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 • 房产住宅与房屋征收管理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建  筑  业


【勘察测绘】  2012年,区勘察测绘院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勘察测绘技术水平,全院干部职工团结一致、艰苦奋斗,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测绘工作,全年共完成132个测绘项目。其中重点工程项目有东府路改造、呼兰带状公园、兰河新城、明达花园三期、生态园、瑞凯世纪城、格林雅居等商品房项目的前期测绘、建筑定线、竣工测绘。并对市区内部分地形图进行修补测,为院地理信息建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勘察工作,完成老城区内及周边乡镇的新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如明达花园三期、潇湘明珠二期、瑞凯世纪城、顺记小区、生态园、供热小区和利民开发区内的香榭丽舍、七季城、誉衡药业等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完成岩土工程勘察项目15项,完成勘察孔447个,总进尺达到6540.8米。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2012年3月,组织全院人员学习《测绘法》、《土地测绘管理办法》、《和土地测量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测绘技能。从操作起到内业整理等一系列操作程序,要求测量精确速度快,将理论与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测绘管理,做好外来测绘登记审核工作。做到登记清楚准确,审查资质程序适当,确保测绘成果不流失、不浪费、不重复测绘。(邱和峰)

【建筑设计】  2012年,区建筑设计院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技、职员工以昂扬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有效的措施,同心同德,真抓实干,扎实工作。坚持改革,完善企业管理,以优质服务,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积极参与设计市场竞争,又快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设计面积计划19.5万平方米,完成19.5万平方米。设计费收入计划132万元,完成190.5万元,超额44.32%。全员劳效计划11万元/人,13.6万元/人,超额23.63%。产品合格率计划100%,完成100%。

精心计划、精心设计、严把质量关。院领导班子精心组织抓落实,精心设计保质量。狠抓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促行风求发展。强化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诚信至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经济、适用、美观的设计理念,精心设计严格质量关。主要完成的设计项目有:哈尔滨师范大学职工住宅楼37―44号,腰堡综合楼,明达花园四期9―13号楼。墙体改造:房产处住宅楼、县供销商场、开发13号、19号楼、风华住宅楼、统战部集资楼、二粮库集资楼、运输管理站住宅楼、电厂住宅楼、水务局办公楼、教育局办公楼,共计19.5万平方米等24项工程设计。完成的设计量是建筑设计院历史以来较好的一年。在完成上述任务中总工办始终牢牢严把质量关。按国家设计标准深度,审核每个设计项目都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因此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深受建设、施工单位的好评。

加强企业的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建筑设计院把企业的自身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在新的工作环境下树立企业的自身形象,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的承揽设计任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全体设计人员都积极主动工作,不管白天黑夜,也不论是双休日,还是炎炎的夏日,都坚持奋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晒图人员积极配合设计人员,无论何时,随叫随到,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晒图工作,保证按时交图。为了抓好企业的自立建设,建立和修订了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组织设计人员学习新知识,进一步掌握了新规范,新知识,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条文,抗震规范和节能规范。搭理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达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同时还组织设计人员去哈市参观学习优秀的设计项目,与一些相关设计烟味交流经验,开拓设计人员视野,提高院整体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张玉)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  2012年,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在建筑工程“七方”质量责任主体的支持与配合下,认真按“八项”制度要求去做,工作质量暨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实现较大突破,质量监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呼兰区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大幅的提升。全年监督在建工程面积90万平方米,市政重点改造道路6条,巷路120条,在建工程监督覆盖率100%,房屋建筑工程预计竣工交付使用61.75万平方米,道路工程全部交付使用,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5%,符合条件工程竣工备案率达100%,全年无质量事故发生,通过严格管理住宅质量通病呈逐年减少、减轻趋势,达到结构可靠、功能完善、装饰向精细化迈进。全年建工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要求和部署,制定实施质量监管措施,监管力度大,服务意识强,建设工程质量得到提高,近十多项工程被评为市级结构优质工程,质监站被推荐为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

在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的监管下,2012年全区的建筑产品质量较2011年提升幅度较大,各施工企业的质量意识、管理水平、技术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了加强。在建筑节能上全区建筑工程实现100%的项目做了墙体保温节能,在铝塑门窗管理上,从制作到安装,从型材质量到制作安装工艺质量再到“三玻窗”使用均作为质监站重点监管的范畴,“三玻窗”的使用已达100%,铝、塑窗型材质量及制作安装质量均较以往有明显提高;在图纸监审上,区建筑工程实现100%的图纸监审率;质量检测工作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收入80多万元,完成税金5万元,检测准确率达100%,并做到了及时、真实。(梁国富)

【建筑工程管理】  2012年,区建筑工程管理站按照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各项布置和要求,贯彻和落实工程管理的法规、标准,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打造和谐团队,为区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一份扎实工作。围绕“安全发展”的主线,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严防重大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预防保证措施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建筑安全的动态管理。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高坠、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多发类型及深基坑、起重吊装拆除、脚手架搭设等分部分项工程,建工站加大检查力度和密度,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措施和工作重点,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工站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加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的覆盖面,督促企业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严肃处理。三是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质量。建工站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全市环境整治为契机,把施工现场出入口清洁,裸露地面硬化、围挡设置、建筑垃圾的清运等作为创建标准化工地的重点内容,严格要求,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

建工站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市场主体依法建设意识。对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提交、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增加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为各投标人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公开招标,依托哈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这一有形建筑市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继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全面推广计算机辅助评标,规范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吕中戈)

【墙改和建筑节能】  2012年,区墙改办围绕国家节能减排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加大舆论宣传和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创新开展。

加强墙改专项执法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全面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墙改办多次联合市墙改办执法科进行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专项执法检查,采取定期查与突击查相结合。办内设专人对在建工程进行巡查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停工、不予节能验收和上限处罚等办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遏制个别单位钻空子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严格要求按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材。对违规企业的处罚,拒不接受处理的工程,不予备案验收。从声势上对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2012年老城区城市规划区内黏土实心砖基本停止使用,得到了市里的认可,完成了年初同市里签订的目标。

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发展迅速。2012年三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粉煤灰蒸压免烧砖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由省墙改办牵头哈工大、省寒地研究院等单位联合研究,粉煤灰蒸压免烧砖地方标准马上出台,粉煤灰蒸压免烧砖同黏土实心砖同规格,使用方式相同。易操作,陆续投入使用,是取代黏土实心砖的最佳产品,三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投入生产两条生产线,在全省技术、规模都处领先地位,呼兰区新墙材企业32家,规模企业14家,各类新墙材53万立方米,新墙材在各类工程中广泛应用,占墙材比例的62%。在全市领先,不仅满足区建筑市场需求,还销往松北和市区各地。2012年关停7家黏土砖企业,对符合矿产条件的企业出具新型墙体材料设备改造证明,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规范了黏土砖企业的健康发展,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进行了设备改造,都能生产多孔砖。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同时,积极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全区建成苯板厂4家,建筑苯板胶厂7家,节能门窗厂5家,部分企业的产品获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登记确认证书。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同时,也加强管理,对在建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和节能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产品要求停止使用和退出建筑市场,有效地提高了工程的节能标准。

加强管理,提高设计标准。2012年墙改办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在检查中,严格对施工图是否审查,审查十分合格,审查报告中建筑节能部分是否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管理,新建居住建筑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达到50%设计标准。创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12年呼兰区计划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1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0.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区、市里的任务指标,2012年重点对南大街临街区域集中改造,辐射周边,项目分二批进行,第一批改造项目在南大街区域集中改造楼房5栋,分别为供销商场综合楼、房产集资楼1号、2号、统战部家属楼、开发15号楼,集中改造面积49932.13平方米。第二批改造项目建设路、二道街区域辐射改造楼房10栋,分别为开发19号楼、幸福小区1号楼、二粮库集资楼、风华楼、三电家属楼、区政协集资楼、粮食局家属楼、教育局办公楼、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公园路运管站集资楼,改造面积56465.28平方米。2012年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克服开工晚,工期短,居民情况复杂的情况,大部分项目都临街,施工条件困难的不利因素,11月中旬全部完工,2012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成投资3566万元,受益居民1348户,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三优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打造老城区整洁环境、形成改造一条街的特色风格和效果,南大街初现欧陆风采,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新跨越。2012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达到现行节能50%设计标准,供暖期节约标煤2014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分别为0.46万吨、30吨和18吨。建筑物的保温隔热性明显增强,居住舒适度明显改善、环境整洁优美,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显著提高,老城区改造区域整体环境全面提升。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良好氛围。墙改办始终将墙改宣传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6月,配合区节能宣传周,在步行街广场挂条幅2副,宣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现场为商业户制作牌匾100多个,避免影响业主工作,悬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宣传条幅,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墙材革新和节能改造的政策法规,宣传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的重要性,为区墙材革新、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耿强)

【散装水泥管理】  2012年,呼兰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哈市散办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要求,立足长效管理,狠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管理,扎实稳步开展工作,克服困难,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指标迈上新台阶,呈现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新态势。全年,呼兰老城区散装水泥使用量2240吨,老城区散装率达98%;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达2.16万立方米,商混使用比例达到82%;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8万元,收缴率为100%。

加大对老城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工作。1.加强对呼兰老城区的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和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组织协调工作,强化了“依法禁现,依法使用”。呼兰老城区“禁现”率达到80%以上。2.在市场管理中,区散办深入使用单位调查研究,针对出现的问题,强化预拌混凝土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强区域统筹,整合信息资源,提出风险警示,预防恶性竞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保证呼兰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能健康顺利、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在质量管理中,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的常规检查,规范、合格率达99%以上。3.加大对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常态宣传工作。一年来,深入现场、深入农村,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意义,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在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优越性,以及给人们带来的生活环境不受噪声干扰、城市空气不受粉尘污染、住房质量可靠保证等直接的切身利益。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理解和认知度。6月,结合“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围绕宣传周“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让施工更文明、环境更优美”的主题,创新思维,结合实际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区散办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600余份、悬挂横幅约3条、张贴标语约15张、制作板报8块、环保宣传布袋100个。提高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社会影响力,增强了全区建筑工地使用散装水泥、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思想意识,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了贡献。

认真做好“依法兴散”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区散办认真做好“积极引导、大力协调、合理规范、有序发展”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以宣传为突破口,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准则,认真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哈市制定的各项实施管理办法,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行政执法管理。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程序、内容、形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得当。对应该而又不愿使用商品混凝土、违反规定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单位,坚持在说服教育前提下,依法予以查处,收到好的效果。(赵思达)


房产住宅管理


【概    况】  呼兰区房产事业管理局是区政府直属国有事业单位,位于呼兰老城区风华路36号。主要负责呼兰区房产行业管理,核发登记单位房产、拨用房产、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买卖、继承、交换、转让、抵押、租赁、评估等签证手续,对全区房改、危房鉴定、商品房面积测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物业公司宏观管理、直管房产经营管理等工作。2012年,全系统共有职工219人,其中局机关128人,下属单位91人。(高海泉)

【房产业务】  2012年,区房产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大规范内部管理力度,提升服务质量,立足现有,开拓创新。在产权、产籍、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产评估、商品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较好业绩。2012年产权登记4815户,登记面积41万平方米,抵押登记3587件,登记面积41万平方米,实现收入128.6万元。房屋转移成交户数2081户,成交面积15.6万平方米,实现收入148.7万元。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2件,收入5100元。房产评估3620件,实现收入125.8万元。商品房房屋面积测算共计79.5万平方米。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高海泉)

【廉租住房工作】  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到2012年底,呼兰区廉租住房累计保障936户,其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886户,发放补贴资金382.75万元,实物配租50户。占全区无房低保户的66%(呼兰区无房低保户为1400户,此数据为动态数据)。累计配建140套,已经分配廉租住房50套,还有90套正在办理竣工手续,累计投资1240万元。其中国家累计补助资金255万元(已到位)。区政府配套资金985万元。呼兰区的廉租住房工作得到了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区政府已经连续3年被授予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区房产局也连续3年被授予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先进集体。(高海泉)

【物业管理工作】  呼兰区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综合住宅楼建筑面积已达1100万平方米,其中老城区面积为450万平方米,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小区已达95%。在区房产局备案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60家,其中老城区17家,从业人员2300余人。全区已组建业主委员会193个,其中老城区为187个。对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区房产局按照《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试行方案》要求与各街道、社区密切配合,启动呼兰区社区物业服务站的建立工作,经过共同努力,在市物业处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呼兰区已有14家社区物业服务站获得批复,已可按照市住房局的文件要求开展服务;这14家服务站覆盖管理64栋住宅楼,为4200余户居民提供保障日常生活的基础性服务。社区物业服务站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这些老旧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解决了小区因长期无人管理而造成的脏、乱、差等问题,保证业主正常生活。全年收住房专项维修资金4500余万元,覆盖小区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为呼兰区的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高海泉)

【房产档案管理】  区房产局档案科严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档案管理机构健全、把档案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执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房产档案查阅的有关规定》、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守产权抵押档案管理规定,硬件做到设施设备完善,实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档案门类齐全,档案科保管着全区的八万多宗公、私产房屋档案,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档案业务规范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档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证了各类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通过建立档案保密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档案数据,资料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档案安全意识,健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全年接收整理各类业务档案19820件,收录法院房屋查封156件,产权证挂失108件。为业务职能科室提供1002起相关的档案利用服务,接待咨询近3200多人次,协助法院、检察院,纪检委办理案卷查询248件。全年出具房产证明2580件。(高海泉)

【商品房管理】  区房产局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加大专业执法力度,规范商品房管理秩序。严格执行《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办事程序,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强化责任意识,实行一条龙管理,对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捕捉行业发展中好的经验做法,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热情接待办事人员,耐心讲解相关法规、政策和程序,做到一次交底到位,减少了办事人员的往返次数,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使商品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加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规范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和配合市局进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及时的制止和纠正了违反要求和规定的建设行为,保证了居民入住后的居住条件,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工作落到了实处,切实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切实保障百姓利益,为防止商品房一房多卖,有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局开展了商品房联机备案工作,此项工作启动既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房产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使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化、公开化。(高海泉)

【公产房管理】  区房产局担负着全区近3万平方米的公产房屋的管理维修和收费工作。2012年,该科室全体同志深入基层,内外勤紧密配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了房屋管理水平。年初对全区的直管公产房屋实施了普查、登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对全区的直管公产和拨用公产房屋的质量、使用情况、管理是否到位、用户对房管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深入到每户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二是贯彻落实国企改制、住房制度实施相关政策,克服困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在工作中,房管员深入实际,对房屋的质量勘察到位,使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把破损的房屋进行逐级申报、提出解决方案,做到无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结合《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呼兰区商业、粮食、工业下属国有企业租用非住宅公产房屋进行改制。同时推进《呼兰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狠抓房改措施,按规定政策出售旧有公产住宅用房,全年共出售住宅公产房屋7户,修缮房屋面积374.66平方米,完成房产房屋修缮任务指标率163%。三是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租金收缴工作。虽然近年来由于市场不景气,二轻部门、工业部门及部分商业部门等破产、停产、国企改革等因素直接影响租金收缴工作,给租金收缴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阻力,但是收费员还是克服种种困难,坚持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大力气追缴陈欠租金,全力收缴当年应收租金。(高海泉)


房屋征收管理


【概    况】  2012年,区房屋征收工作牢固树立“依法征收、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房屋征收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做好征收工作。全区共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2个:电机厂(一期)地块和城隍庙地块,预计征收面积2.3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228户(均系棚改项目);2010年以来征拆未净地项目5个:明达三、四期工程,生态园二期工程,金色人文小区,南通新城,萧红书香苑,拆迁总面积14.342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总户数876户。(王明国)

【征收地段】  1.电机厂(一期)地块,征收面积共1.14万平方米,涉及征收总户数47户,该地块2012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已完成41户居民的征收,剩余6户拒迁居民已进入司法强制拆迁程序。2.城隍庙地块,征收面积1.19万平方米,涉及征收总户数181户,该地块5月正式启动以来已完成139户居民的协议签订,剩余42户居民。(王明国)

【征拆未净地地段】  1.兰河名苑四期工程基本情况。拆迁面积32300平方米,涉及房屋拆迁的居民总户数117户,自2010年开始进行房屋拆迁到2012年初,已有96户居民签订了搬迁协议,剩余21户居民拒不签订搬迁协议。2.生态园二期工程基本情况。拆迁面积17000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总户数120户。2010年8月开始动迁,至2011年5月,动迁居民107户,剩余13户居民拒不签订搬迁协议。3.金色人文小区工程基本情况。拆迁面积39000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总户数260户,2011年4月开始正式动迁,至2011年7月已搬迁居民251户,剩余9户居民拒不搬迁。4.南通新城基本情况。拆迁面积28600平方米,涉及居民总户数230户,2010年7月开始动迁,至2011年5月已搬迁居民216户,剩余14户居民尚未签订搬迁协议。5.萧红书香苑(春秋公司)基本情况。拆迁总面积26525平方米,涉及拆迁总户数149户。2010年3月春秋公司开始自行拆迁,至2011年3月已有55户居民签订搬迁协议,剩余94户居民尚未签订房屋搬迁协议。(王明国)

【征收存在问题】  1.发放临迁费和越冬费问题。征收地块和拆迁地块安置楼有的没有动工,还有的动工2012年不能入户,各地块拆迁户有要求发放临迁费和越冬费的迹象。2.违建房屋的问题。在拆迁过程中,对于违建无照房屋处理一直十分困难,被拆迁户对违建无照房屋补偿要求过高,始终达不成协议。3.在拆迁通告发出后办理营业执照的问题。在拆迁过程中,发现营业执照有的是被动迁户知道动迁讯息后,迅速补办的营业执照。4.补偿要求过高。在拆迁过程中,有很多被拆迁户经营用的有照房屋面积要求按照1︰1.5或1︰2的高比例进行补偿。5.萧红书香苑情况。已经签订的55户中,被拆迁户的补偿标准不一致,补偿标准高出文件规定补偿标准太多,造成剩余未搬迁住户的攀比心理。(王明国)

【征收后续工作】  区征收办在正常推进2处征收地段房屋征收的同时,针对5处房屋拆迁中的遗留问题,在进行细致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个地段和居民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催迁方案和措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给每户居民都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安置补偿方案》,并做出拆迁裁决,待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征收办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由土地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作出限期收回土地决定,依法强制拆除。(王明国)

【征收制度管理】  不断完善,健全一套规范的房屋征收工作机制。1.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健全。针对征收办职能,对领导班子分工、科室人员分工以及车辆管理等进行了及时的调整。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设备购置等制度,完善了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党组织例会、业务工作例会、重大事项等议事决策制度,注重发挥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的集体智慧,经常性的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工作更加公开透明。2.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征收办行政管理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提高了行政和行业管理工作效率,2012年征收办加大了对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投入,对已经购置的部分电脑设备进行了性能升级,移动存储设施配备到位,同时积极组织信息人员参加信息员培训班,不断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水平。3.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加强了内部财务管理,健全了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出台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房屋征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不定期进行查看资金流动情况,做到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加强管理,建设一支精良的房屋征收队伍。1.抓学习。在抓好政治学习、提高征收办干部思想素质的同时,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力争每个干部职工都成为房屋征收工作的行家里手,能够独当一面。2012年,征收办及时根据政策内容的调整,认真组织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程》、《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掌握工作技能技巧。2.抓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要求干部做到“四个下功夫”,即在学习上下功夫夫,提高业务能力;在沟通上下功夫,提高协调能力;在实干上下功夫,提高落实能力;在廉洁上下功夫,提高自律能力。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习、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树立发展宗旨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做好房屋征收的各项工作。3.抓作风。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增强“慢不得”的危机感、增强“坐不住”的责任感,深入房屋征收工作一线,扎实开展工作,力争把办房屋征收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善于突破房屋征收工作难题的队伍。

加强领导,营造积极向上的房屋征收氛围。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征收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科室具体负责。对每个征收地块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行包块到组、包征收户到人、工作细化到每一天的房屋征收工作责任制。2.强化政策宣传和引导。针对新的房屋征收政策,征收办工作人员在集中培训和自学的前提下,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的方式,广泛宣传房屋征收政策,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为切实破解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征收办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和解答。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群众现场反映的实际问题,征收办都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令限时处理。2012年,共处理信事件40余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3.强化部门协作和配合。年初以来,征收办加强与国土、建设、行政执法、工商、房产、街道、公安、法院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以便于解决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顺利推动征收办工作任务的完成。4.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千方百计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依法操作、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工作中坚持以干部的诚心换取被征收对象支持工作的真心,以干部的真情换取被征收对象支持工作的热情,做到宣传政策清楚、掌握情况仔细、把握政策准确、服务群众热情,确保房屋征收工作落到实处。(王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