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呼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3-2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    况】  2012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社会保障两项工作职能,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维权”四方面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业有所就,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才有所用”的目标。破解干部队伍管理的难点问题,履职尽责取得实效。以履职问责为切入点,狠抓干部队伍的监管。一是抓学习,提素质,解决能力不足问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及涉及人社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创先争优”为载体,开展党委书记上讲坛、开设道德讲堂等形式多样教育活动,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二是抓监督,出实招,解决“人浮于事”问题。在各楼层、劳动保障大厅,设立行政问责监督意见箱,放置《行政问责监督卡》,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提高服务的主动性。三是签目标,重实效,解决“责任不清”的问题。按照市、区两级下达工作目标要求,根据局实际,主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2年度人社局工作目标责任书》,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制订计划,高标准落标;每月有小结,半年一汇总,领导听汇报,严要求督标;年终看结果,衡量重实效,评审有依据,全方位兑标。保障了局各项业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四是建制度,立规范,解决长效管理问题。对《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出台了《岗位责任追究制》、《统一规范的文明用语》和“机关作风八条禁令”等14条相关制度。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五是强职责,明奖惩,防止行政问责。落实每月工作汇报制度,保证各科室工作每月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局领导把关,科学考评。将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保证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哈尔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通知》的有关要求,人社局会同区委办、区编办、监察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历时近一个月时间,对全区公务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预防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行政问责,得到市检查组对呼兰区的认可。(白明伟)

【就业再就业】  破解创业就业中的难点问题,全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针对创业就业能力问题,强基础,抓培训。开展各种培训共12264人。其中就业再就业培训195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8%;农村劳动者劳务输出前培训1208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1%;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1242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3%;创业培训494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7%;劳动预备制培训128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22%;民办职业教育培训320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7%;企业职工培训289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16%。二是针对如何创业问题,拓渠道,提供创业就业信息项目。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创建创业项目库,存储创业项目8000个,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近万个。三是针对资金瓶颈问题,促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发放324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62%。全区享受小额贷款569人,带动就业2800余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贷款范围,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哈尔滨银行利达支行重新签订了《小额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提高贷款发放速度。积极扩大妇女创业扶持力度,将妇女创业贷款额度由原来5万元提高到8万元。四是针对人企对接、创业意识与创业项目对接问题,搭平台,构建职介载体。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迎“三八”妇女专场招聘会、每月20日定期现场招聘洽谈会等各类专项招聘活动,有效建立企业与就业人员的交流渠道。职业介绍登记求职人数895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8%;职业介绍成功505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12%。城镇劳务输出855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10%。五是针对自主创业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抓保障,开发公益性岗位。针对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局与各相关单位积极协商、密切配合。成立了由人社、公安、纪检和用人单位等组成的招聘领导机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现场指导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全年累计开发保洁、辅警、交通协警、行政执法协理员、劳动监察协理员、检察院协理员、民政协理员7类共207个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没有创业能力人员进行了有效安置。六是针对创业就业长效机制问题,建网络,强化就业体系。全区街道、乡镇共有225个基层服务中心、站(所),其中19个服务中心,38个社区服务站,168个行政村服务站。共有专职协理员224人,兼职协理员168人。有7个社区通过了省厅检查验收,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其中有一个社区被评为省级星级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显著。城镇新就业511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2%;城镇新增就业4450人,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3%;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白明伟)

【社会保障】  破解不同群体的社保难点,社会保险面实现全覆盖。1.让百姓吃上养老的“定心丸”,努力实现“老有所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21.6万人,超过市下达目标数的10个百分点。适龄人员16.6万人,收缴保费2000万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9万人,发放养老金3175万元,发放率100%。政策宣传多样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对每个乡镇进行积极走访,宣传动员,解决户在人不在、证件不齐全的问题。软件系统科学化。通过省信息中心“金保工程”的软件进入,已通过金保工程网络将新农保业务办理平台延伸到全区19个乡镇、街道。在各乡镇、街道可直接办理参保。指纹采集认证。对享受养老金60周岁以上老人和适龄参保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和身份认证。采集17.5万人,采集率达8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670人,超过市里下达目标数39个百分点;适龄参保人数为1415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1255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56个,参保人数3362人,离退休人员1462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223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01.5%。支出基本养老金2373万元。2.撑起百姓“医保伞”,努力实现“病有所医”。局医疗保险工作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部分组成(新农合由卫生局负责)。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1月纳入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5万人,民政局有低保人员近9000人,待办理相关审批后,同市医保中心联网,区医保中心一次性为其办理参保手续,预计年末能超额完成2万人的市目标。企业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顺利完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厂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9176人,参保率90%。其余部分职工都根据相关政策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效解决企业职工看病难的问题。3.打开再就业的“助力器”,努力实现“失业有所助”。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参保企业90户(含厂办集体66户),新参保职工4678人(含厂办集体职工2996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14%。收缴失业保险基金95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211.1%。为5500人发放失业救助金1630万元,经呼兰区积极争取,2012年11月开始,失业保险金与市区执行同一标准为735元/月。4.管好参保者的“活命钱”,社保基金监管规范。2012年2月中旬,国家审计署派专家团对哈尔滨市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一是基金面广。呼兰区的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失业保险都在审计范围内。二是时间跨度大。2005―2011年,要求提供全部数据信息。三是审计效果好。在审计中,呼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各项经办业务和数据经得住反复推敲,审计合格,受到了市审计局、国家审计署的认可。5.关注民生每个细节,改建便民服务设施。为方便办事群众,优化办公环境。经人社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投入40多万元,改建400平方米的一楼社保服务大厅。将原三楼服务大厅搬迁到一楼。新大厅已正式投入使用。(白明伟)

【劳动仲裁监察工作】  破解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仲裁、监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建立投诉平台,做好“两网化”管理。39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19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公布了投诉电话,配备一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接待来访群众,使群众投诉不走远,办事有人管,电话专人接,尽量早办完。主动深入建筑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监察,实行网络化登记,对于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监察用人单位207户,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3%;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单位1396户,完成市下达目标的99%。二是强化信访仲裁工作,慎理审裁,调解为主。劳动仲裁部门共立案115件,受理案件103,已结案102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三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为追讨农民工“血汗钱”提供最大保障。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呼兰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区长为组长,区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等17家部门,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主任由人社局局长担任。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开展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对农民工群体事件早介入、明职责、快解决。进行“地毯式”排查。8月21日与开发区进行职能对接,派驻进区干部5名,在开发区强力支持下,对新老城区67家开发单位,128家建筑施工单位,开发总面积402.9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63.12亿元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材料。维权效果初显。受理农民工投诉84件,处理62件;涉及农民工2‍750人,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3275万元,追缴5户开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63.5万元,对其余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20户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研究起草了呼兰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民工维权形势依然严峻。全区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22个,其中老城区5个,分别是宇信房地产开发公司,金色人文一期三、四、六标段(三标段已移交公安机关)。新城区有拖欠投诉记录工程项目17个,主要集中在滨才、伸马、天屹、地恒、明悦、裕建、学伟、龙脉等16家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工程项目。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建设开发单位拖欠建筑施工单位工程款原因造成的;二是由于工程质量、进度、面积、单价、未完工程量、返款等劳动纠纷造成的;三是个人挂靠到施工单位由于经营不善亏损造成的;四是个别单位用楼房抵人工费,楼房卖不出去造成的。预计“两节”前后将有大批农民工上访。(白明伟)

【人事人才工作】  破解“才有所用”问题,人才推介、代理、管理工作取得新佳绩。一是积极开展人才推介工作,为“人尽其才”搭建平台。组织呼兰区圣泰、三联等10余家企业参加了哈尔滨市大型春季人才交流会;深入开发区企业开展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宣传和人才需求调查工作。走访企业20余家,发放宣传品100多份。共引进人才55人,推荐毕业生就业66人。二是积极开展人事代理工作,解除人才发展的后顾之忧。人事代理4000余人,创历史新高。新增人事代理66人,“三支一扶”安置18人。三是积极开展人事管理工作,为留住用好人才提供保障。机关队伍管理工作,完成公务员考核1403人,嘉奖294人,记三等功23人,完成事业单位人员考核10590人,其中模范工作者37人,记功728人;对805人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和考核。清查“吃空饷”工作。抽调相关人员配合财政、教育部门,完成对教育系统清查“吃空饷”工作。兑现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增资人员办理考核认定和待遇兑现手续。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工作。认定初级职称75人,签转上报评审中级职称158人,高级职称176人。(白明伟)

【人社工作问题及建议】  1.就业资金缺口大。呼兰区自2007年开始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补贴时间从2006年1月开始计算。由于资金情况仅发放了2006年、2007年和2008年部分社保补贴,按政策兑现2009―2012年社保补贴,还需资金7000万元。这种情况已经多次向省厅反映。2.各街道、乡镇没有新农保专项办公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给予新农保工作大力的支持。参保登记、个人信息录入、指纹采集、保费收缴都需要每个乡镇的代办员亲自完成,产生的办公经费、交通费都由乡镇自行承担,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支付新农保经费5万元至8万元左右,长期下去恐怕各乡镇、街道办公经费难以支持,新农保工作难以高效开展,恳请区政府给予新农保工作大力支持。3.人力资源市场还没有按要求建立。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按着《黑龙江省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标准与规范》规定,扩展劳动就业服务大厅(文件规定500平方米)规模。建议一:为节省资金整合资源,建议采取与民政、街道等部门合用办公大厅的形式,强化就业服务“一站式”功能。建议二:建立一定规模的劳务市场。2001年开始,政府为从事短期性、临时性、零散性、灵活性用工指定固定的露天场所,在呼兰区二运公司附近,由区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和区轻工总工会联合管理。这部分人员并没有在指定场所交易,聚集在中心广场人员密集地区,阻碍交通也影响市容市貌。因此,建议由区政府牵头,在老城区合适的地点建立大中型劳务交易场所。(白明伟)


民政事业


【概    况】  2012年,区民政部门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各项民政事业均取得显著进步。区民政获得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区、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哈尔滨市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农村社区服务用房和活动广场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杨旭东)

【社会救助】  坚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社会救助水平显著增强。一是惠民行动项目深入落实。及时向9367户、19900名城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发放“两节”生活补助570.985万元;为14081户、25000名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发放供暖补助1060万元。二是低保动态管理有序推进。全区城保对象5944户、11808人,其中年度新增2726人,清查清除不符合条件的2367人,城保人均月补差额达197元。农保对象12656户、21137人,其中年度新增1795户、3327人,清查停发1478户、3044人,农保人均年补差额达1236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延伸覆盖。继续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切实解决城乡困难家庭医疗难问题。落实城镇日常救助11425人,支付救助金119万元,资助参合23009人,支付参合金115万元;“一站式即时结算”885人,支付救助金46万元;住院医疗救助1122人,支付救助金280万元。年末医疗救助金总额将达56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达到99.5%。四是城乡临时救助逐步落实。对2007人实施临时救助,其中城市1827人,农村180人,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219.8万元。五是城乡低保网上审批工作切实推进。按照全市实施网上审批工作统一要求,呼兰区已初步完成城乡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2013年初进行信息准确性核对后,即可初步试行网上审批。六是稳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发挥城市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职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5人次,其中流乞儿童9人。(杨旭东)

【社区建设】  坚持深化社区建设,基层民主建设水平有力提升。一是社区公益用房达标工作取得新突破。一年来,社区用房新增9处,总面积18300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华远、裕建、富佳)3处,3000平方米以上(兴盛、文化)2处,7000平方米以上的(滨才)1处。社区用房由2010年的面积平均不足200平方米,增加到300多平方米,达到省市有关要求。二是中心示范社区工作有新进展。打造6个超1000平方米的中心示范社区。三是社区建设工作有新模式。滨才地产捐建社区,积极整合资源的社区建设模式,在全省社区现场会上做典型经验介绍,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四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新成效。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现场会,确定“一街、两镇”为试点单位,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五是社区干部工作有新面貌。建立完善社区干部考核机制,对每个社区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科学评价,给予综合评定,确定考评等次,运用考评结果兑现工作目标;执行全市社区办公经费及人员待遇标准,保证社区办公经费按时、足额到位;集中组织社区(村)两委干部培训,正职培训率97%、副职培训96%。有效解决社区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有力地促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开展。六是村居自治工作得到新加强。完成《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编制、修订工作;健全居务公开制度;有效强化社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杨旭东)

【双拥优抚工作】  坚持催化军地融合式发展,双拥优抚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深化军民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先后组织了文化、文艺进军营、军营文艺出军营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开展慰问驻区部队活动;武警呼兰中队坚持多年同呼兰区一中、六中结对子,联防联建联育保平安,又与腰堡街道建立帮扶对子,救助东岗村孤儿小周琦复学,并保证帮助周琦完成学业直到大学毕业。二是强化基础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与呼兰农村信用社签订了抚恤补助金代发协议,为全区2604名优抚对象实现优抚资金社会发放;与城乡8个医院签订医疗“一站式”服务合同,完善网络服务系统,及时足额发放了门诊购药补助金;投入66万元的修建租房资金为94户解决了住房难问题,圆满完成省厅用3年时间全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部署;完成3000余条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清理优化工作;完成重点优抚对象1343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1508人的恤抚补助证发放工作;开展送医送药活动,送医送药金额达50万元。三是细化安置办法,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做好279名本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出台了1992―2010年城镇退役士兵遗留问题解决办法,将全区207名档案遗留在民政档案的城镇退役士兵统一安置;对20名城乡退役士兵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对15名城乡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并由职业院校推荐到工作岗位。(杨旭东)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一是努力抓好农村养老硬件建设。建设了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一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个,完善了五保新村一个,改造失能老人院一个。二是积极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严格农村五保审批管理,对农村供养对象进行了全部入户核查。新增农村五保102人,实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749人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其中分散供养1348人,集中供养401人。三是社会办养老机构方兴未艾。积极落实扶持政策,申请补贴资金62万元,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全区有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22家,床位995张。其中老年公寓13家,床位870张;助老家庭9家,床位125张。2012年新审批社会办养老机构2家,引进黑龙江省爱心护养院在呼兰设立分院。(杨旭东)

【救灾救济工作】  坚持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灾救济工作高效有序。一是规范完成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呼兰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力度,成功创建了学院路街道滨才社区和呼兰街道金街社区2个市级减灾示范社区。二是有效开展灾民救助工作。2012年灾害较多,全区受灾人口30.2万人,农作物受灾81565公顷,成灾12588公顷,绝收731公顷,倒塌住房13户35间,损坏房屋1333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89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959万元。灾害发生后,呼兰区及时查灾核灾,通过救灾系统第一时间统计上报灾情,争取上级下拨救灾资金,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共下拨各类救灾款232.28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2万人次,投入建房资金442万元,为灾民建房108户317间。三是不断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呼兰区16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健全修订村级预案,并设立避难场所;城区建成避难场所10处,可容纳48000人;利用“以会代训”形式对乡镇和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80余人次,使广大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增强了救灾的业务理论知识,提高了工作技能,规范了工作程序。(杨旭东)

【社会事务工作】  坚持服务民生宗旨,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卓有成效。1.区划地名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深入推进撤镇建街道办事处工作。按照呼兰区整体规划,积极协调省、市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沈家、长岭、大用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工作。二是加强地名标志安装管理工作。对老城区主要街路牌、门牌进行排号安装,4500个门牌、97个街路牌正在制作安装中,实现呼兰老城区地名标志全覆盖。三是完成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市政府文件要求,对呼、巴、绥边界进行勘界,坐标埋桩。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呼兰区共有民间组织168家,其中社会团体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按照有关要求,2月开展依法登记监管工作,已全部完成,档案资料齐备。二是服务社会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制定社团章程、行业服务标准等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以满足社区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调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520名,利用掌握的专业知识,为社会福利机构的特殊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引导慈善分会、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等民间组织发挥作用,开展各种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3.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一是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办理结婚登记7254对,离婚登记2324对,补发婚姻证件1067件,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182件,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43件,合格率100%。二是积极开展国家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根据民政部颁布标准,局及时启动、积极推进、强化措施,以登记评定工作为抓手,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被民政部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示范单位。三是创新开展婚姻家庭教育。在登记大厅循环播放传统文化教育光碟;向结婚登记当事人免费发放传统文化教育光碟,引导人们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家庭和谐稳定。4.殡葬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大力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活动,组织活动工作人员及志愿者100余人次,倡导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悬挂宣传条幅8幅,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5000余份。二是加大对乱埋乱葬整治力度。配合市、区城市建设对私埋滥葬坟墓开展统一迁坟行动3次,迁出坟墓610座,迁出率100%;处理非法土葬案件3起。三是严格执行殡葬管理“六公开”制度。全年无违纪现象发生。(杨旭东)


残疾人事业


【概    况】  2012年,呼兰区残疾人工作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注重在深化政策执行力度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程度逐步提高,为“跨河北扩、沿江东拓、产业兴城、强区富民”新战略的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狠抓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关键。基于这一认识,狠抓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了残疾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共规划、同安排、同实施,本着全心全意搞好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残工委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抓实服务渠道和领域,将“十二五”计划执行和任务指标进行层层化解。做好每年目标任务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及具体负责人,形成了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地保证了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着力加强完善残疾人工作架构,全区各乡镇、街道都配备专兼职残联理事长,全区各社区都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并且制定了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优胜劣汰机制,3月邀请市残疾人工作专家对全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专项工作培训。2012年12月经过近一个月的筹备,呼兰区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市残联纪检组长邵英民,中共呼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琴,区政协副主席闫振辉出席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代表大会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为2013―2017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张云兵)

【残疾人扶贫解困】  狠抓扶贫,带帮扶。始终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作为全区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按照呼兰区《农村残疾人产业扶贫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专门成立呼兰区残疾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重点倾斜,有力地促进了呼兰区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的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活动。在全区扎实开展了包括区级领导在内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帮一”扶贫助残结对子活动。将全区267名重点帮扶对象列入长期帮扶计划,从生产生活、子女入学、康复等方面给予帮助扶持。同时,始终坚持残疾人贫困户巡访制度,利用元旦、春节、“助残日”等重大节日,多方筹集资金,深入到贫困残疾人家中进行慰问,2012年投入20万元的慰问金及物品。二是实施扶贫项目工程,通过组织开展“科技扶贫助残”等活动,采取资金扶持,技术服务,医疗救助等多种方法,切实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利用资金和项目扶持残困户,通过区华中水稻合作社,扶持发展残疾人水稻种植户140户,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是年对2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了翻建和新建,投入资金50万元。实施无障碍进家庭20户,投入资金4万元。三是启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的低保,救济、救助、五保等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张云兵)

【残疾人就业】  狠抓就业,促进发展。区残联始终把解决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区整体就业服务体系,采取认真实施“千人就业”工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协调劳动、税务、工商等部门帮扶残疾人就业。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全区按比例就业安置等办法,使区内280名特困残疾人实现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帮助8名盲人开办了4个盲人按摩所,残疾人自谋职业,自食其力的能力不断增强。(张云兵)

【残疾人教育维权】  狠抓教育,促维权。始终以人为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教育,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要求,采取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残疾学生的教育工作,使全区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力。一是充分发挥区聋哑学校作用,为聋哑校提供专业康复设备20多件,康复经费3000元,使该校教育工作者掌握残疾人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招生,让更多的残疾少年儿童受到教育,同时积极鼓励残疾儿童在各校随班就读。二是积极开展“扶残助学”等活动,按照有关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和残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对非义务阶段的贫困残疾和残困家庭学生给予特殊救助。为残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三是对现实中存在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在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专门成立了呼兰区“爱心助残”法律援助单位,2012年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8件,免收各种费用近万元,为8名残疾人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极大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张云兵)

【残疾人康复】  狠抓康复,办实事。始终把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首要工作,一年来,继续坚持实施“千人康复”打硬仗等康复工程,通过重点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捐赠轮椅,聋儿培训,社区康复等项目让残疾人从中直接受益,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一是强化康复机构建设,全区建有街道、乡镇残疾人康复站18个,社区康复指导员46名,形成以区乡(街)、村(社区)为主体,以家庭康复为依托的三级康复体系。二是大力实行复明助行,助听项目,积极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轮椅发放等康复工作,受到残疾人广泛赞誉。免费为小腿大腿缺失安装假肢10名,免费为重度瘫痪残疾人捐赠轮椅50台,免费为脑瘫儿、智残儿培训18名。为10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0例,不断提高了残疾人自立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能力。(张云兵)

【残疾人事业宣传】  狠抓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残疾人事业工作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展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2012年5月,经区残联历时一个月的筹备,顺利举办了呼兰区首届残疾人文化艺术节活动,开展了残疾人文艺演出专场,并在呼兰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在哈尔滨斯大林公园展出了呼兰区残疾人艺术作品50余件,有效的宣传了呼兰区残疾人的事业,展示了呼兰区残疾人的风采。利用“助残日”及“盲人节”、“聋人节”等节日开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46条,大力宣传呼兰区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工作典型,倡导理解,尊重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新风尚,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形成了人人关爱残疾人,人人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张云兵)