何建民)


其他商企


【石油经销处】  2016年,呼兰片区实现销售总量49015吨,完成计划的93%;其中零售量46972吨,完成计划的95%;批发2043吨,完成计划的61.9%。实现非油品销售收入366万元,完成计划的86‍%;实现利润40.26万元。发放记名卡15611张,为年度任务指标的156%。实现安全等级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

攻坚克难,积极备战春耕。在春耕销售开始后,各加油站都能想方设法进行宣传,有的站按春节前调查走访的客户联系方式,挨家挨户进行电话宣传,通知用户们0号柴油上市时间;有的站利用朋友关系借来两辆宣传车,在空白点乡镇和城区内,滚动播放助力春耕惠农政策宣传片;有的站通过与电视媒体沟通,在地方电视台滚屏播放0号柴油上市。对青站在大力宣传0号柴油同时,利用春耕前农民大量购置农用车这一契机,将柴机油拿到农机市场现场促销,一次销售16公斤柴机油10桶。除此之外,各加油站还利用微信平台、朋友圈宣传加油站销售信息,将分公司助力春耕惠农政策以及各项促销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各站农民罐桶的用户陆续有所增长。新民站和三合站作为城区站,能采取“走出去”销售方法下乡送油,通过找亲属、找朋友联系到“空白点”用户,将油送到呼兰区莲花、大用、二八、腰堡等无中石油加油站的乡镇。

重拳出击,协调政府打油贩。呼兰片区去年春耕销售下滑另一主要因素,是受非法倒卖劣质柴油的小油槽车影响,这些非法油贩槽车数量多、价格低、可赊欠,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针对这一情况,片区领导向呼兰区政府主管区长汇报这一问题,通过沟通得到区政府支持,政府签发了《关于呼兰区开展整顿治理成品油市场工作的通知》文件,由呼兰区商务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税务局等各部门协助,打击倒卖成品油不法分子,整治呼兰区成品油市场,并在呼兰区电视台以新闻头条形式播放通知,提醒广大农民到正规加油站购买油品,发现非法倒卖劣质油品积极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查获违法小油槽车1辆,罚没不合格油品7吨。

想方设法,增加便利店销售。依靠农村乡镇多的市场特点,呼兰化肥销售效果较好。因此将非油销售重点放在加大店销上。加油站便利店在堆头陈列营造销售氛围同时,针对不同地理位置,采取不同非油销售策略。城区站加油采取推车上岛销售方法,乡镇站采取提篮上车销售方法,推车上岛、提篮上车这一销售策略,再加上开口营销,很容易激发起顾客购买欲望,收到一定效果。

防微杜渐,守住安全和计质量生命线。以安全环保无事故作为一切工作前提,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对加油站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组织开展好加油站各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开展经常化的安全环保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环保意识,彻底消除“三违”行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继续开展学习《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成品油质量、计量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做到时刻警钟长鸣,同时加强质量、计量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大检查力度,杜绝质量计量工作中漏洞,确保不发生质量计量事故。(李宏博)

【商贸总公司】  2016年,商贸总公司积极推进四大公司合并工作。原经济发展局所属商业总公司、外贸总公司、医药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四家公司前身都是政府直属机构,均是财政拨款单位,各单位原来领导都是区管干部。四家公司现有在岗人员10人,下属企业职工已全部买断,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为更好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区委、区政府指示,区政府已经合并商业、医药、物资、外贸四家公司,组建了商贸总公司。1.机构设置。商贸总公司行政级别为副处级,总公司领导班子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两个科室。其中办公室指数4人、财务科3人。成立商贸总公司后,财政供养人员自然减员,只减不增,直至与财政完全脱钩。根据《关于干部管理范围和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第三条,专门就四家公司人员干部管理做出具体规定(商业、物资、外贸、医药四家总公司现有行政级别的领导干部、由区委管理;以后新任的领导干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政府同意后,主管部门负责任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新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享受同级领导干部政治待遇,工资渠道和待遇不变)。2.职责范围。将原商业总公司、外贸总公司、医药总公司、物资总公司职责范围合并,统一由商贸总公司行使。此项合并工作已于2月3日呼兰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决定成立呼兰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商贸总公司下属国有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清产核资、评估、拍卖等履行法定程序。要科学有效做好人员安置。商贸总公司领导干部由区委和区委组织部统筹考虑,企业职工原则上通过买断、聘用等方式一次性解决。

对原物资总公司、原医药总公司、原外贸总公司、呼兰拍卖行进行清产核资。根据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精神,由商贸总公司牵头,组成由审计、国资、商务粮食局等部门参加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以上三家公司及拍卖行进行清产核资(商业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正在进行中)。为更好完成此项工作,聘请会计师,各单位会计配合清产核资工作组工作,现在完成了三家公司下属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

解决商业总公司超编职工工资问题。原商业局属财政拨款单位。2002年之前机关职工全部是公务员管理。由于机构改革和历史原因,原商业局职工超编人数3人,机构改革以后,通过和财政局协调,现超编人数3人,现在每年尚差超编人员的工资20万元没有拨付。商业现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人员8人,共17人没有持卡。由于商业原来下属单位有租金收入,还可以维持以上人员的工资,但商业由于2006年改制时缺少资金,向双来公司及个人抬款,现已经资不抵债。所以职工超编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根据区委对商业总公司清产核资现状的清查,现有资产即将变现,还不够偿还债务,在没有办公经费情况下,维护信访稳定,安全稳定等日常工作,困难重重,举步维艰。2月3日区长办公会已通过商业、医药、物资、外贸四大公司的合并方案。当时面临问题是四大公司的合并,首先必须解决商业系统超编3人工资问题。其他三家职工均已持卡,如不解决,会给四大公司合并留下罗乱,下一步工作也无法推进。为此,商贸总公司多次给区政府打报告要求予以解决,经协调,区长已于5月批复,同意每年在财政暂借20万元用于支付超编人员工资。这样变向解决了商业职工超编问题。既缓解商业压力,又保证了职工稳定。

推进商贸总公司所属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商贸总公司根据清产核资小组部署及安排,对以下六家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拍卖。这六家企业分别是:原商业总公司下属企业呼兰区百货大楼、呼兰区第四百货商店、呼兰区五金交电化工大楼、呼兰区拍卖行、原物资总公司下属企业的木材公司和燃料公司。此项工作已经得到区政府批示,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经财政局批准,已经招标,两家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正在对以上六家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现已评估完毕,下一步工作就是按相关程序进行资产拍卖,早日化解企业债务。

安全四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商贸总公司于3月在系统内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力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商业局、百货大楼、四百、五金交电大楼、储绵厂、物资、医药、食品城郊站、志达地下22家精品屋。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积极筹措资金,按规定配齐配全各项安全设施,提高安全系数,清除安全隐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制订隐患整改方案。划分企业法人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首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年初与上级和下属企业签订责任状,制订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带队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大投入,在商贸全体干部职工努力下,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安全四防事故。

信访工作常抓不懈。商业问题复杂尖锐、积重难返,在国有资产处理问题上签订一系列不合理、不合法合同、协议,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改制期间及改制后拖欠部分留守法人工资、各种保险费用、各企业集资款、抬借款迟迟未能有效解决,致使商业系统负债累累、资不抵债,商业系统职工、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纷纷跑市进省进京上访,仅上半年中央巡视组接待商业上访5批次,省市信访办接待上访22批次。面对这样复杂问题和局面,总公司新任领导高度重视,在短时间内了解商业现状,制订切实可行方案,与上访人进行对话沟通,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对合理诉求予以解决,对不合理诉求按文件和政策规定不予解决,有效杜绝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现象发生,使商贸系统上半年信访保持稳定。抓信访就是抓稳定,总公司将克服一切困难为职工办实事、杜绝上访,确保商贸信访工作持续稳定。(张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