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 • 房产住宅与房屋征收管理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建  筑  业


【勘察测绘】  2013年,区勘察设计院全年完成75个测绘项目,其中重点工程项目有18项。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如新建的东北环路,南二道街改造,文明东路改造等都是市里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这些道路的前期测绘,道路中线定位测量,以及竣工图测绘均由勘察设计院独立完成,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粉厂改造、兰河新城三期、萧乡明珠、金色人文二期、生态园三期等商品房项目的前期测绘、建筑定线、竣工测绘。全区各乡镇企业建厂、住宅楼建设等的测绘工作均由勘察设计院完成。同时为勘察设计院地理信息建库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全年勘察设计院完成地质勘察工程有老城区内及周边乡镇的新建工程,如明达花园3期、潇湘明珠2期、瑞凯世纪城二期、粉厂改造工程等等、利民开发区内的哈药六厂厂房及办公楼、柒季城三期、誉衡药业3期厂房及附属用房等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较好的完成岩土工程勘察项目18项,完成勘察孔512个,总进尺达到7530米。超额完成勘察设计院年初制定的生产目标任务。

随着国家对商品房的调控,整个建筑市场都出现的下滑的趋势。2013年,开发建设项目减少,测绘院克服种种困难,深入到建设单位,村镇,街道。积极寻找合作项目。对职工进一步培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在4月份组织全院人员认真学习《测绘法》《土地测绘管理办法》《和土地测量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测绘技能,从操作一起到内业整理等一系列操作程序,要求既要测量精确而又速度快,使理论与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测绘管理,做好外来测绘的登记审核工作。做到登记清楚准确,审查资质程序适当,确保测绘成果不流失、不浪费、不重复测绘。(邱和峰)

【建筑设计】  2013年,区建筑设计院坚持以经济、适用、美观的设计理念,精心设计严把质量关。主要完成的设计项目有生态花园小区5号、6号、7号住宅楼,兰河新城小区25号、26号住宅楼,瑞凯花园小区住宅楼等;墙体改造呼兰镇政府集资楼、呼兰区人大集资楼、呼兰区工会集资楼、呼兰区公路管理站、呼兰区风华前楼、电厂后楼住宅楼、民政局住宅楼、统计局集资楼、火柴厂集资楼、建行北栋住宅楼、建行南栋住宅楼、畜牧局集资楼、呼兰镇集资楼、房产处综合楼、滨北2号住宅楼等,共20万平方米24项工程设计。完成设计量是设计院历史以来较好的一年。总工办始终牢牢严把质量关,按国家设计标准深度,审核每个设计项目都能保质保量完成。得到社会各界认可,受到建设、施工单位好评。全年设计面积计划20万平方米,完成20万平方米。设计费收入计划130万元,完成138.25万元,超额6.35%。全员劳效计划11万元/人,完成12.6万元/人,超额14.54%。产品合格率计划100%,完成100%。

在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建筑设计院把企业的自身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在新的工作环境下树立企业的自身形象,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承揽设计任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为按时完成任务,全体设计人员积极主动工作,不管白天黑夜,也不论是双休日,还是炎炎的夏日,都坚持奋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晒图人员积极配合设计人员,无论何时,随叫随到,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晒图工作,保证按时交图。为抓好企业的自立建设,建立和修订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组织设计人员学习新知识,进一步掌握新规范,新知识,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条文,抗震规范和节能规范。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达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同时组织设计人员参观学习哈市优秀设计项目,与一些相关设计人员交流经验,开拓设计人员视野,提高院整体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按着有关政策对工资,奖金进行调整,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的一些实际问题,对职工工资,劳保统筹,社保基金必须保证,使职工无后顾之忧。(刘长海)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2013年,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监站)以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为手段,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和效率,建设工程质量实现较大突破。质量监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区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大幅的提升。全年监督在建工程面积58万平方米,市政重点改造道路13条,在建工程监督覆盖100%,房屋建筑工程预计竣工交付使用40万平方米,道路工程全部交付使用,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5%,符合条件工程竣工备案率达100%,全年无质量事故发生,通过严格管理,住宅质量通病呈逐年减少、减轻趋势,向结构可靠、功能完善、装饰精细化迈进。全年质监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要求和部署,制定实施质量监督措施,监管力度大,服务意识强,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提高,十多项工程被评为市级结构优质工程,质监站被推荐为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在质监站的监管下,全区建筑产品质量较2012年提升幅度较大,各施工企业的质量意识、管理水平、技术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了加强。在建筑节能上,全区建筑工程100%的项目做了墙体保温节能,在铝塑门窗管理上,从制作到安装,从型材质量到制作安装工艺质量再到“三玻窗”使用均作为质监站重点监管的范畴,“三玻窗”的使用达100%,铝、塑窗型材质量及制作安装质量均较以往有提高;在图纸监审上,区建筑工程实现100%的图纸监审率;质量检测工作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收入60多万元,完成税金3万元,检测准确率达100%,并做到及时、真实。(梁国富)

【建筑工程管理】  2013年,区建筑工程管理站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为主线,实行标本兼治,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有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市场诚信行为作为工程投标的主要参考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大力推进公开招标,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建设工程信息网等发布投标公告,增强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为各投标人创造公开竞争的机会;在招投标活动中,建筑工程管理站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从工程信息的发布、投标资料的送达、评标专家的确认、竞争性费率系数的抽取,每项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都与纪检、检查等部门保持沟通与联系,实行全程监督。哈尔滨市第三业余体校综合楼、老城区既有节能改造工程、呼兰南二道街、文明东路、东北环路市政改造工程等项目,规范的监督管理程序受到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好评,无一例投诉事件发生。依托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这一有形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管理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凡是政府投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全面进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整个开标、评标过程全部通过监控平台实时上传省、市监察部门。

抓住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监管从严、排查从细、整改从实,不定期、不定点深入施工现场,根据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的不同特点,针对高坠、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多发类型及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脚手架搭设、沟槽放坡、安全警示通道的设置等主要环节,采取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结合,突击检查与常态检查结合的原则,坚决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50份,并在建设、监理单位监督下,整改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南二道街、东北环路、文明东路作为“市投区管”市政改造工程,是老城区城市基础设施改造的突破和创新,区建筑工程管理站在工程招投标、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技术资料的核查与上报等方面全力投入人员,放弃节假日,全天候坚守一线,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工期,实现年底前顺利通车。扎实努力工作得到各方面认可。区建筑工程管理站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吕中戈)

【墙改与建筑节能】  2013年,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围绕国家节能减排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加大舆论宣传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为促进工作,摆脱落后局面,墙改办多次联合市墙改办执法科进行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定期查与突击查相结合。办内设专人对在建工程进行巡查监管,发现违规行为责令停工、不予节能验收和上限处罚等办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遏制个别单位钻空子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严格要求按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材。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拒不接受处理的工程,不予备案验收。从声势上对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起到震慑作用。2013年老城区城市规划区内黏土实心砖基本停止使用,得到市里认可,完成年初同市里签订的目标任务。

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发展迅速。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快速发展,才能控制补充黏土实心砖使用,2013年,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对建筑业及相关链条产业影响较大,但同时也是发展的有利时期,呼兰区部分小型新材料企业停产,而大型材料企业却利用自身产品、资源、设备等优势发展迅速,三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粉煤灰蒸压免烧砖项目取的突破性进展,由省墙改办牵头哈工大、省寒地研究院等单位联合研究,粉煤灰蒸压免烧砖地方标准出台,粉煤灰蒸压免烧砖同黏土实心砖同规格,使用方式相同。易操作,陆续投入使用,是取代黏土实心砖的最佳产品,三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投产2条生产线,在全省技术、规模都处领先地位,全区有新墙材企业32家,规模企业14家,各类新墙材55万立方米,新墙材在各类工程中广泛应用,占墙材比例的62%。在全市领先,不仅满足呼兰区建筑市场需求,还大部分销往松北和市区各地。区墙改办配合矿产办对黏土实心砖企业进行管理,关停2家黏土砖企业,对符合矿产条件的企业出具新型墙体材料设备改造证明,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规范黏土砖企业的健康发展,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进行设备改造,生产多孔砖。呼兰区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同时,积极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建成苯板厂4家,建筑苯板胶厂7家,节能门窗厂5家,部分企业的产品获得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登记确认证书。墙改办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同时,加强管理,对在建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和节能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产品要求停止使用和退出建筑市场,有效地提高了工程的节能标准。

加强管理,提高设计标准。墙改办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在检查中,严格对施工图是否审查,审查是否合格,审查报告中建筑节能部分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管理,新建居住建筑达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达到50%设计标准。

创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全年呼兰区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12.2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区、市里的任务指标。重点对南大街临街区域集中改造,辐射周边,改造项目在南大街区域集中改造楼房5栋,区域辐射改造楼房15栋,年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克服开工晚、工期短、居民情况复杂及大部分项目都临街、施工条件困难的不利因素,10月末全部完工。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投资3742万元,受益居民1580户,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三优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老城区整洁环境、形成改造一条街的特色风格和效果,南大街初现欧陆风采,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新跨越。全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达到现行节能50%设计标准,供暖期节约标煤2300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分别为0.52万吨、32吨和19吨。建筑物保温隔热性明显增强,居住舒适度明显改善、环境整洁优美,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老城区改造区域整体环境全面提升。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良好氛围。墙改办始终将墙改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6月份配合区节能宣传周,在步行街广场挂条幅4副,宣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场为商业户制作牌匾100多个,避免影响业主工作,悬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宣传条幅,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墙材革新和节能改造的政策法规,宣传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的重要性,为呼兰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耿强)

【散装水泥管理】  2013年,呼兰区散装办散装水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哈市散装办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要求,立足长效管理,狠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管理,扎实稳步开展工作,克服困难,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指标迈上新台阶,呈现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新态势。全年老城区散装水泥使用量4400吨,散装率达98%;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达3.84万立方米,商混使用比例达到96%;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1.25万元,收缴率为100%。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加强对呼兰老城区的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和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组织协调工作,强化“依法禁现,依法使用”。老城区“禁现”率95%以上。在市场管理中,散装办深入使用单位调查研究,针对出现的问题,强化预拌混凝土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强区域统筹,整合信息资源,提出风险警示,预防恶性竞争。保证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能健康顺利、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在质量管理中,散装办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的常规检查,规范、合格率99%以上。加大对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常态宣传工作。散装办深入现场、深入农村,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意义,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在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优越性,以及给人们带来的生活环境不受噪声干扰、城市空气不受粉尘污染、住房质量可靠保证等直接的切身利益。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加深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理解和认知度。6月,区散装办结合市散装办相关文件,专门为宣传周编印散装水泥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深入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项目部,发放资料100余份,向各建设、施工单位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使各单位进一步加深认识散装水泥,自觉使用散装水泥,悬挂宣传横幅2条。宣传活动小组在施工现场对各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通过短会的形式进行宣传,对使用散装水泥的好处进行宣传,通过细算账,算大账,让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认识到使用散装水泥的优越性和经济效益,转变观念,主动使用散装水泥。同时以悬挂大型条幅、横幅、彩球、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质量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依法兴散”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散装办认真做好“积极引导、大力协调、合理规范、有序发展”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以宣传为突破口,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准则,认真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制定的各项实施管理办法,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行政执法管理。在执法过程中,散装办做到主体、程序、内容、形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对应该而又不愿使用商品混凝土、违反规定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单位,散装办坚持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依法予以查处,收到了好的效果。(赵思达)


房产住宅管理


【概  况】  2013年,区房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范和完善行业监管和服务,保障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在工作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房产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大规范内部管理力度,提升服务质量,立足现有,开拓创新。产权、产籍、房屋交易、商品房管理、公产房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较好业绩。全年个人商品房登记2562户,登记面积共19.3万平方米;房屋转移登记3626户,成交面积26万平方米;抵押登记4483件,登记面积43万平方米;商品房房屋面积测算共计63.5万平方米。

(高海泉)

【廉租住房工作】  2013年,呼兰区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至2013年末,全区有廉租住房保障户1161户,其中租赁补贴1021户,发放补贴资金441万元;实物配租140户。配建的140套廉租住房分配完毕,廉租住房房源集中、地段较好、环境优美,为廉租户提供良好居住环境。房产局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工作,较好完成本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高海泉)

【物业管理工作】  2013年,全区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综合住宅楼建筑面积已达1163万平方米,其中老城区面积为455万平方米,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小区已达95%。在房产局备案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60家,其中老城区17家,从业人员2300余人。全区已组建业主委员会193个,其中老城区187个。对于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房产局按照《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试行方案》要求与各街道、社区密切配合,启动呼兰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的建立工作,经过共同努力,在市物业处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全区有14家社区物业服务站获得批复,已按市住房局的文件要求开展服务;这14家服务站覆盖管理64栋住宅楼,为4200余户居民提供保障日常生活的基础性服务。社区物业服务站建成后,改善这些老旧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解决小区因长期无人管理造成的脏、乱、差等问题,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全年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5‍200余万元,截至2013年末,累计归集专项维修资金9100余万元,覆盖小区建筑面积260余万平方米。(高海泉)

【房产档案管理】  2013年,区房产局档案管理中心严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房产档案查阅的有关规定》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中心保管全区8万多宗公、私产房屋档案,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档案业务规范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档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证各类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通过建立档案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档案数据、资料的保护工作,健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全年接收整理各类业务档案20500件,收录法院房屋查封198件,产权证挂失49件。为业务职能科室提供1580起相关的档案利用服务,接待咨询4500多人次,协助法院、检察院、纪检委办理案卷查询305件。出具房产证明10300件。(高海泉)

【商品房管理】  2013年,区房产局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强化责任意识。加大专业执法力度,规范商品房管理秩序。实行一条龙管理,对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捕捉行业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热情接待办事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做到一次交底到位,减少了办事人员的往返次数,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使商品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规范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组织和配合市局进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地制止和纠正违反要求和规定的建设行为,保证居民入住后居住条件,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信息化建设,切实保障百姓利益,为防止商品房一房多卖,有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房产局开展商品房联机备案工作,此项工作启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房产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使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化、公开化。

(高海泉)

【公产房管理】  2013年,区房产局担负全区近三万平方米公产房屋管理维修收费工作。公产房管科室全体同志深入基层,内外勤紧密配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对全区直管公产房屋实施普查、登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对全区直管公产和拨用公产房屋质量、使用情况、管理是否到位、用户对房管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深入到每户走访、调查,对房屋质量勘察到位,使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对破损的房屋进行逐级申报、提出解决方案,做到无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国企改制、住房制度实施相关政策,克服困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结合《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区商业、粮食、工业下属国有企业租用房产局非住宅公产房屋进行改制。推进《呼兰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狠抓房改措施,按规定政策出售旧有公产住宅用房。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租金收缴工作。近年来由于市场不景气,二轻部门、工业部门及部分商业部门等破产、停产、国企改革等因素直接影响租金收缴工作,给租金收缴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阻力,收费员克服种种困难,坚持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大力气追缴陈欠租金,全力收缴当年应收租金。(高海泉)


房屋征收管理


【概  况】  2013年,区房屋征收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决定部署,坚持“全市统筹、分区实施、事权合理,责权统一、重心下移、高效推进”原则。为进一步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为区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创造有利条件,在现有棚改模式基础上,推进棚改新机制,努力实行“新旧机制”协调运作的棚改新模式,针对棚改新机制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全力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区成立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主管副区长挂帅指挥,1月对顺记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拟征收面积90万平方米,在相关单位及社区、街道办事处抽调后备干部等人员近百人,在极寒天气的情况下奋战20天,预算出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无照房面积、商业用户面积、住宅房屋面积,预算出房屋征收补偿所需要金额,经区政府决策和招商提供依据,全区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5个,其中电机厂地块(二期)、通河路、萧红故居东侧地块、省四院3号楼改造建设、新村二期棚户区改造,征收总面积5.47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705户。全年区征收办完成征地项目32处,征地面积190.8万平方米。(王明国)

【征收宣传】  2013年,区房屋征收办认真搞好征收宣传工作,为房屋征收工作当好先锋,加大房屋征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印发了宣传材料1万余份,编写学习法律法规手册300余册,制作宣传横幅50余条,标语200余条,进行一次电视采访,在街心广场宣传设立咨询台,积极为广大群众解答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王明国)

【征收地段】  2013年,征收地段5处,电机厂地块(二期)106户,签约44户;通河路16户,全部签约已安置净地;萧红故居东侧地块270户,已征收75%;省四院3号楼改造建设48户,已签约26户;新村二期棚户区改造265户,签协议已安置109户。房屋征收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

(王明国)

【征拆地块】  2013年,区被征拆地块取得显著成效,已征拆净地地块3处,其中生态园二期16户全部签约,净地;永兴加油站以南地块28户全部签约,净地;通河路16户全部签约,净地。征拆未净地地块3处,其中二公司楼(码头路以北)地块项目,征收户数91户,签约80户,余11户没有签约,其中3户为商服户,没有楼安置的商服户5户,住宅5户;城隍庙地块项目,余14户没有签约,其中无营业执照商服(临街道房屋)10户,住宅2户,特困户2户;电机厂二期地块签约62户,余44户没有签约。(王明国)

【回迁安置】  2013年,区完成回迁安置8处。电机厂一期项目47户,包括电机厂厂区都安置完毕;码头北项目回迁楼建成108户全部进户;金色人文一、二期项目614户全部进户;萧乡名苑三期项目126户全部进户;光明路7委(新村)一期项目135户安置进户;生态园二期项目101户全部进户;沿河带状公园地块项目46户全部进户;明达三期项目184户全部进户。(王明国)

【征拆问题】  呼兰区进行老城区改造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多年,动迁中存在遗留的历史问题很多。原春秋公司地块项目、通河路地块项目和生态园二期项目都是4年以上的历史遗留问题,因种种疑难因素,始终未能解决。春秋公司项目,自从2007年开始几易法人,矛盾重重,群众怨声载道,在征拆过程中,少部分被征收人漫天要价,讹诈政府,在征拆现场进行反面宣传,影响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电机厂一期地块项目,个别被征收人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想借征收之机发横财,阻挠征收工作,致使电机厂一期14号楼建设耽搁一年之久不能建成回迁,给区政府带来很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民的回迁。长期以来,因房屋拆迁、回迁、安置补偿等原因,使区涉及房屋征拆的信访案件频繁发生,因缠访、闹访、非访、群访、越级访等困扰导致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干扰,一批极端信访案件,短则2年,长则12年之久的上访人,给区信访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违建房屋问题,在征拆过程中对于违建无产权房屋处理十分困难,被征收人对违建无照房屋补偿要求过高,始终达不成协议,市政府对违建无产权证房屋明文规定不予补偿,区政府考虑到被征收人利益,给予无产权房救助每平方米200元、500元、800元,按无产权房的质量确定每个档次的价格。这样,被征收人的少部分还是提出拆二还一的过高要求。还有少部分开发单位不通过政府征拆房屋,这种现象补偿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扰乱征拆市场,造成老百姓攀比的现象,给政府征收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在征拆过程中,工商营业执照的问题,有一大部分住宅房屋办了营业执照,特别是不临街道住宅有一部分也办理了营业执照,这些持有执照的人员根本就没有营业,老百姓管这种现象叫“养执照”征拆时,政府损失很大一部分资金来补偿他们,没有营业执照的被征收人心理不平衡,攀比心理更加严重,给征拆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王明国)

【化解征拆难题】  2013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征拆工作,主管副区长杨涛,征收办一把手马勇亲自挂帅,相关部门上下同心,通过上下联动、精准把握、政策攻心、真诚商谈,依法补偿和救助补偿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手段,至2013年末困扰区多年的房屋征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影响极坏的原春秋公司多年拆迁不了的案件,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将春秋公司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由区政府征收,净地招拍挂,清理了春秋公司的债权债务,原购买春秋公司商品楼86户的退款工作全部结束。原已与春秋公司签署协议的被征收人65户,重新与区房屋征收办签署协议,实施政府征收,该地块的270户到年底达成协议的230户,余40户没有达成协议征收工作正在推进中。对“钉子户”的处理办法,针对电机厂一期影响,14号楼建设回迁的两户“钉子户”,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给这两户被征收人做出有针对性的安置补偿方案,报区政府做出补偿决定,由征收办按强制执行工作流程,组织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报请区法院。经市房屋征收组织的市级相关部门的论证后报请市中级法院审核,6月由区法院执行,依法对这两户执行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工作得到市政府认可,强制执行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合法,组织材料合法正确,风险评估到位,风险准备工作到位,预案到位,两户无上访。拆违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先拆违后征收的原则,全年各地块拆违建房屋109户,拆违建面积1万平方米,有效制止违建房屋的再建行为,有效控制违建房屋漫天要求征收拆迁的高额补偿行为,有力打击违法建设房屋行为。全力做好调解信访工作,为房屋征收铺平道路,全年房屋征收办共处理涉及房屋拆迁、征收,回迁的信访诉求156件,接待来访人员1008人次,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逐一进行了梳理、排查,深入分析上访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提出解决办法和处理方案,已解决处理信访案件153件,结案率达98%,处理10起7~12年的信访案件,这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宇信公司福林家园地块项目的拆迁正在积极稳妥地解决中。(王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